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金鐘·濱江府已將認籌金退還給我了。」1月10日下午,市民黃先生開心地對記者說。
2019年12月底,黃先生向郴州日報的今日郴州和郴州新聞網問政欄目求助稱,他於2019年11月10日在金鐘·濱江府了解樓盤戶型及布局情況後,銷售人員告知他預計在2019年12月份開盤,可以參加他們交納1.1萬元認籌金抵4萬的活動。在他交納認籌金後,一直沒有得到開盤的通知,他只好去另一家已經開盤的樓盤買了房子,然而當他找到金鐘·濱江府的銷售人員要求退認籌金時,卻被以各種理由不退認籌金。期間他還發現金鐘·濱江府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他希望記者能幫他要回購房認籌金。
2019年12月31日,記者來到金鐘·濱江府找到給黃先生辦理認籌的銷售人員鄧先生,他告訴記者,當時黃先生籤認籌協議的時候是認可協議上的條款才交納認籌金的,條款中對於退認籌金寫的很清楚,需要開盤後滿二十個工作日,攜帶協議書、認籌金收據、身份證等資料到營銷中心辦理,他們在收到書面申請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認籌金退還。「現在我們還沒有開盤,需要等到開盤後再退給他(黃先生)認籌金。目前,樓盤還沒有預售許可證,開盤時間仍沒有定下來,定下來後會聯繫他來退認籌金。」
對於鄧先生的說法,黃先生並不認可,堅持要求退認籌金。鄧先生在向他們公司領導匯報後說,黃先生可以先填寫退認籌金申請表,在樓盤開盤後立即為他辦理退款手續,」由於辦理手續、走流程需要一些的時間,爭取春節前將認籌金退給他(黃先生)」。
而記者當問及金鐘·濱江府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開盤時間時,鄧先生表示,目前還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開盤時間還不能給出答覆。
隨後,記者將此情況反映給市住建局,該局開發科負責人表示,金鐘·濱江府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企業和購房者都存在過錯,企業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收取認籌金、定金、訂金、團購費等,購房者也不應該交納認籌金。「我們會聯繫企業,儘快將認籌金退還給黃先生。」
1月7日,市住建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了購房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市民「金鐘濱江府」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沒有達到銷售條件,切勿購買。
對於此事,郴州日報將繼續關注。
編輯: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