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袍實際上是西方的舶來品。其淵源於中世紀早期,西歐各國的律師和大學教授們都普遍穿著一種黑色的法衣或禮服,以體現法律的威嚴和學術的權威。由於法律制度的傳承,英國法官和律師穿長袍的傳統被保留至今。
英國律師穿袍子是最有傳統的,他們甚至還搭配考究的假髮,前英國殖民地國家和地區多半繼承了這身行頭。
我們經常看到的香港律政片裡律師戴著金色的假髮,穿著黑色的袍子侃侃而談,派頭十足。
傳統英國法庭上,只有出庭律師才可以穿律師袍且戴假髮,而出庭律師又分為皇家大律師和普通律師,皇家大律師穿絲質律師袍,普通律師穿布律師袍。對於他們來說,律師袍不僅可以在出庭時穿,也可以在慶典等重要場合上穿,是一種身份的象徵。
但時至今日,在英國,長袍假髮也不是受所有人歡迎的。實際上,改革甚至廢除長袍假髮的爭議從未停止,調查表明,57%的英國律師對戴假髮不滿,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髮套造價昂貴,卻不衛生、太熱、扎人,保守,甚至滑稽可笑。
美國獨立後即展開了廢除了其前殖民地宗主國英國的各種傳統的舉措,基於曾經被殖民的反感心理,使得其反英國傳統最早、也最徹底。
自美國立國之初就將假髮、法袍連同判例法一起廢除。但後來基於傳承與發展的妥協,判例法和法官袍又恢復,延用至今,但律師袍和假髮則再也沒有出現。
我們看到的律政美劇中男主都是著正裝,西裝領帶,風度翩翩,女主則可以各種顏色各種款式的西裝套裙。在西方,西裝套裙才算是女性真正的正裝,而褲子則被認為不夠正式。
在《傲骨賢妻》中有個片段,女主阿麗西亞穿著一套西裝西褲出庭,被某個喜歡刁難律師的法官予以訓誡。女士著正裝佩戴飾品,則並無限制。
該劇中的合伙人律師戴安,經常佩戴各種配飾,在盤問證人時戴著華麗的圓珠項鍊搭配其純色的套裙,幹練而不失美麗。
可見美國在出庭律師的著裝上既注重莊重但也不排斥個人的喜好。
日本法官出庭時必須穿黑袍,律師著裝沒有特殊要求,基本上都是正裝出庭,但律師會帶著徽章。
日本律師的十六瓣菊天秤徽章,中間金色的部分由18K純金鑄造,其他部分銀制鍍金,它是日本弁護士聯合會員章,每一個徽章的背面都有聯合會的刻印,還有律師編號作為聯合會對律師的記錄。
徽章管理嚴格,如果律師遺失徽章,需要寫道歉信和解釋信給日本弁護士聯合會,才能申請重發,且徽章背面會記明重發的次數。嚴格的說,徽章屬於借出品,它屬於日本弁護士聯合會所有,即使律師去世,家人想永久保存,也需要向聯合會特別申請。
人們常說的由徽章磨損程度來辨別律師的地位、信譽等,銀制鍍金長時間佩戴會變成銀色, 代表著經驗和資歷的豐富。
中國的律師袍和法官的法袍有所不同,律師袍為黑色寬鬆式短袍,前擺呈開放式,以適合不同身材:內著淺色襯衣,領口配深色領巾,下身穿深色西裝褲,深色皮鞋,女律師可著深色西裝套裙。律師在出庭時除了穿律師袍,胸前還要佩戴律師徽章,這是2002年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會議通過的《律師出庭服裝使用管理辦法》所作的規定,也是中國最早的要求律師著律師袍出庭的規定。距今已經16年了,但其執行情況可以說是不盡人意。
2016年4月13日最高法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決定》法釋(2016)7號,將原來第四條改為十二條:「出庭履行職務的人員,按照職業著裝規定著裝。因此,自2016年5月1日起,律師出庭要穿律師袍了。
在媒體大張旗鼓的宣傳下,在各地律師協會的三令五申下,部分地區的法院開始嚴格要求律師著律師袍出庭,否則會予以訓誡,甚至驅逐法庭。一時間,律師袍的穿與不穿成為律政一時無二的話題。
主流的觀點:義正言辭,難以駁斥。
律師袍的統一是律師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民主法治的進步,能夠彰顯律師職業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也是對律師職業精神面貌的一次整體的提升。
但民間的反駁也並未氣短:
其一,太麻煩。
律師袍裡面要求穿淺色襯衣,打領帶,太麻煩。重點是:法官袍並非如此設計,無論法官裡面穿短褲T恤還是睡衣,只要披上就可以全面遮蓋。
其二,律師袍很厚重。
律師出庭往往攜帶大量卷宗資料、電腦,若再攜帶律師袍很不方便。如果直接穿上律師袍在外面擠公交、地鐵,估計會被當做行為藝術引來圍觀。如果到法院再更換,而很多法院,尤其是基層法院或者派出法庭並未設立律師更衣室等場所,極為不便。
其三,律師袍是全國統一訂製。
但我們國家地域差別巨大,北方冬天嚴寒,南方夏天炎熱冗長,一袍到底也不符合客觀實際。
其四,檢察院和法院的制服都是國家統一訂製,律師袍則是需要律師自掏腰包。
對於很多律師來說這筆額外的支出令人心有不甘。雖然中華律師協會在其《律師出庭服裝使用管理辦法》中也明確規定了律師袍的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承擔,但事實上,基本沒有哪家律所會為律師的出庭袍埋單。
淘寶版、京東版律師袍因其物美價廉而廣受許多年輕律師追捧,大行其道,律協版律師袍的正統地位正在經受電商的巨大衝擊。
林林總總,支持的理由永遠都是一致的,而反對的聲音總是各有各的不同。
但制度的推行是勢在必行。所以,笑過之後,筆者還是再次提醒各位讀者注意:依據廣東省律師協會《關於加強律師出庭著裝規範工作的通知》【粵律協[2018]31號】的規定,各市律師協會會不定期對律師出庭著裝情況進行抽查,並主動向法院了解律師出庭著裝情況。對違反規定的律師、實習律師,按照相關規定,視情況作出處理或者處分決定,因此,各位同行還是應提高認識,珍視羽毛,實在沒有必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