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幸福小組】3.『傳福音』有屬天的價值
講員:寇紹恩 牧師
經文:彼前 2:9
信息:
傳福音是要『付代價』的(西 1:28-29)
*為此勞苦:盡心竭力(我的代價)、祂的大能(我的經歷)
*寧可燒盡,不願鏽壞(馬偕)---焚而不毀
2.傳福音是要『肯委身』的(太 16:24)
*委身是『舍己』
*舍:安逸的現狀(創 12:1-4)
*己:我---我的主權/我的夢想/我的……---放下我的路,走主的路
3.『肯委身』『肯付代價』是因為『看見價值』(創 12:1-8)
*沒有付不起的代價,只有看不見的價值
*第一個人願意變賣一切(舍),是因為看見價值(藏)
*第二個人願意變賣一切(舍),是因為識貨(認識價值)
*看見價值,不但肯付代價,而且是『歡歡喜喜』的付代價
*一個相反的例子(可 10:17-22)
少年官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看不見價值,所以不肯付代價
*耶穌的結論(可 10:29-31)
是要付代價(受逼迫),但有價值(今生與來生)
結論:傳福音是榮耀的呼召,最大的價值不只是經歷神的大能(彼前 2:9),更是使人出黑暗進奇妙光明(彼前 2:9),做『幸福小組』當然要付代價,但是當我們看見人在基督裡生命的改變,會從心裡說: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卻成就了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 4:17),這是何等值得,何等的價值。
禱讀:林後 4:17
回應詩歌:榮耀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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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回顧:
主日證道|福音行動【幸福小組】1.『傳福音』經歷神的大能
主日證道|【幸福小組】-2.『傳福音』是榮耀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