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法學會
創新法治實踐 如何「見效」?
——「1+4+N」助推法治杏花嶺提質增效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進行了總體部署。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了「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自覺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範實踐者,積極投身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貢獻。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築牢法治基石。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推進基層法學會建設,就是要作為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基礎環節,就是要擺在整個基層治理現代化體系建設的框架下來考慮。
杏花嶺區作為太原市六個市轄區之一,抓基層社會治理和法治杏花嶺建設,有著三個方面的基本區情:一是人口集聚的中心區,以全市十分之一面積承載了近五分之一的人口;二是地處樞要的核心區,區內駐有省政協、市委、市政府等40餘家省、市黨政機關,是太原的政治中心;三是轉型蝶變中的老城區,改制企業多、國企小區多、積存矛盾多,實現轉型發展,法治保障作用尤為重要。近年來,我們在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堅強領導下,把發揮法學會獨特優勢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重要保障,站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高度,不斷推進法學會建設強化、工作創新。
在區委的關心和支持下,杏花嶺區法學會成立了黨組,健全完善了雙月講堂、主題黨課等制度,持續擇優吸納優秀法學法律工作者,使會員整體素質和代表性不斷提升,並在法治杏花嶺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19年,開設了「杏花嶺法學」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舉辦法治講座,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1.5萬次、開展法律援助373件,為民營企業開展法治體檢110次,服務黨委、政府和基層組織科學決策、依法行政340次,應該說在整個依法治區中的地位、作用都在不斷凸顯。特別是把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作為貫徹落實中辦《意見》的切入點,形成了以法學會引領,統籌會員、政法幹警、綜治幹部、平安志願者等四方力量,推動基層網格管理、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心理服務等多種法律服務資源深度融合的「1+4+N」組織架構,一手為法學會會員搭建開展法治實踐、法律服務的平臺,解決「組織泛化、活動虛化」的問題;一手為基層法治建設工作充實專業資源,解決「力量薄弱、支撐不足」的問題,推動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整體提升。在具體舉措上,著重突出了「見人」「見事」「見效」三大導向:
一是突出「見人」,著力抓好法學會隊伍與基層服務平臺的整合。全面推進「區級有所、街鄉有站、村居有室」的法律服務網絡建設,成立了法學會、平安辦、司法局及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的區級法律服務所,街鄉平安辦主任、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法律顧問等72人組成的法律服務站12個以及村居法律顧問、政法幹警、人民調解員、心理服務工作者等980人組成的法律服務工作室147個,初步形成了以區法學會為龍頭、區法律服務所為紐帶、街鄉法律服務站為依託、村居法律服務室為基礎、全區法學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格局。
重點推進法治智庫建設,以法學會會員為骨幹,建立了由政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專業人員152名,全區法律顧問118名共同組成的法律專家庫。根據區域人群特點、社會矛盾集中點和專家擅長領域,將專家庫進一步細分為婚姻家庭、物業管理、徵地拆遷等12個專家組,積極服務黨委、政府和基層組織科學決策、依法行政,推動社會矛盾依法化解和群眾法律需求「家門前」「一站式」解決,讓群眾不出社區(村)就能掛上法律服務「專家號」。
二是突出「見事」,著力抓好法律服務與基層具體工作的銜接。依託各級「法治診所」,推動法律服務站(室)與綜治中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心理服務室「一體化」建設,探索建立「8651」工作模式,明確了三級法律服務平臺「法治教育、法治培訓、法律諮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法律體檢、法治創建、法學研討」「八項工作職責」,採取「上門送診、每日門診、專家坐診、定期會診、助困巡診、集中義診」「六類診療方式」。特別是在化解重大矛盾糾紛、解決複雜疑難問題上,實行了以法律顧問「主診」,以心理諮詢師、社區民警、法檢幹部、網格員(人民調解員)輔診的「五方聯合會診」。運行以來,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9萬件,其中五方聯合會診化解複雜疑難矛盾糾紛180餘件,為矛盾糾紛化解同步提供法律、心理服務3170件。實現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維護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運行目標」。
「8651」工作模式受到中國法學會和省、市法學會充分肯定。杏花嶺區榮獲全國「『七五』普法中期先進縣(市、區)」榮譽稱號,被評為2018-2019年度山西省平安縣(市、區)。
三是突出「見效」,著力抓好法治實踐與改革發展各項事業的聯動。始終聚焦經濟社會發展最突出的「瓶頸」、社會治理創新最脆弱的「短板」、社會和諧穩定最直接的「觸點」和人民群眾最渴望的「紅利」,不斷拓展法律服務的深度、廣度。
堅持以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著力點,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依法行政提供參考。先後為杏花嶺區經濟社會發展所涉及的重大問題決策、決定提供黨規黨紀和法律的論證意見11次,參與棚戶區搬遷、城中村改造等重點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18次。對區委、區政府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25次。參與研究制定《婦女權益保障的具體法律制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制度17次。協助相關部門、街鄉審查土地租賃、設備採購、招標代理等各類合同175次。為部門、街鄉提供訴訟法律服務8次。
堅持以主動服務社會治理創新為著力點,積極探索社會管理新模式。圍繞無人管理樓院業委會組建試點工作,針對業委會組建程序、運行機制、管理範圍提供法律依據、提出對策建議,有效推動社區「居委會」和樓院「業委會」「兩委對接」,將城市基層社會治理中條塊「統」不了、政府「包」不了、群眾個人「辦」不了的事情,全部納入「兩委」管理範圍。結合杏花嶺區學習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開展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中的主要做法,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座談研討,歸納提煉了符合杏花嶺區實際、成體系、可推廣、可複製的特色經驗。特別是針對疫情防控中暴露出來的基層社會治理短板,組織法學會會員圍繞加強基層網格管理服務工作開展調研,在摸清現狀、查找不足的基礎上,提出了改革管理模式、實行巡辦分離、強化考核獎懲、夯實基礎保障等建議,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堅持以主動服務社會和諧穩定為著力點,努力構建和諧社會關係。積極投身「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基層幹部舉辦法律知識講座,組織集中宣傳和現場答疑。充分發揮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發動全體會員和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和輿情引導工作,助力民營企業復工復產。不斷助力「零上訪、零事故、零案件」「三零」單位創建,深入開展「三官一師」(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進社區、進樓院、進企業活動,以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化解為切入點,為區委常委牽頭協調的重大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等提供法律服務,實現了社會矛盾從末端治理向源頭預防的轉變。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杏花嶺的基層治理工作將邁上新的臺階。
原標題:《創新法治實踐 如何「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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