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百度派 @朱江雲
關於克拉拉·舒曼是誰,我就不詳細介紹了,請自行百度。幼年時期的克拉拉就在音樂創作上顯露出一定的天分,注意,這裡是一定的天分。舒曼夫婦有許多作曲家朋友,也曾有人談及克拉拉的創作才能,如帕格尼尼說:「她可以搞藝術,因為她有感覺」——與其說是褒獎,不如說這句話是在肯定克拉拉的作曲家身份,表明克拉拉天生的藝術直覺可以」搞「藝術。至於能不能「搞出優秀的藝術」或者「成為偉大的作曲家」這點上,帕格尼尼與舒曼本人都不予置評。



當然,我們也不能因為「夫妻關係「和」社交關係「來一味地要求克拉拉達到羅伯特·舒曼和他們周遭的作曲家朋友們的成就,畢竟不是隨便哪個人,甚至隨便哪個有天分、有感覺的人能與這些偉大的作曲家媲美的,所以常以範尼·孟德爾頌與克拉拉·舒曼相比較——兩位都有一個惹眼的姓氏。實際上,相較於範尼·孟德爾頌金燦燦的天分,克拉拉澤顯得暗淡了許多,以致她本人始終懷疑自己的創作才華」我曾一度以為自己很有創作才華,但我已放棄這個想法;一個女人一定不能期望作曲,從來沒有一個女人能做到「,正因這句話,對於克拉拉的研究探討也常以女權主義視角展開。在音樂上,克拉拉本身主要有三重身份:鋼琴演奏家、鋼琴教師和作曲家。在鋼琴演奏上,克拉拉更偏愛」嚴肅「的音樂,而厭惡」炫技「的音樂,因此她向來反對演奏李斯特的作品,偏愛貝多芬的奏鳴曲和巴赫的賦格,成為1840年後首位始終如一地演奏這些作品的鋼琴家之一。在鋼琴教師上,克拉拉取得的成就顯然耀眼得多。由於克拉拉的父親認為每一位鋼琴演奏家都應當具備一定的教育水平,使得克拉拉在11歲時就開始教她的弟弟如何演奏鋼琴。作為一名鋼琴教師,克拉拉的教學方式溫婉平易,易為學生接受,表現出一種類似母愛的寬容。下面開始說說重點,克拉拉的作曲。克拉拉一生共有作品60餘首,其中有編號的作曲作品有23部,主要分為三個部分:鋼琴作品、室內樂作品和聲樂作品。她的鋼琴作品主要創作於婚前,婚後創作的鋼琴作品以小品為主。其中她對自己的詼諧曲op.10頗有自信,並坦言此曲「足夠顯眼曲取悅哪些巴黎的民眾」。在室內樂方面,克拉拉曾與舒曼一同研究巴赫的《平均律鋼琴曲集》以及貝多芬的交響樂、海涅、莫扎特的室內樂作品,因而首其影響頗深。其中三重奏op.17巴赫風格尤為明顯,常為後世的演奏家青睞。聲樂作品主要集中於克拉拉婚後創作。體裁方面,克拉拉的鋼琴創作偏愛變奏曲,共計六首,同時缺乏大型作品。結構方面,以克拉拉的op.15的四首作品曲式結構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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