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上世紀80年代的香港樂壇壇,可謂是百花爭豔,群雄逐鹿,互相爭霸,競爭尤為激烈的時代。男歌手以譚張爭霸為主,女歌手以梅陳爭霸為主,這競爭的結果是譚詠麟和梅豔芳宣布不再拿獎,張國榮和陳慧嫻宣布退出歌壇。
今天說到《千千闕歌》和《夕陽之歌》就是兩位女歌手之間爭霸最著名的橋段。首先,我們要知道無論是《千千闕歌》還是《夕陽之歌》,都不是原創歌曲,都是源於在日本買來的版權。一句題外話也不知道對不對,大家可以自己去品嘗:一個中島美雪就養活了半個香港樂壇。
對這兩首歌有了解的朋友都知道,這兩首歌發布前後時間也就一個月左右,只要思想稍微有些敏感的人,都會覺得這背後必然存在某些關聯或故事。的確是有關聯,也有故事,這裡先簡單說說版權背後的故事。日本歌手近藤真彥(原唱者近藤真彥和梅豔芳曾有過一段異國情緣)在唱紅《夕焼けの》的時候,香港金牌經紀人陳淑芬就迅速買下了該歌曲的版權。後面歐丁玉(著名音樂監製,陳慧嫻的男朋友)覺得這首歌很適合陳慧嫻唱,於是便向陳淑芬說要翻唱。陳淑芬口頭答應了,但沒過兩天,梅豔芳又跑來找她說自己也想翻唱。陳淑芬跟梅豔芳關係非常好,她當然想給梅豔芳了,但是已經答應了歐丁玉那就不能反悔。於是陳淑芬放話道:你陳慧嫻想翻唱可以,但必須要在6月15日之後才可以出街。陳淑芬用意明顯,就是想給梅豔芳足夠的時間來打造歌曲。這就是當時人們對於兩首同曲不同詞相近發布感到困惑的背後原因。
《千千闕歌》與《夕陽之歌》在1989年的香港樂壇不期而遇,一首離情別緒,一首詠嘆人生,這兩大詩詞歌賦中的永恆主題,藉由同一曲調唱遍香港的每一條大街小巷。就連近藤真彥自己本人都表示,這兩版粵語歌曲,比他的原作都要更加傳神。梅豔芳與陳慧嫻均由兩首歌曲入圍「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分別是梅的《夕陽之歌》《淑女》,和陳的《千千闕歌》《夜機》,人們聚焦的目光顯然更多的放到了「千夕之爭」上,陳慧嫻毫無疑問的拿到全年銷量冠軍大獎。然而結果是,梅豔芳的《夕陽之歌》捧得年度金曲金獎時,一度引得陳慧嫻歌迷現場噓聲,當梅豔芳拿到全場最具分量、也是最受矚目的「最受歡迎女歌星」時,雙方歌迷對峙情緒隨之達到沸點。之後陳慧嫻出國留學,梅豔芳宣布告別舞臺,至此,轟轟烈烈的「千夕之爭」落下帷幕。
但是,關於兩首歌之間的爭論貌似從未停止過。孰好孰壞,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從流傳度來看,無疑是《千千闕歌》。說起來也很慚愧,《千千闕歌》這首歌小編在很早的時候就聽過,並認為這絕對是一首經典的粵語歌,但是近些年才知道《夕陽之歌》這首歌的存在。在列表裡循環聽了許久,比起《千千闕歌》小編自己更喜歡這首《夕陽之歌》。相比較述說情愛的《千千闕歌》,《夕陽之歌》更能走進我們的內心,這首歌表達出那種無從選擇的人生而帶來的感想,只是一種淡淡的遺憾。奔波中的芸芸眾生,誰真正的體會人生中的真正酸甜,許多喜悲往事都雲霞而散去,捫心而問,曾經的人,曾經的感情,曾經的眷戀,誰人能問心無愧,惟有那夕陽西下,帶來的只能是新的明天。可見,傳唱度廣並不能決定高下,尤其是現在粉絲幾近等於腦殘的年代。因為受眾不同,很難說出個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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