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樂作品編號標記解讀
最常見的記號是op或opus
我們常見到一些古典音樂作品的名字後面跟著由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編號,典型者如op37、 kv525、 RV4、D112等。這些標號表示什麼意思、來源於哪裡、有什麼作用? 最常見的記號是op或opus,拉丁語的意思是「作品」,它大概起源於17世紀初葉,出版音樂樂譜的出版商為了區別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而標上記號,這就是op。op記號通常是按同一作曲家出版作品的次序由小到大編號,但這又並不是絕對的。但op標記也有問題,例如很多作曲家的作品由不同出版商出版,那時不同出版商有不同的op序號;因此會出現某作品在一個出版商標號為op3,在另一出版商標號為op8,甚至有第三個出版商那裡編號為op6,這樣顯然會造成混亂。
簡單梳理一下上端的內容,方便記憶
在音樂作品的編號中,我們最常見的記號是op,拉丁語的意思其實是「作品」,它大概起源於17世紀初葉,出版音樂樂譜的出版商為了區別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而標上記號,這就是op。op記號通常是按同一作曲家出版作品的次序由小到大編號,如第一部作品標作op.1(作品第一號)。
如果一部作品中包含數首樂曲,則用分號no.(Number的縮寫)。如Op.1 NO.2或Op.1b,表示第一號作品中的第二首。
作曲家逝世後出版的作品稱作「遺作」(op. posthumous),以op. post.或op. posth標記。
關於Op下面最好也知道
但有時候op標記也會有差異,例如很多作曲家的作品由不同出版商出版,那時不同出版商有不同的op序號,因此會出現某作品在一個出版商標號為op3,在另一出版商標號為op8,甚至有第三個出版商那裡編號為op6的情況。所以,近兩百年來越來越多學者研究前人的音樂作品。這些學者為研究這些作曲家的作品,列出他們所有作品進行研究甚為重要。由於op記號有時會造成混亂,或者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發現新的作品,或是一些作品未正式出版而沒有op記號,這時對所有作品進行重新編號便成為這些學者的又一項工作。由此就產生如BWV、D等編號,這些編號往往是提出新作品編號的學者名字的代表字母。
一般認為最早為自己作品編號的是義大利作曲家班基耶裡。歐洲18世紀初期,作曲家一般不為自己的作品編號,這時多由出版商從方便的角度為作品編號。這種編號不能如實反映作曲完成的先後順序。你知道最早的最早有系統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是誰麼?
音樂學研究的進展導致Op編輯容易混亂
近兩百年來,越來越多學者研究前人的音樂作品。這些學者為研究這些作曲家的作品,列出他們所有作品進行研究甚為重要。由於op記號有時會造成混亂,或者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發現新的作品,或是一些作品未正式出版而沒有op記號,這時對所有作品進行重新編號便成為這些學者的又一項工作。由此就產生如BWV、D等編號,這些編號往往是提出新作品編號的學者名字的代表字母。
記住這些作曲家作品常用的記號
作品記號/適用的作曲家
AV——Richard Strauss 理查-史特勞斯
B——Dvorak 德沃扎克
BB——Bartok 巴託克
BWV——J.S. Bach 巴赫
D——Schubert 舒伯特
F——Vivaldi 韋瓦爾第
H——Holst 侯斯特
HWV——Handel 亨德爾
K——Mozart 莫扎特
KV——Mozart 莫扎特
L——Debussy 德彪西
M——Vivaldi 韋瓦爾第
Op——大多作曲家
P——Vivaldi 韋瓦爾第
R——Vivaldi 韋瓦爾第
RV——Vivaldi 韋瓦爾第
S——J.S. Bach 巴赫 (與BWV相同)
S——Liszt 李斯特
Sz——Bartok 巴託克
WWV——Wagner 華格納
Z——Purcell 帕蕭
再來個全面的整理
亨德爾 Georg Friedrich Händel 1685-1759 作品號:HWV
巴赫 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 作品號:BWV
維瓦爾第 Antonio Lucio Vivaldi 1678-1741 作品號:RV
巴哈貝爾 Johann Pachelbel 1653-1706 作品號:P, T, PC
斯卡拉蒂 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 作品號:K, L, P, CZ(斯卡拉蒂的作品號K後面一般會同時標註作品號L。但還是很容易與莫扎特混淆,注意區分)
莫扎特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 作品號:K/KV
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 作品號:大多數是通常的Op符號,後來人們為沒編到Op符號的作品編了一組WoO序號(Works without opus number),勃拉姆斯和舒曼等也有部分作品採用WoO符號進行編號。
韋伯 Carl Maria von Weber 1786-1826 作品號:J
李斯特 Franz Liszt 1881-1886 作品號:S
蕭邦 Fryderyk Franciszek Chopin 1810-1849 作品號:KK
孟德爾頌 Jak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 1809-1847 作品號:MWV
舒伯特 Franz Schubert 1797-1828 作品號:D
華格納 Richard Wagner 1813-1883 作品號:WWV
柏遼茲 Hector Louis Berlioz 1803-1869 作品號:H
布魯克納 Anton Bruckner 1824-1896 作品號:WAB
理察施特勞斯 Richard Strauß 1864-1949 作品號:TrV, AV
德沃夏克 Antonín Leopold Dvořák 1841-1904 作品號:B
斯美塔那 Bedoich Smetana 1824-1884 作品號:JB, B, T
霍爾斯特 Holst Gustav Theodor 1874-1934 作品號:H
德彪西 Achille Claude Debussy 1862-1918 作品號:L
巴託克 Béla Viktor János Bartók 1881-1945 作品號:Sz, BB, DD
注意:
蕭邦、柏遼茲、理查、德沃夏克、孟德爾頌等作曲家的作品一般情況下用Op編號,只是學術研究時有可能用到專門的編號。
華格納、布魯克納、斯美塔那、德彪西等人的作品一般不用編號。
用op.(opus的縮寫)標記
如第一部作品標作op.1(作品第一號)。 如果一部作品中包含數首樂曲,則用分號no.(number的縮寫)。如op.1,no.2或op.1b,表示第一號作品中的第二首。 作曲家逝世後出版的作品稱作「遺作」(op. posthumous),以op. post.或op. posth標記。
音樂作品編號大體出自三類人之手
1、作曲家本人;2、出版商;3、音樂學家。一般認為最早為自己作品編號的是義大利作曲家班基耶裡。歐洲18世紀初期,作曲家一般不為自己的作品編號,這時多由出版商從方便的角度為作品編號。這種編號不能如實反映作曲完成的先後順序。貝多芬是最早有系統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今日所見其重要作品的編號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遺漏。 近代一些音樂學家從利於後人對作曲家作品研究出發,對重要作曲家尚無編號作品進行有系統的編號;對無系統編號者亦加以重新編號,並標註特定的標記。
J.S.巴赫的作品編號
J.S.巴赫的作品編號由德國音樂學家W.施米德(Wolfgang Schmieder,1901-1973)編成,以BWV(德文Bach-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巴赫作品編號」)為標記,1950年起使用。許茨的作品編號由施皮塔等人編成,以SWV(德文Schutz-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許茨作品編號」)為標記。
斯卡拉蒂的作品編號
斯卡拉蒂的作品編號分別由義大利鋼琴家朗戈(Alessandro Longo,1864-1945)、美國古鋼琴演奏家柯克派屈克(Ralph Kirkpatrick,1911- )和義大利音樂家佩斯特利(Giorggio Pestelli,1938- )編成,分別用三人姓氏第一個字母L.K.P.為標記。
許茨的作品編號
許茨的作品編號由施皮塔等人編成,以SWV(德文Schutz-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許茨作品編號」)為標記。
莫扎特的作品編號
莫扎特的作品編號由克歇爾編成,以K.或K.V.(Kochel-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克歇爾編號」)的標記,1862年起使用,後又以A.愛因斯坦於1937年修訂,以K3為標記,再以瑞士音樂家基格林(Franz Giegling,1921- )1964年修訂,以K6為標記。
貝多芬的作品編號
貝多芬是最早有系統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今日所見其重要作品的編號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亦有有遺漏者,這是就由後人補編,主要用WoO(Werk ohne Opuszahl的縮寫,意即「未編號作品」)為標記。貝多芬的作品編號有遺漏者,由後人補編,主要用WoO(Werk ohne Opuszahl的縮寫,意即「未編號作品」)為標記。
舒柏特的作品編號
舒柏特的作品編號由奧地利音樂學家多依奇(Otto Erich Deutsch,1883-1967)重編,以D為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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