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官網上公開發布了一則「購房風險提示」:當地「金鐘濱江府」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沒有達到銷售條件,請廣大市民切勿購買。
該消息一出,引發廣泛熱議。
那麼,本次郴州官方針對一個新建樓盤,主動發布這份購房風險,其目的或初衷是什麼?市民購買無證樓盤,又會有那些具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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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購房風險警示」引熱議
涉事樓盤未取得規劃、施工手續
多種優惠方式促銷
1月6日郴州住建局在官網公開發布「購房風險警示」:
「金鐘濱江府」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沒有達到銷售條件,請廣大市民切勿購買,防範購房風險,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1月10日上午,真相記者於這則「購房風險提示」發布的第四天,來到了郴州金鐘濱江府樓盤營銷中心。此時,門口聚集了多名購房者。面對記者採訪,他們紛紛表示,正是看到了官方公告,才恍然大悟,特地趕來退款。
購房者:我們怎麼知道那麼多,政府說沒有證,馬上來打電話問,他們說他們正在退錢啊。其實開始讓我交1000,後來又交10000,說可以提前選房,我就感到有點奇怪,沒有去參加內購會。
金鐘濱江府樓盤,位於郴州蘇仙區青年大道與郴江路交接處的愛蓮湖畔。至於該樓盤為何會被官方發布勿買警示,很多業主一時無法說清。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從去年開始,郴州金鐘濱江府樓盤就以發傳單、電話邀約的形式,要購房者先交納1000元作為意向金,等開盤認籌時,即可享受折扣。然而,交完意向金沒多久,又要求繳納一萬元,聲稱可抵三萬元。
購房者:我去參加了,好多人已經把房源選好了,選了之後就要交10萬元訂金,不能退的,等可以開盤就籤正式合同。
購房者說,今年1月初,金鐘濱江府樓盤營銷人員,組織他們進行了一場內購會。不少現場選房的業主,事後被要求再次繳納10萬元定金,一經繳納不予退還。
一個在建的新樓盤,為何會被官方公開發布「購買風險警示」?這名銷售人員不以為然的表示,因為價格賣得太低,他們被同行舉報了。目前,銷售行為已全面停止,他們正在著手清退客戶認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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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宣稱已取得部分證件
「市民可放心購買」
經查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認籌
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動發文提醒市民,不要購買「金鐘濱江府」樓盤,真是營銷人員所說的同行惡性競爭嗎?
面對市民來訪,這名彭姓銷售人員一再聲稱,他們已經拿到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明他們已經拿到了這塊地,並可以使用這塊地建設樓盤,市民也可放心地買。
不過,郴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證實,金鐘濱江府樓盤,並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能以任何形式提前認籌。
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應稱,「五證兩書」缺一不可,並不存在銷售人員口中所稱的輕重之分。接下來,該樓盤還需在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商已經把設計方案交過來了,但是有一些問題,我們要他重新優化一下,設計調容等等技術條件。
有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意味著該樓盤的戶型圖等地上設計,及地下車位布局等進一步確定。市民一旦在這之前選定了戶型,交房後若有所改變,就會引發交房糾紛。
目前,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要求開發商將違規所收的認籌款全部退還,初步統計有三百餘萬元。郴州市建設工程監察支隊,已經下發項目停工通知書,責令「金鐘濱江府」樓盤不得進行施工,並立即完善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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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建11層無法通過驗收
「中誼公館」逾期半年未交房
面對停工通知我行我素
官方發布「風險警示」
據了解,與郴州「金鐘濱江府」樓盤一樣,因為存在消費風險,同樣被官方主動發布「勿買提示」的,還有郴州市「中誼公館」項目。
2019年5月13日,真相大追擊欄目就曾報導了位於郴州「中誼公館」項目逾期半年無法交房,原因是只報建了18層的樓盤,開發商擅自建了29層,超建11層無法通過驗收。對此,工地天天處於停工狀態,購房業主心急如焚。
郴州市住建部門介紹,2017年6月,中誼公館開始違規建第19層時,他們就對責任主體下發了停工通知。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也在2017年8月30日。下達了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並多次到場執法。但面對糾導,施工方依舊我行我素。
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法規科 科長何羅云:這起案例是我們湖南省規劃實施辦法修訂以後,郴州市第一例超層安置,湖南省實施辦法在2016年5月1日正式頒布以後,對於超層的行為,處罰是很嚴厲的,他處罰結果就是兩種,一種就是拆除,第二種就是沒收,這是一個很嚴厲的處罰措施,對於開發商來說基本上是血本無歸。
執法部門一方面立案調查,另一方面為了保護群眾不受坑害,主動通過官方渠道發布風險提示。目前,郴州住建部門已經對中誼公館涉事方,作出80餘萬行政處罰。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超建部門向郴州北湖區人民政府申請強制拆除。
對於此次「金鐘 濱江府」樓盤,未批先售的違規行為,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全部退還錢款,等工程進度達到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方可認籌銷售,銷售資金也須打入主管部門指定的監管帳戶,防止資金鍊斷裂,樓盤爛尾,以此保障廣大購房者權益。
編輯、剪輯 | 夏桑
審核 | 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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