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帶來希望還是幻想?
最近楊超越在綜藝上談到偶像的時候說「偶像的意義就是給大家帶去生活的希望」,「老天也會偏愛我們這些笨小孩。」
這句話由楊超越說出來,讓我既覺得中肯,又覺得怪誕。
超越妹妹的成功確有其勵志之處,寒門出身,中學輟學,在社會漂泊流轉卻沒有因美貌的誘惑自甘墮落,這本身就是一種正道之光。參加選秀節目,能力不足,備受嘲諷,卻沒有因此失望消沉,反而堅持著走到最後,走到成功的光環之下。
這不能不說是勵志。
但怪誕之處在於,她學唱跳笨不笨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手裡握著進入娛樂圈最大的王牌:極為稀有的美貌。(我對楊超越並無惡意,如有冒犯,請理智把文章看完)
舉個例子品味它的怪誕之處,假如考清華需要90%的學習成績+10%的顏值,一個學霸長得挺醜,但學習非常非常好(有智商和自律彩票)。
面試結束之後,該學霸喜極而泣:「老天也會偏愛我們這些醜小孩!」
搞笑,你本來就是靠成績保送的好吧。
同樣,超越妹妹的成功是因為她笨,但努力嗎?
是因為她長得美呀!
極為稀缺的美貌天賦加上獨到的情商,這兩樣,基本都是老天爺賞飯吃。
不信你把超越妹妹的臉換成路人甲的臉,看看這種唱跳實力還能不能火起來。哪怕她做人態度再端正,再呆萌可愛,恐怕也很難火起來,以至於成為無數人的希望。
這種買彩票一樣的成功其實才是對努力本身最大的諷刺。
超越妹妹的成功很像常見的爽文:我不是出身名門正派,我靠野路子修煉,受到無數人的鄙視。但是!我天生骨骼精奇,天賦異稟,比武大會上還是秒殺一眾名門正派的種子選手,從此獨步武林,揚眉吐氣。
這種爽文劇本太吸引人了好嗎?尤其是在階層固化越來越嚴重的今天。是我我也會yy:說不定我也有隱藏的某種天賦,或者處變不驚的性格格外受人青睞呢?稍微努努力就能贏得無數人喜愛,實現財富自由呢?
金庸大大已經仙去,他的劇本還在不斷流傳。
這樣想想,不禁嘆息:我們的世界得多可悲,多絕望,大家才把巨大的希望放到中彩票上。
我情願看到劇本是這樣的:一個出身寒門,長相平凡的楊超越,憑藉著巨大的努力,練就藝術家級別的唱跳實力,最終得到所有人的認可,那我會真的覺得勵志。
但資本現在選出的偶像或者說idol更多的都是才不配名,其實也不需要配名,因為這就是資本定義的「偶像」
資本之下的偶像,與其說帶來希望,不如說帶來幻想。
那你非要說這種幻想也是一種希望。
那我只能說,人生太苦了。
為什麼流量偶像需要立人設?
下面我們接著討論偶像產業。
早先的偶像一般不需要立人設,人家主要靠作品說話。哥哥張國榮,唱歌演戲,哪一樣不是教科書級別的。陳衝、鞏俐,人家作品足夠硬,腰板兒就挺得直。
當然也有一些偶像,一般立的也是完美人設。比如劉德華,比如林志玲,勤奮努力敬業,溫文爾雅尊重他人。人設是夠完美了,但說實話,這二位還是能力有點不太夠。也許二者有點相關關係?
那麼現在呢?當今的偶像產業之發達,已經遠遠超越了我們的想像,它負責滿足你各種幻想。
「自律人設」讓粉絲望塵莫及怎麼辦?那我們就立「吃貨人設」,憨憨的,傻傻的,愛吃,不自律,多親民,就連2012年的千頌伊都知道拿著絕對不會真喝的咖啡擺個拍。
完美人設太假是吧?沒事,還有「真性情」人設、「作精」人設。「我要通過支持我的偶像,讓別人知道我這樣懟天懟地懟空氣的小仙女也是受歡迎的!」
上進人設在階層固化時期不好使是吧?「皇族」人設、「公主」人設等著你。總有人臀腦分離,通過偶像代入可以無限意淫自己是資源在手、應有盡有的皇族。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資本擺不出來的商品。
壟斷越嚴重,商品反而會越顯得多樣,這樣才會每種人都能找到對應自己幻想的那一款。
那麼為什麼現在的偶像需要設一個人設?
原因有二。
一是這樣可以藉由網絡迅速拉近與粉絲的距離,收割巨大的流量利益。
二是,能力不夠唄。
其實,並不是所有的受到大量追捧的人都是我們今天討論的偶像——即流量idol。天王麥可·傑克遜,也是受到無數人瘋狂的追捧,「哥哥」張國榮故去這麼多年,依然有人深刻緬懷。為什麼呢?
因為人家已經達到了藝術家的水準了,人家在作品中有獨到的創造力,深厚的共鳴能力。
但今日的唱跳偶像,尤其是很多從日韓舶來的養成系偶像,實力是不足睥睨眾生的,於是只能媚俗於眾生,呈現給大家想要的人設。
經常有粉絲鼓勵自己的偶像做自己。
做自己是不可能做自己的,只要有一天你還是實力不足,靠粉絲吃飯的偶像,他就絕對做不了自己。
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對君臣矛盾做過一段精妙的論述,作為皇帝,你就是國家的道德偶像,你不需要有七情六慾,你只需要端坐在那個位置上,做出一個完美的表率。
偶像也是如此,你在的位置,就是給別人製造幻想的位置。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呈現自己的性格特徵,以此作為「真實」的作證,但你要敢360度呈現自己的真實人格,分分鐘掉分無數。而且資本,也正如明代的文人官僚集團一樣,他們也絕不允許你這麼做,破壞一架巨大的運轉中的機器。
從Yammy被侮辱事件談偶像的商業人格
下面談Yammy被侮辱事件。
在關於Yammy事件的討論中,有一種觀點引起了我的好奇,那就是「yammy是一個商品,徐明朝並不是針對yammy本人在批評,而是批評作為『偶像商品』的yammy認知不清,定義有問題來批評」
那麼「偶像」是不是一種商品?
毫無疑問,是。
這種商品販賣的——就是我們在上文中所說的幻想。
這種買賣關係並不直接存在於偶像和粉絲之間。其實應該是資本家將包裝好的偶像人設直接販賣給了粉絲,粉絲為這個人設來付費。資本家得到的利潤一部分支付給了偶像本人,而作為交換,偶像出售了自己商業人格的包裝權。
那麼徐明朝有沒有資格談論Yammy的外貌和路線?
有,但問題是你為什麼不能和Yammy本人理智討論,而是要在她不在場的時候肆意羞辱。
她出售了商業人格,但並沒有出售自己的人格。
有人說,這算什麼,這跟老闆在在辦公室罵員工相比都算輕的了,也有無數人紛紛附和說到了社會上才發現尊嚴連個屁都不算。
對於這種說法,我只想引用魯迅大大的話:從來如此,便對麼?
在地上跪久了,反而認為站著是錯的。
可笑。
從偶像到實力派
其實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當今流量偶像多是從唱跳歌手中產生,或者演了一兩個爆火的ip劇的明星中產生。
為什麼?
《娛樂至死》提到過一個非常有趣又發人深省的觀點:傳播方式決定內容。
想一想八九十年代主要出產歌星,為什麼?因為當時是唱片、磁帶的時代。而現在是網絡視頻的時代,視聽比任何一種方式都能震撼到普羅大眾。畢竟大多社會正在朝著赫胥黎所說的《美麗新世界》加速前進,放鬆大腦,感官刺激就好。
是以顏值比任何時候都能成為一種硬通貨。
實力不夠,顏值來湊,還是不行,人設管夠。
再加上呈現於視頻之前的訓練內容,讓你體會到養成的快樂。
輕輕鬆鬆就可以收割巨大的流量,誰不願意出售一點點商業人格呢?
但問題是,出售商業人格的同時,你的真實人格很難不受影響,你再想要全方位無死角的做自己,那你就等著撲街吧。
誰不怕撲街呢?
真正有實力的人。
有人說唱跳不是實力嗎?能把唱跳做到極致,不斷突破,那就是實力。
我很想說一說張藝興,韓國練習生出道,但並不滿足於小鮮肉頂流的定位,不斷突破自己,成為全能的張pd,成為燃到炸裂的街舞隊長,krump跳得出神入化。
對於這樣的人,再多的人嘲諷他努力是人設,是作假,他也完全不怵。
人有實力在這兒撐著呢。
除此之外,你的作品是僅呈現的感官刺激,靠顏值,靠暈輪效應吸粉,還是有深厚的藝術內涵,或是對人的愛戀有細緻入微的關照,或是對社會有清晰透徹的洞見,或是對家國情懷有自己的觀察和思考。能做到,你的作品才不會只是曇花一現。
藝人不應該僅僅滿足於呈現感官刺激,否則便只是偶像。
粉絲也不應該僅僅沉浸在幻想式的自我滿足,否則所謂的希望也只是鏡花水月一場。
還是人家張小雨一番話說得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