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7 16:3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關於遺產分配問題,有不少讓人唏噓不已的案例,有人寧願把遺產留給他人,也不願留給自己的家人。
最近,上海一位88歲的馬老先生也做出一個讓旁人"無法理解"的決定。他決定在百年之後,將自己的300萬房產留給樓下水果攤的店主,並且已去公證處做了公證。事件引發無數網友熱議!
01
老伴和兒子相繼離去
老先生叫馬林,是一名退休工人。前些年老伴去世了,留下他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相依為命後來……後來兒子也在家中意外猝死。
成了獨居老人以後,難免引來一些動歪腦筋的人。馬老先生對此並不是毫無防備,反而心裡頭清清楚楚。
老先生說,家裡還有一些親戚,除了叫他早點寫遺囑、覬覦他的房產以外,從不來看望他,於是也都不來往了。
02
老先生邀請小遊全家搬進來
老先生沒什麼朋友,唯獨喜歡小孩,有時會買些零食給小區的孩子們。此外他常在家門口溜達,漸漸地就跟開水果攤的小遊一家熟悉起來。
小遊,35歲,河南人。幾年前帶著妻子和三個孩子來上海賣水果,一家人住在水果攤旁邊的簡易棚裡。老先生每天沒事就去他水果店裡坐一會兒,小遊也經常給老人幫些小忙。
後來又有一次,老人在家中摔倒後昏迷不醒,是小遊發現把他送進醫院,當他給老人的親戚打電話時,親戚們都說自己走不開,於是小遊白天看店、晚上就去醫院陪夜,直到老人恢復出院。
也許是從那一刻起,在老先生心裡已經把小遊當成了可以依靠的家人。那次出院後,老先生就下定決心邀請小遊全家搬進來,組成一個特殊的家庭。家庭的溫馨和溫暖、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可能是老先生一輩子最缺的東西。每次看著孩子們跑來跑去聽著「爺爺」「爺爺」的叫聲,老人就覺得非常幸福。
小遊覺得自己被命運眷顧了,但老人反而說遇見了小遊這樣的人是自己運氣好,他們雙方都覺得自己收到了生活的饋贈。
03
老人房子繼承問題
第一,如果該老人沒有對房產作出安排,萬一老人去世,他的房產怎麼處置?
上海的這位88歲老人,年事已高,他的老伴和唯一的兒子都相繼去世,名下這套價值300萬的房產,如果他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在他死後,這套房產將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由於這位老人的父母、配偶、兒子都已經去世,因此,如果他有兄弟姐妹的話,其兄弟姐妹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
第二,什麼是意定監護?
由於老年人容易患老年痴呆以及其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形,為了防止老年人突發老年痴呆無法確定監護人,民法典規定了意定監護的制度。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本案中,該老人以公證的形式確定小遊作為其意定監護人,就是這一制度在現實中的應用,這樣的話,該老人一旦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小遊就可以直接成為其監護人。
第三,老人處置財產的行為有效嗎?
當然有效。該房產雖然價值300萬,但是,這位老人的老伴、兒子都相繼去世,這套房產的唯一所有權人也就是這位老人了,他當然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處分自己的房產。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這就是遺贈制度。本案中,老人願意將這套房產在其百年後留給小遊,並辦理了公證,可見老人這是以遺贈形式處置房產。
一個88歲高齡的老人,在遭遇老伴和兒子相繼去世的悲劇後,突然就成了孤寡老人。由於自己有一套價值300萬的房產,身邊對這套房產打主意的人也多了起來,這也使老人家很反感。
小遊雖然不是老人的親屬,但是,他在平時的生活給予老人不一樣的溫暖,給了老人信任及家的感覺,也正是基於這種信任,老人才將身後事及財產交予小遊,對於老人而言,人間溫暖勝過紙面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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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上海八旬老人將房產送給水果攤主,「無法理解」的背後是什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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