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現決定對你作出酌定不起訴決定。不起訴並不等於無罪釋放,希望你深刻進行反思和反省,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
圖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右)在《不起訴決定書》上簽字
「感謝檢察院對我做出不起訴決定,我真的非常慚愧,今後一定以此為戒,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對案件承辦檢察官感激道。11月19日,西塞山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作不起訴決定,並向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宣讀《不起訴決定書》。
經審查查明:2019年10月28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與被害人嚴某某等人酒後在黃石市河口鎮某公司員工宿舍打麻將,期間梁某某、嚴某某兩人因麻將胡牌問題發生口角並發生肢體衝突,在互毆中梁某某將嚴某某推搡倒地,導致嚴某某右手掌骨骨折,後經黃石市求實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嚴某某右手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梁某某因此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11月10日,西塞山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案件承辦檢察官對案件進行細緻梳理和研究,發現此案系親屬糾紛引起,雙方均存在一定過錯,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積極主動對嚴某某進行了醫藥賠償和道歉,雙方並達成和解。為了緩解雙方當事人關係和保護被害人權益,案件承辦檢察官充分與案件雙方溝通,詢問被害人是否取得諒解達成和解、賠償金是否到位,了解其真實意願。
同時在審理中,案件承辦檢察官充分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最終犯罪嫌疑人在檢察官的釋法說理和律師的見證下,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自願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表示非常後悔自己的行為,以後一定加強改正。
西塞山區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鑑於其系初犯無前科劣跡,平時表現良好,案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雙方因親屬鄰裡糾紛引發犯罪,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後果較輕。犯罪嫌疑人到案後自願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具有悔罪表現,獲得被害人諒解,達成調解協議。
依據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承辦檢察官認為酌定不起訴更能感化犯罪嫌疑人、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依法決定對梁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訴決定。
近年來,親屬鄰裡發生糾紛案件增多,西塞山區檢察院嚴格按照張軍檢察長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和依法加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力度。
對自願認罪認罰、無社會危險性的,可捕不可捕的不捕,可訴不可訴的不訴,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犯罪、化解社會矛盾,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西塞山區法制社會建設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