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伴侶隱瞞愛滋理當追究刑責

2020-12-22 中國青年報

近日,《雲南省愛滋病防治條例》獲得通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條規定: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第五十七條規定:感染者不及時將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事實告知其配偶、有性關係者等存在暴露風險的人群,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雲南這一規定很有必要,該規定的提出,顯然是基於預防愛滋病傳播的嚴峻現實。最近,中國疾控中心發布「2020年預防愛滋病最新核心信息」,其中顯示,近年來中國新診斷報告愛滋病感染者中,95%以上通過性途徑感染,其中異性傳播約佔70%。可見,防止愛滋病通過性傳播,怎麼強調怎麼嚴厲都不為過。雲南這一規定,是保障廣大配偶或性伴侶知情權、健康權,乃至是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需要。

《雲南省愛滋病防治條例》新就新在,一是向配偶或性伴侶隱瞞愛滋病將被追究刑責。雖然我國現行《愛滋病防治條例》沒有這一規定,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這些年早有法律學者指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不僅沒盡到法定告知義務,反而隱瞞愛滋病,如果侵犯了配偶或性伴侶一方的身體健康權甚至生命權,也應適用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受到被追究刑責的懲罰,以杜絕通過性行為故意傳播愛滋病。

另一新穎之處是,本人不告知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事實時,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此前,從國家到地方的《愛滋病防治條例》僅規定,對於確診者,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其感染或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本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告知其監護人。另外,醫生必須得為患者保密,不能將其患有愛滋病的事情告知其親朋好友以及伴侶。雲南的規定無疑是重大進步,在預防愛滋病傳播傳染病上,配偶或性伴侶的知情權,顯然應壓倒感染者或病人的隱私權,因為隱瞞事實可能傷害到另一個人的身體生命安全,甚至影響到公共安全。

總之,防治愛滋病是非常嚴峻的公共衛生問題,是全社會都需應對的巨大挑戰,需儘量擯棄原則性規定,多一些具體可行的探索。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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