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歐盟 「監管審查委員會」日前批准了歐盟委員會上周出臺的兩部法律草案,但同時也指出了其中的一些不足。
上周,歐洲委員會公布新的規則草案,即《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其中,《數字市場法案》將為網際網路 " 看門人」(擁有市場主導地位的網絡公司)列出一份 「該做和不該做」的清單,迫使它們與競爭對手和監管機構共享數據,不得不公平地推廣自家服務和產品。
而根據《數字服務法案》,谷歌和 Facebook 等平臺需要採取更多措施,打擊其平臺上的非法內容,避免平臺被濫用,包括故意操縱平臺以影響選舉和公共衛生等。
對於這兩項法律草案,負責審查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政策和立法的 「監管審查委員會」,最終為這兩部規則草案亮了綠燈,但同時也指出,該規則草案並未澄清如何挑選出網際網路 「看門人」。
這兩部草案是歐盟為遏制美國科技巨頭的權力,而做出的最嚴肅的努力。當前,美國科技巨頭控制著數千家公司和數百萬歐洲人所依賴的大量數據和在線平臺。草案規定,如果企業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務或不遵守其他義務,可能面臨高達其年營收 10% 的罰款,甚至是分拆。
歐盟 「監管審查委員會」在一份意見書中稱:「報告應該更清晰地確定和選擇核心平臺服務;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是什麼決定了『看門人』的權力持續被濫用。此外,還應該考慮到縮減規模優勢後的一些負面後果。」
而歐盟官員表示,根據目前的嚴格標準,包括營業額、營收、用戶數量和對關鍵平臺服務的控制,可能會產生一個非常短的『看門人』名單,但將來可能會擴大到其他國家的競爭對手(當前主要為美國)。
對此,Clifford Chance 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託馬斯 · 溫傑(Thomas Vinse)表示,一旦歐盟委員會開始徵收罰款,同時也應該為訴訟做好準備。溫傑說:「在這些上訴中,有些很可能成功,有些則可能失敗。在任何情況下,企業都會推遲對規則的有效遵守。」
此外,White & Case 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阿西馬基斯 · 科姆尼諾斯(Assimakis Komnios)表示,歐盟委員會的計劃,很可能會受到歐盟個別國家自己的法規的阻礙。
科姆尼諾斯說:「我們已經看到,一些成員國試圖保留自家的法規的作用,因此會有一些阻力。」他還補充說,歐盟規則草案目前的措辭,似乎允許德國推進自己計劃中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