前不久,浙江省台州市下發「紅頭文件」,要求「市級單位開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類似的「紅頭文件」鬧劇各地有不少,一些看似「權威」的「紅頭文件」往往違背了法律法規。這些越權錯位的規範性文件,必然導致以其為依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實踐中,公民不能對「紅頭文件」提起訴訟,導致「上面有規定」成為一些行政執法人員惡意違法屢試不爽的藉口。如果發現「紅頭文件」確實違法,該怎麼辦?在現行的制度下,公民幾無可為。對此,法學專家提出立法建議,公民、法人等可對行政機關制定該文件的抽象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綜合人民日報
中國式跟帖
百色博愛民生:「紅頭文件」違法不能起訴,實質還是權力大於法律。
北方的狼: 辦公會議紀要應屬何類文件?
長發飄飄: 紅頭文件違法和領導意志違法的問題,目前是沒有法律界定的。
水調歌頭: 紅頭文件違法不能建立有效的糾正機制,那麼老百姓利益一旦受權勢侵害就很難得到改變!
白首之心: 養老金雙軌制就是紅頭文件的產物。
老飛俠: 有的政策高於法律,上級的指示不可違背,往往造成不同程度上的損失,甚至有些損失是不可彌補的。因此,制定政策必須慎重。
黃鶴野叟: 要讓「民告官」暢通無阻。
大漠孤星: 在區縣級之下,執行政策和具體事務處理有契合的問題,一些幹部求效果,制定出本級部門的土政策。這是問題的根源。
白胡翁: 問題提得很好,但靠「民告官」解決不了。
黑色幽默: 違法違紀「紅頭文件」,應誰籤字誰擔責(問責誰),並出臺相應的處罰實施辦法。
煮酒嚎歌: 對「紅頭文件」人大有審查權,關鍵是要嚴格依法履職。據人民網
行政審查,應交第三方主體
江蘇省委黨校法政部副教授劉青:我曾將黨政機關「紅頭文件」和「會議紀要」等,歸納為「軟法」,這些「軟法」提出的政策、意見,實施中可能比法律更適用。問題是,很多時候「紅頭文件」規定本身就違法。其實我國行政法對「紅頭文件」出臺有明確的要求和約束。比如市一級政府部門的「紅頭文件」,請法制辦介入,防止文件越位越權。但很多時候,一些部門出於地方利益、部門利益甚至個人利益考慮,迴避相關程序發布違法文件,這些文件內容,多涉及行政審批、許可、收費等。
實際上現在省、市一級的「紅頭文件」相對比較規範,縣一級的違規問題比較多。對於「紅頭文件」違法,相對人的救濟渠道,也是焦點話題。行政法訴訟法規定,對於「紅頭文件」違法,行政相對人可以提出行政複議,法院展開審查,只是這種審查屬於附帶性,而非強制性,而且審查主體也非法院。一般由上一級政府對下一級政府,政府對下屬行政部門進行審查。這就決定了,審查程序上就存在先天性缺陷。因此從立法層面,這種審查應交由第三方主體實施,才更加合理。此外,紅頭文件違法應加強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