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撕扇和補裘,是晴雯一生中的兩大事業,也最為喜歡晴雯者所樂道,甚至曹雪芹本人,也頗欣賞——這從回目的命名上,比如三十一回回目前半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五十二回回目後半是「勇晴雯病補孔雀裘」,即可看出。這前者是破壞性的,後者是建設性的,在曹雪芹,或者眾多讀者看來,前者彰顯個性尊嚴,後者彰顯女紅價值,是前後補充的。但我于晴雯撕扇一事,實不能無腹誹。
關于晴雯撕扇,1940年代之末,王崑崙先生即認為是晴雯沒有奴性的體現,是二人靈魂的共鳴,事實果如此耶?
晴雯撕扇,是因為晴雯給寶玉換衣服,不小心把寶玉的扇子碰掉地上,摔折了扇子骨,寶玉就說晴雯粗心,顧前不顧後。於是,關於摔壞東西、關於聚和散,關于晴雯與襲人的潛在矛盾,就越說越多,越說越僵,結果晴雯、襲人與寶玉都覺得委屈,都氣得哭,一直到黛玉來了,晴雯不再回嘴出去了,這事才告一段落。
故事的下半場就是,寶玉從薛蟠處喝酒回來,誤認院中乘涼的榻上躺著的是襲人,一番交流,兩人都心平氣和了,說說笑笑,又說一起洗澡,又說吃水果等。這接下來,寶玉就帶出了他的宏論:「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著玩也可使得,只是不可生氣時拿它出氣。就如杯盤,原是盛東西的,你若喜歡聽那一聲響,就故意砸了,也可以使得;只別生氣時拿它出氣——這就是愛物了。」晴雯一聽,說好吧,我就喜歡撕扇子,你把扇子拿來我撕。寶玉聞言就把扇子遞給晴雯,晴雯撕完,寶玉又搶了麝月的扇子,給晴雯撕。晴雯共撕扇子兩把。
在這個故事裡,我們要考查的是,(一)晴雯失手摔壞了扇子,寶玉僅僅是感慨一句,並非批評指責,晴雯何以發那麼大火,說了那麼多一通氣話?(二)下半場裡,晴雯怎麼就睡在寶玉的涼榻上,不生寶玉的氣了?(三)寶玉讓晴雯撕扇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先說第一個問題,晴雯發火。
晴雯發火,不是因為寶玉不能數說她批評她,而是寶玉先說她是「蠢材」,然後又說「將來怎麼樣?明兒你自己當家立業,難道也是這樣顧前不顧後的?」對一個自恃聰明的女孩子,一個非常在意你感受的女孩子,她一個小小失誤,你說她是「蠢材」,她第一反應,大概率不會覺得你這是玩笑話,而是覺得你在嫌棄她。
這還不是大問題,大問題是,寶玉後面的話「明兒你自己當家立業」——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寶玉在潛意識裡,沒有想過,要留下晴雯和自己一輩子在一起的;意味著在不幾年之後,晴雯就要捲鋪蓋走人了,而這一點,晴雯想都沒有想過。這一點在庚辰本七十七回「晴雯之死」裡,晴雯說得最清楚:「不料痴心傻意,只說大家橫豎是在一處。」一直認為自己會和寶玉在一起,也一直認為寶玉會喜歡和自己在一起,但不成想,寶玉並無此意,這對晴雯來說,不啻晴天霹靂,晴雯整個的人都要陷落了,都要變得虛無了。晴雯是多情的,而今這多情,人家不稀罕,晴雯這是遭到了巨大的一擊。我們看明白了這一點,才能體會到晴雯的回嘴「二爺近來氣大得很,行動就給臉子瞧」等等,不是賭氣,不是嬌氣,而是暴風驟雨猝然來臨前最無望的抵擋,而是對方一劍刺來,自己無可抵擋的本能反應,譬如一舉手,而手上胸上心上都是鮮血淋漓。
這個故事咱們再往回說一點。給寶玉換衣服,本是襲人的職責,晴雯是沒這個份兒的,但襲人被寶玉誤揣一腳,在養傷,晴雯就主動地為寶玉換衣服——晴雯並沒有讓麝月、碧痕換,那是因為,能近距離為寶玉做事,是地位的象徵,也是被認可程度的象徵。沒想到晴雯興衝衝做一件事,沒完全做好,寶玉即使什麼話都不說,晴雯也可能自責。偏偏襲人聽見這邊吵,就過來說,我一會不到,就得生事——襲人這是說,自己是寶玉面前,最少不了的人。晴雯聽襲人這麼說,就不服:「自古以來,就是你一個人伏侍爺的,我們原沒有伏侍過。」千不該,萬不該,襲人不該說下面這句話:「你出去逛逛,原是我們的不是。」那晴雯聽襲人把她自己與寶玉,稱為「我們」,更添醋意:「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叫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幹的那些事,也瞞不過我去,哪裡就稱起『我們』來了!那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也不過和我似的,哪裡就稱得起『我們』了!」
晴雯和襲人的爭執,就在於誰能和寶玉更親近,誰能得寶玉更多的親愛,誰最後極可能和寶玉一輩子在一起。晴雯對襲人的敵意,至少是提防,也就在這裡。後面寶玉說,我知道了,我這就回太太,打發你出去。晴雯就越發傷心,含淚說到:「我為什麼出去?要嫌我,變著法兒打發我去,也不能夠的!」「我一頭碰死了,也不出這門兒!」這差不多就是說,我活著是你的丫頭,我死了也是怡紅院的鬼。換個私密的場合,這或許可以看作一種戀人情感的表白;但在很多人面前,尤其是襲人面前,這句話,就不是表白,而是一種服軟,一種變相的哀求哭告。這就不是如王崑崙先生所謂反奴性的問題,而是如魯迅先生所言,是要「做穩奴隸」的問題。能不能做穩奴隸,能做第幾等的奴隸,晴雯與襲人之所爭,總的來看,不過如此。
一句話,晴雯之發火,發越來越大的火,就是她一下子意識到了自己竟有做不穩寶玉奴隸的可能,這太突然,她都失態了。這與個性有關,但與尊嚴實無關係。
第二個問題是,晴雯何以睡在寶玉榻上。
寶玉外面吃酒回來,略有幾分酒意,把涼榻上睡著的晴雯當作了襲人。寶玉為什麼會認為是襲人,而不是其他丫頭呢?那顯然是因為,通常可能睡在他榻上的,是襲人,而不是其他丫頭,包括晴雯,都不能。這一點,晴雯很明白:「我這身子也不配坐在這裡。」寶玉就說,你知道不配這裡,那你還睡在這?晴雯答,你不來使得,你來了,那就使不得了——這就是晴雯心中牢固的主奴意識,這不是氣話,也不是撒嬌,這是晴雯對二人現實身份的清醒認識。
晴雯比寶玉年長,所以寶玉對外人,有時稱之為「晴雯姐姐」。這前面的哭鬧攆人啥的,必得了結啊。這了結,還得由「晴雯姐姐」主動,因為寶玉慪起氣來,是更不講道理的一個,何況,他又是主子爺。我們有理由推測,晴雯睡在寶玉榻上,就是在等待寶玉,等待寶玉回來,等待與寶玉搭訕,和解。前面的一頓鬧騰,不平息,晴雯做什麼都沒勁兒,這也是為什麼襲人、麝月都洗了澡,而晴雯不洗的原因,她沒興致,還在懊惱著,擔心著。二人之間的矛盾,到寶玉邀請晴雯洗澡,而告結束。一切風輕雲淡了。
這第三個問題,撕扇子,可以看作整個事件的升華。
曹公對這件事,也充分重視,以之作了回目的名字,這說明曹公對晴雯撕扇子,是持讚賞態度的。今人對此持讚許的,也不在少數。比如,王崑崙先生就說「這並不是什麼美貌奴才因恃寵而撒嬌,多情公子為玩賞而縱容,而是這丫鬟這公子恰恰在這樣一個矛盾爆發中才深刻地表現出他們靈魂的共鳴」。(見王崑崙《紅樓夢人物論·晴雯之死》,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 )蔣勳先生也認為,晴雯撕扇是《紅樓夢》裡一個驚心動魄的片段,是美在與道德的較量中佔了上風,是寶玉和晴雯做了「本我」想做的事情,說這個故事,是人到了一定年齡之後,才能讀懂云云。(見《蔣勳說紅樓夢》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
我覺得王、蔣二先生對此的解讀,未免失於理想化。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這句話,應該是使用了兩個典故。一是傳說中周幽王與褒姒的故事,說是周幽王為討愛妃褒姒一笑,不惜千金,讓臣下設法取樂,結果臣下想出了「烽火戲諸侯」之法。「撕扇子」這一具體行為,則是受到歷史上夏桀與妺喜故事的影響,那故事說,夏桀寵愛其妃妺喜,妺喜喜歡聽「裂繒之聲」,夏桀就為妺喜發繒裂之,以順適其意。
以上兩個歷史故事,不管真實性如何,也都是「罪惡」的故事,即它們呈現的是一種「惡」,而不是「善」,更不是「美」或者對「美」的欣賞。在褒姒、妺喜,那是一種變態的嗜好;在周幽王與夏桀,那是權位至上者的豪縱與惡趣。
晴雯當然不是褒姒、妺喜,而寶玉也不是周幽王與夏桀,但是,以撕扇子取樂,終是糟蹋扇子,糟蹋物力,甚至就是暴殄天物。寶玉所說,不要拿一個物件生氣,不要遷怒於一個物件,你要撕要摔,儘管隨意。如果說,人不要為物所役,物終將為人服務,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把一把扇子、一個杯盤的價值,轉換成拿來撕著聽摔著聽,這種做法就是一種價值扭曲,扇子杯盤有知,也不會服氣的。何況晴雯並沒有遷怒於扇子,她只是不小心摔壞了扇子罷了。寶玉說那一番話,純粹是欺負晴雯沒有文化,無法在大道理上反駁他。
如果說,撕扇子是蔣勳所謂人們內心自我意識的體現,那這種意識就太可怕了,這不是美的,這只能是毀滅一種事物的惡念,是生而為人者必須克制的。這個做法,王夫人賈母不會同意,襲人麝月不會同意,黛玉也不會同意的。
在我看來,晴雯撕扇子的意義,僅在于晴雯藉此知道,有時候,寶玉很願意給她面子;很多時候,寶玉還是在乎她、憐惜她、包容她的,她還是可以繼續在寶玉身邊,做她的第二大丫鬟,甚至繼續做她今後的姨娘夢的。
小兒女說說笑笑,打打鬧鬧,本不足一論;但正因為矛盾雙方,地位不平等,那說笑打鬧,哭和笑,往往就不再是單純的說笑打鬧、哭和笑了。言歸於好,是讓人欣慰,也讓人心酸的。
(庚子讀《紅》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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