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量拆遷的背後,隱藏的是被遷房屋的巨量補償。怎樣讓被拆遷的房屋價格補償與現行市場房地產價格相符,這是個問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公布實施後,住建部也發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確定了房屋徵收補償的評估辦法。
估價師對被徵收房屋進行實地勘察,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選用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評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條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時,被徵收房屋的價值不能低於周邊的市場價格。但被徵收房屋的價值怎麼才能不低於這個「市場價格」,就需要看評估師是採取什麼一種方法對被徵收房屋進行評估了。
一般情況下,被徵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
申請鑑定
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覆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覆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申請覆核
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
交付報告
公示期滿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徵收部門提供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徵收部門向被徵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公示解釋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徵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徵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徵收人公示。公示期間,估價師要對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
史律師溫馨提醒
房屋徵收流程複雜,還涉及到很多專業的行政訴訟知識,遇到類似情況一定要及時諮詢相關專業律師進行維權,如果在前期沒有得到專業律師的指導,後期也要請專業律師幫我們儘可能挽回損失。如果遇到評估糾紛或其他複雜的問題時,也要及時諮詢專業拆遷律師,幫助判斷其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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