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10日消息(記者 宓迪)家裡老人購買的理財產品,推廣的公司已經出現無法正常兌付的情形,投資者應該怎麼辦?專家建議,可以重點關注所涉公司是否具有相應資質、不能兌付的原因等內容。
據了解,涉事公司屬於普信惠福諮詢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簡稱「普信惠福」),由普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普信資產」)100%持股。
涉事公司為普信資產旗下
國資委間接持股
日前,有自稱為投資者家屬人士向記者反映稱,一家名為「普信」的公司在當地所推廣的理財產品出現到期未能收到資金返還的情況,而家裡的老人也向這家公司購買了理財產品。
上述投資者家屬表示,家裡老人於2019年底通過自稱是「普信呂梁分公司」的負責人郭某介紹,購買了名稱為《盛世鴻運017號》與《盛世鴻運010號》兩款理財產品,共計30萬元。購買日期分別為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8日,承諾利息為9.8%。
據了解,「普信呂梁分公司」為普信惠福旗下,由普信資產全資持股。普信資產官網稱,其成立於2012年,註冊資本為5億元,總部位於北京。「普信是專業的第三方諮詢服務機構。普信旗下及關聯公司持有由證監會等監管機構頒發的相關牌照與資質,致力於成為以大類資產配置能力為核心的綜合金融服務機構。」官網介紹稱。
圖源於普信資產微信公眾號
而記者通過普信資產微信公眾號看到,普信資產還在相關材料中宣稱其為「國資控股」。那麼,普信資產的股權關係究竟如何?
進一步來看,據企查查顯示,普信資產為中鴻盛世(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後者分別由北京皓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皓永科技」)、上諾(天津)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分別持股62.50%和37.50%。而皓永科技的三個股東(深圳市豐鼎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國福物資有限公司和華城盛遠(北京)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中,深圳市豐鼎實業有限公司為邢臺市華能設備公司(簡稱「華能設備」)全資子公司,而華能設備由國資委100%持股。
而根據工商資料顯示,普信資產於2020年8月27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2016年3月22日,普信資產同樣曾因此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但當年3月25日就被移出。
圖源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爆料人稱對方推介產品時
口頭承諾保本保息
上述投資者家屬稱,據其了解,上述普信惠福在呂梁當地的公司,已經出現了產品到期但投資者無法收到資金返還的情況。而在遇到兌付問題後,當地公司還提出了以實物代替資金兌付給投資者的解決方案。鑑於上述原因,其希望將當時的本金提前拿回。
從爆料人所展示的一份《債權轉讓確認函》來看,根據上述其中一份產品(《盛世鴻運010號》)合同約定,一家名為「廣州樂融融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樂融融』)」向投資者轉讓所持有的債權,投資者向廣州樂融融支付轉讓價款以受讓對應金額的標的債權。約定轉讓期限為12個月,預期溢價率為9.8%,也就是說,這份合同中10萬元本金預期收益有望達到9800元。
「他們(普信惠福方面)只說利息有多少」,上述人士稱,當時對方口頭承諾了保證本金和利息,但沒有對於廣州樂融融以及產品方面的詳細介紹。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對記者說,從上述掌握的案例情況來看,這個交易的結構是,普信惠福提供平臺,廣州樂融融是債權轉讓方,投資人是受讓方。根據法律規定,必須具有確定的債權才可以轉讓。投資者如果遇到不能兌付的情況,建議查明以下內容:一是普信惠福是否取得了從事該類型業務的資格,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二是交易資金是否經過第三方監管;三是所謂的債權是否真實存在;四是不能兌付的具體原因及公司有無實際解決方案。
王德怡分析,如果普信惠福並沒有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或者所轉讓的債權並不真實存在,則投資者可以向平臺方和債權轉讓方提起民事索賠;如果發現有其他虛構事實、欺詐客戶等情形的,則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當事人可聯合向公安機關刑事控告,請求公安機關凍結涉案資金,控制相關責任人。
10月10日,據一位投資者向記者介紹,其在去年3月份購買了普信方面所推廣的產品,已於今年3月份到期。在兌付推遲了三個月後,對方又提出了一個轉投方案,並表示晚了只能轉投兩年或三年的產品,迄今為止無法成功將本金拿回。
而在9月25日,當記者向上述普信惠福呂梁分公司的郭姓負責人反映所了解的情況時,其表示,普信屬於第三方的角色,要了解情況可以去當地,並稱人在北京,且在開會,隨後掛掉了電話。此外,記者還通過普信資產官網的客服希望了解並核實進一步相關情況,截至記者發稿未得到正式回應。
9月29日,上述投資者家屬表示,已針對目前普信惠福呂梁分公司的情形向公安部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