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男子鄭某假冒自己是「省委書記秘書」,和女子張某戀愛,並先後以幫助張某孩子擇校、低價買法拍房等理由,詐騙她五十餘萬元。2020年12月,鄭某因詐騙罪被判刑十年。
鄭某是遼寧瀋陽人,曾經因詐騙罪被判刑。
鄭某惡習不改,他謊稱自己是省委書記秘書的身份,取得女子張某的信任,並與之作為男女朋友進行交往。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間,鄭某在瀋陽市于洪區張某家,先後以能幫助張某孩子辦擇校、低價購買法院查封拍賣的房產、償還信用卡、補交保險、買手錶、急用錢等事由,騙取張某共計人民幣496477.26元。
2019年9月24日,鄭某還以能夠幫助張某的父親辦理償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取錢款人民幣34500元。
2020年3月26日,發現被騙的張某報警。鄭某經電話傳喚至公安機關。案發後,鄭某某退賠張某經濟損失人民幣一萬元。
瀋陽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鄭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繫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