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8 12:4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以下文章來源於央視社會與法 ,作者央視社會與法
央視社會與法
做您身邊最權威的法律顧問、心理專家
最近,關於「人肉搜索」再次引發網友熱議,上了熱搜。因為從這個月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開始實行。《規定》明確指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帳號等違法活動。
同時,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布含有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不良信息等。
一種聲音說:人肉搜索有用,比如有車撞人後逃逸、當第三者、亂插隊……「人肉」一下,找到這些無視法律法規、無視道德底線的人!讓他們無立錐之地!
有的網友說:「人肉搜索」是侵犯個人隱私!
人肉搜索為什麼要禁止?
▲2018年8月,四川德陽一名安姓女醫生因在酒店泳池與一名男孩發生糾紛後遭對方家屬人肉搜索。女醫生5天后因不堪壓力尋短見,其丈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報案。
▲2018年10月,重慶萬州區發生公交墜江事故,當時有報導稱,該公交車為躲避一輛小轎車,直接開入江中。隨後,小轎車車主被人肉搜索,致車主名譽受損。警方事後查明,事故原由與車主無關。
……
「人肉搜索」通俗來說,是網民利用網絡工具,集中力量搜集信息的一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搜集到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基本個人信息。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當下的人肉搜索已經不僅限於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還包括其病歷資料、銀行卡記錄、個人愛好、社會關係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個人信息等。
在人肉搜索產生的輻射效應下,受害者的人格權、名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將受到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條 將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修改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身處數位化時代,人們的大多數言行都變成了數據。一旦這些數據遭人肉搜索,輕則讓當事人不堪其擾,重則可能變成鍵盤俠手中的「子彈與飛刀」。
遭遇人肉搜索該如何維權?
根據《刑法》《民法總則》《網絡安全法》以及新出臺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當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惡意曝光後,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具體《規定》全文,大家可掃碼查看↓
來源:央視社會與法
原標題:《遭遇人肉搜索,你該怎麼辦?》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