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達藥業: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2020-12-27 中財網

貝達藥業: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時間:2020年12月02日 17:50:39&nbsp中財網

原標題:

貝達藥業

: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聯席主承銷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同意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213號)批覆,

同意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貝達藥業

」、「發行人」或「公司」)向

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信證券

」或「保薦機構」)作為貝達

藥業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和聯席主承

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金公司

」)作為

貝達藥業

本次

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中金公司

以下合稱「聯席主承銷商」),對發

行人本次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的合規性進行了核查,認為

貝達藥業

的本次發行過

程及認購對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

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

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及

貝達藥業

有關本次發行的董事會、

股東大會決議,符合

貝達藥業

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即2020年11月16日。發行價格為

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即87.89元/股(定

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對投資者認購邀請及申購報價全過程進行見證。公司和

聯席主承銷商根據投資者申購報價情況,並嚴格按照認購邀請書中確定的發行價

格、發行對象及獲配股份數量的程序和規則,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98.83元/股。

本次發行價格的確定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符合發

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本次發行的發行方案。

(二)發行數量

根據投資者申購報價情況,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為10,138,621股,未超過公司

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發行股票上限,且發行股數超過本次擬發行股票數

量的70%。

(三)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對象最終確定為14名,均以現金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A股股票。

符合公司關於本次發行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以及《實施細則》和《創業板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四)募集資金金額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1,001,999,913.43元,未超過發行人股東大會決議

通過的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上限100,2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稅)

6,594,538.73元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995,405,374.70元。

(五)限售期

發行對象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鎖

定期結束後,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核查,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認為,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發行對象、

發行數量及募集資金金額及限售期符合發行人股東大會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

法(試行)》《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審批情況

(一)發行人內部決策程序

2020年3月3日,發行人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董事分項表決並

一致同意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及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議

案。

2020年3月19日,發行人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及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議案。

2020年9月24日,發行人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授權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議案。

(二)監管部門註冊過程

2020年7月24日,發行人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

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於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

中心意見落實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

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9月15日,發行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同意

貝達藥業

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213號),同意公司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註冊申請。

經核查,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認為,本次發行經過了發行人董事會、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獲得了中國證監會的註冊同意,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關

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三、本次發行的具體情況

(一)認購邀請書發送情況

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於2020年9月25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貝達藥

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方案》(以下簡稱「《發行方案》」),並

於2020年11月13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會後重

大事項的承諾函》啟動本次發行。

在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報送《發行方案》後,有17名新增投資者表達了

認購意向,為推動本次發行順利完成,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特申請在之前報送

的《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擬發送認購邀請書的投資者名

單》的基礎之上增加該17名投資者,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投資者名稱

1

杭州餘杭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

江蘇銀創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3

譽華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4

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

5

湘韶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

上海盛石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7

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

8

潘旭虹

9

濟南江山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0

孫慧

11

杭州奮華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2

井岡山

復樸新世紀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3

陳立群

14

魯信創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5

長江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16

天和思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7

上海同煤齊銀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經聯席主承銷商及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核查,上述投資者符合《證券發行與

承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募集說明書(註冊稿)》關於發行對象的相關

規定,具備認購資格;本次發行的詢價對象不包括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的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響的關

聯方。

在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的全程見證下,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於2020年11

月13日至2020年11月17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218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發送

了《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認購邀請書》(以下簡稱「《認購

邀請書》」),《認購邀請書》的附件包含了《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

行股票申購報價單》(以下簡稱「《申購報價單》」)等認購邀請文件。上述218

名投資者中具體包括:發行人前20名非關聯股東(已剔除關聯方,未剔除重複

機構)20家、基金公司54家、

證券公司

18家、保險機構12家、其他類型投資

者114家等。

經核查,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認為:《認購邀請書》的內容、發送範圍

及發送過程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

理辦法(試行)》和《實施細則》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符合發行

人關於本次發行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也符合向深交所報送的發行方案文

件的規定。同時,認購邀請文件真實、準確、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資者關於本

次選擇發行對象、確定認購價格、分配數量的具體規則和時間安排等情形。

(二)申購報價情況

在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的全程見證下,2020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聯席主承銷商共收到31份《申購報價單》。截至11月18日中午12:00前,除10

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無需繳納申購保證金外,其餘21家投資者均按《認購

邀請書》的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申購保證金。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均按《認

購邀請書》的要求及時提交相關申購文件,均為有效申購。

投資者具體申購報價情況如下:

序號

申購對象名稱

申購對象

類別

申購價格

(元/股)

申購金額

(萬元)

保證金到帳

(萬元)

1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滬深300

指數增強股票型養老金產品

保險

90.00

3,000.00

500.00

2

深圳市平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平石T5對

衝基金

其他

95.00

3,800.00

500.00

3

UBS AG

其他

102.25

4,000.00

500.00

4

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8.83

9,700.00

無需

5

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人壽保

險有限責任公司-傳統

保險

91.31

5,200.00

500.00

序號

申購對象名稱

申購對象

類別

申購價格

(元/股)

申購金額

(萬元)

保證金到帳

(萬元)

6

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人壽保

險有限責任公司-分紅-個人分紅產品

保險

96.68

4,460.00

500.00

7

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人壽保

險有限責任公司-投連進取型保險產品

保險

91.31

3,000.00

500.00

8

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人壽保

險有限責任公司投連行業配置型投資帳戶

保險

87.89

3,000.00

500.00

9

華菱津杉(天津)產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其他

88.00

5,000.00

500.00

10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其他

104.00

4,700.00

500.00

11

上海同煤齊銀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其他

98.18

3,000.00

500.00

12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其他

97.57

5,000.00

500.00

93.83

10,000.00

90.34

15,000.00

13

魯信創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04.35

5,000.00

500.00

14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7.80

4,000.00

無需

91.31

7,000.00

88.02

7,000.00

1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8.46

3,000.00

無需

16

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

夥)

其他

125.00

3,000.00

500.00

17

睿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88.00

3,000.00

無需

18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0.89

6,000.00

無需

19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103.00

16,000.00

無需

96.00

12,600.00

20

上海理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理成

新視野

10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其他

90.88

3,150.00

500.00

21

陳立群

其他

107.00

3,000.00

500.00

102.00

3,000.00

22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

發展新動能基金合

夥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

107.20

9,980.00

500.00

105.00

9,990.00

102.00

10,000.00

23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2.00

4,300.00

無需

100.10

6,300.00

92.58

7,430.00

序號

申購對象名稱

申購對象

類別

申購價格

(元/股)

申購金額

(萬元)

保證金到帳

(萬元)

24

蕪湖弘唯基石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弘唯基石華德1號私募證券投資

基金

其他

107.20

3,118.00

500.00

25

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

其他

107.00

3,000.00

500.00

26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2.05

4,786.00

無需

98.83

14,358.00

96.68

24,760.00

27

中意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卓越楓葉1號

資產管理產品

保險

96.80

4,000.00

500.00

88.00

4,000.00

28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6.60

7,300.00

無需

29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

100.01

10,000.00

500.00

98.40

12,000.00

94.53

14,500.00

30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0.10

11,500.00

無需

95.40

23,000.00

31

濟南江山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

93.33

6,000.00

500.00

(三)發行價格、發行對象及最終獲配情況

1、發行價格

根據投資者申購報價情況,並嚴格按照認購邀請書確定發行價格、發行對象

及獲配股份數量的程序和規則,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98.83元/股。

2、發行對象及最終獲配情況

本次發行股份數量10,138,621股,募集資金總額1,001,999,913.43元,未超

過相關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發行股票數量和募集資金規模上限,且發行

股數超過本次擬發行股票數量的70%。

本次發行對象最終確定為14家,具體配售情況如下:

序號

發行對象名稱

認購價格

(元/股)

獲配股數

(股)

獲配金額

(元)

限售期

(月)

1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98.83

475,564

46,999,990.12

6

序號

發行對象名稱

認購價格

(元/股)

獲配股數

(股)

獲配金額

(元)

限售期

(月)

2

UBS AG

98.83

404,735

39,999,960.05

6

3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83

1,163,614

114,999,971.62

6

4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8.83

1,618,941

159,999,939.03

6

5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83

1,452,797

143,579,927.51

6

6

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83

629,773

62,240,465.59

6

7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

發展

新動能基金合夥企業(有限

合夥)

98.83

1,011,838

99,999,949.54

6

8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98.83

1,011,838

99,999,949.54

6

9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83

637,458

62,999,974.14

6

10

魯信創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

98.83

505,919

49,999,974.77

6

11

蕪湖弘唯基石投資基金管理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弘唯

基石華德1號私募證券投資

基金

98.83

315,491

31,179,975.53

6

12

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

企業(有限合夥)

98.83

303,551

29,999,945.33

6

13

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

98.83

303,551

29,999,945.33

6

14

陳立群

98.83

303,551

29,999,945.33

6

合計

10,138,621

1,001,999,913.43

最終配售對象的產品認購名稱/出資方信息如下:

序號

發行對象

認購產品/出資方名稱

1

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企業

(有限合夥)

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

2

蕪湖弘唯基石投資基金管理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

弘唯基石華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3

陳立群

陳立群

4

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

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

5

魯信創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魯信創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7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銀華同力

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銀華創業板

兩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8

UBS AG

UBS AG

9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

發展新動

能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

發展新動能基金合夥企

業(有限合夥)

序號

發行對象

認購產品/出資方名稱

10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鵬華匠心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鵬華創新

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11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財通基金玉泉合富7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合富8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華虹定增1號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韶夏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宏途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12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泓德泓業

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裕祥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泓華

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戰略

轉型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睿澤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裕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優選

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優勢

領航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研究

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泓德瑞興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14

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農銀匯理醫療保健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農銀匯理

創新醫療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經核查,本次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不包含發行人和聯席主承

銷商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響的關聯方。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響的關聯方未通過直接或間接方

式參與本次發行認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未向發

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且未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

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其他補償。

經聯席主承銷商與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核查,本次發行的最終配售對象備案

情況如下:

1、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魯信創業投

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立群,均以其自有資金參與認購,不屬於《中華人民共

和國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

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範圍內須登記和備案的產品,因此

無需進行私募基金備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記。

2、UBS AG、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均以其自有

資金參與認購,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

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相關規

定範圍內須登記和備案的產品,因此無需進行私募基金備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記。

3、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銀華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公募基金、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公募

基金、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1隻公募基金、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公募基金參與本次發行的認購。上述公司及其管理的參與

本次發行認購的產品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

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相

關規定範圍內須登記和備案的產品,因此無需進行私募基金備案及私募管理人登

記。

4、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參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5隻產品均屬於《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

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範圍內需登記和備案

的產品,上述產品均已按照規定完成私募基金備案。

5、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

展新動能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蕪湖弘唯基石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弘唯基石華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

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

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範圍內須登記的管理人及備案的產品,已按照

規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記和產品備案。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券經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

施指引(試行)》及聯席主承銷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制度要求,本次發行參

與報價並最終獲配的投資者均已按照相關法規和《認購邀請書》中的投資者適當

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關材料,本次獲得配售的投資者已全部按照投資者適當性管

理要求進行投資者分類及風險承受等級匹配:

序號

獲配投資者名稱

投資者分類

產品風險等級與風險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湖南湘投軍融產業投資基金企業(有

限合夥)

A類專業投資者

2

蕪湖弘唯基石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弘唯基石華德1號私募

證券投資基金

A類專業投資者

3

陳立群

C4級普通投資者

4

富安商貿(江門)有限公司

C4級普通投資者

5

魯信創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B類專業投資者

6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A類專業投資者

7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類專業投資者

8

UBS AG

A類專業投資者

9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

發展新動能基

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A類專業投資者

10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類專業投資者

11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類專業投資者

12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A類專業投資者

13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類專業投資者

14

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類專業投資者

經核查,上述14家投資者均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

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及聯席主承銷商投資者適當性

管理相關制度要求。

(四)繳款與驗資情況

1、確定配售結果之後,發行人、聯席主承銷商向本次發行獲配的14名發行

對象發出了《繳款通知書》。各發行對象根據《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向聯席主承

銷商指定的本次發行繳款專用帳戶及時足額繳納了認購款項。

2、2020年11月24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認購資金實

收情況進行了審驗,並於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

第ZF10985號)。截至2020年11月23日止,

中信證券

共收到參與本次發行的

認購對象在認購指定帳戶繳存的認購資金共計1,001,999,913.43元。

3、2020年11月24日,

中信證券

將扣除保薦機構保薦費和承銷費後的上述

認購款項的剩餘款項劃轉至發行人指定帳戶中。根據立信2020年11月25日出

具的《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ZF10986號),截至2020年11月24日

止,

貝達藥業

本次發行股票總數量為10,138,621股,發行價格為98.83元/股,實

際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001,999,913.43元(大寫:人民幣壹拾億零壹佰玖拾

玖萬玖仟玖佰壹拾叄元肆角叄分),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不含稅)人民幣

6,594,538.73元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995,405,374.70元,其中:新增

股本人民幣10,138,621.00元,資本公積人民幣985,266,753.70元。

經核查,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認為,本次發行符合發行人董事會及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向特定對象發行方案,繳款通知的發送、繳款和驗資過程合

規,符合《認購邀請書》的約定,以及《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上

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四、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過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年4月2日,發行人通過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行政許可大廳」項下

查詢,收到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系統的通知,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提交的《創業板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核准》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形式,決定

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收文編號為200621。並於2020年4月3日進行了

公告。

2020年7月2日,發行人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受理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通知》(深證上審[2020]236號),

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報送的申請材料進行了核對,認為申請文件齊備,決定予

以受理,公司於2020年7月3日進行了公告。

2020年9月15日,發行人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出具《關於同意

貝達藥業

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213號),同意公司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公司於當日進行了公告。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將按照《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

行)》、《實施細則》及《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關於信息披露的法

律法規的規定,督導發行人切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和手續。

五、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對本次發行過程及發行對象合規性

的結論意見

(一)關於本次發行定價過程合規性的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認為:「發行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的發行過程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

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實施

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以及向深交所報備的發行方案,符

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同意

貝達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

復》(證監許可[2020]2213號)和發行人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

(二)關於本次發行對象選擇合規性的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認為:「發行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對認

購對象的選擇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證券發行與承

銷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等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向深交所報備的發行方案。

發行對象不存在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響的關聯方。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

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響的關聯方未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主要股東未向發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且未

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聯席主承銷商已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

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定的範圍核查私募投資基

金備案情況並發表了意見,已按照《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券經

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進行投資

者分類及風險承受等級匹配。

本次發行對象的確定及定價符合公平、公正原則,關於各發行對象的認購資

金來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符合發行人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符

合《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貝

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之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籤字蓋章頁)

項目協辦人:

馬夢琪

保薦代表人:

徐 峰 金 田

法定代表人:

張佑君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貝

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之

聯席主承銷商籤字蓋章頁)

法定代表人:

沈如軍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相關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