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戰中,單純從性能上來說,中國軍隊的武器並不落後。
所謂輕武器通常是指各種由單兵或班排級攜帶的武器。一般包括各類槍械(手槍、步槍、衝鋒鎗、機槍)、手榴彈、槍榴彈、榴彈發射器、單兵火箭筒和小型無坐力炮等等。當然抗戰時期輕武器主要是指槍械、手榴彈、槍榴彈、擲彈筒這些,其他的還沒有出現。
如果單從性能上來說,雖然當時中國軍隊中有些雜牌部隊還裝備了一些諸如單響毛瑟、老套筒等等舊式步槍,不過絕大部分槍械和日軍的是屬於同一時代的產品。至於手槍、衝鋒鎗、輕機槍可能還是中國軍隊好一些,其他則是大家半斤八兩。
所以單就輕武器的性能來說,抗戰時中日雙方並沒有什麼的代差。
然而中國軍隊使用的槍枝型號繁多,後勤較為麻煩,加上子彈數量不足,士兵訓練有差距,因此即使在只使用輕武器的戰鬥中,往往也很吃虧。
因為工業底子薄弱,加上自清末洋務運動時購買武器就缺乏足夠的規劃,因此到抗戰爆發時,中國軍隊裝備的槍械絕對是真正的萬國造。根據1934年統計,當時國內裝備的手槍有16種,步槍有44種,馬槍有6種,衝鋒鎗有7種,輕機槍有6種,重機槍有8重。
如此紛雜繁多的槍械對於後勤來說絕對是災難。
此外工業底子薄弱還使得抗戰時期的軍工生產遠不如日本。以子彈為例,抗戰時期中國各軍工廠共生產了步機槍彈10.62億發,手槍彈1057萬發,衝鋒鎗彈10萬發。相比之下,日本一年的子彈產量就接近5億發,差不多是中國的4倍。
子彈不足一來使得中國軍隊的實彈訓練不如日軍,二來戰鬥時火力持續性也受到了影響。無疑都對中國軍隊的戰鬥力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所以即使在只有輕武器的小規模戰鬥中,日軍往往也佔據著很大的優勢。從這點來說,雙方的輕武器還是存在著不小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