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爆料演員籤「陰陽合同」的事件被刷屏,事情也引起了多方關注,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
到底怎麼回事?小新為您來梳理。
從五月到六月的持續爆料
事情的起因源自於崔永元發布的一條微博:
5月28日,崔永元發布了一條「你不用演,你是真爛(1)」的微博,配圖是一名演員與劇組籤訂的合同,合同中寫到,演員參演的酬金為人民幣一千萬元整。
雖然合同上有些內容打了馬賽克,但是仍然能看到演員範冰冰的名字。
來源:新浪微博@崔永元 截圖
5月29日,崔永元再發微博,微博配圖為一位演員的授權書,並且配文「猜猜看:一個人演一齣戲,為什麼要籤兩份合同?行話,這叫一小一大雙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本人號稱值千萬。而大合同是五千萬元。」
微博中還稱,這位演員在片場4天,拿六千萬片酬。
來源:新浪微博@崔永元 截圖
這兩條微博迅速在網絡上引發關注,微博評論量達5萬餘條。
因第一條微博的合同中有範冰冰的名字,很多網友認為崔永元爆料籤「陰陽合同」的演員就是範冰冰。
5月29日,範冰冰方面發布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
範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洩密合同並公然侮辱範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來源:新浪微博@範冰冰工作室
6月2日,崔永元再發微博,再次爆料「陰陽合同」的「內幕」:
我家鏟屎官說,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製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金。這還不算一線的。我家鏟屎官說,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老有人通知我家鏟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來源:新浪微博@崔永元 截圖
在後續採訪中,崔永元更是毫不諱言自己還有一抽屜這樣的合同,「隨便拿出來一個當事人都得進去,牽扯到的全是大腕兒」。
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國家稅務總局:責成調查此事
崔永元爆料演員籤「陰陽合同」的事件引發了多方關注: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調查影視演員「陰陽合同」涉稅問題。
央視記者獨家消息,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籤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徵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當日,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網站發布消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籤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來源: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網站截圖
此外,網上曝光的「範冰冰工作室」有一處位於無錫市濱湖區。無錫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他們已根據國稅總局和江蘇省地稅局要求依法介入調查,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籤「陰陽合同」將面臨什麼?
目前,關於這件事正處於調查之中,等待事情真相的同時,很多網友好奇,這種籤訂「陰陽合同」的行為違反了什麼法律?如果存在這種行為,將面臨什麼懲罰?
《華商報》援引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秉晨律師的分析說,崔永元在微博裡發布兩份「大小陰陽合同」內容,「小合同」金額1000萬,「大合同」金額5000萬,如果事情屬實,公眾關注的實質是明星涉嫌通過少申報收入來逃稅的問題。在市場活動中,演出費價格完全由市場定價,但是將5000萬的演出費通過合同掩蓋,只申報1000萬,就是典型的逃稅行為。
法律規條文: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資料圖 崔永元
媒體:此事揭開了明星避稅逃稅的「冰山一角」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蔡道通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稅務機關有義務將此作為重要的案件線索,查明是否存在這一陰陽合同的事實,範冰冰或者扣繳義務人是否涉嫌逃稅?甚至,是否屬於單純孤立的個案,還是普遍存在的演藝界的「潛規則」。
蔡道通認為,如果最終被證實,陰陽合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且行為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按照法律之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蔡道通認為,如果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明知陰陽合同這種情況存在而不查處或者查處一部分,或者因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而沒有發現這一情況,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或者玩忽職守罪。
「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眾多,對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關注。」蔡道通還認為,按照刑法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但有一點必須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蔡道通還點評說,如果最終證實陰陽合同是虛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實而加以傳播,那麼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誹謗,應當還範冰冰一個清白。
事情真相如何,我們靜待調查結果。
來源:中國新聞網(cns2012)綜合法制日報、央視新聞、人民網、新浪微博。
編輯:丁寶秀
責編:楊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