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一個關於什一稅的笑話。
神父,牧師和拉比聚在一起探討如何使用什一稅。神父說:我在地上畫一個圈,將所有的奉獻往天上一扔,凡落在圈內的是我的,落在圈外的是神的。牧師說:我也畫一個圈,將所有的奉獻往天上一扔,凡落在圈內的是神的,落在圈外的是我的。最後輪到拉比,拉比說:我不用畫圈,所有的奉獻都是神的,我將所有的奉獻往天上一扔,然後禱告說:神啊,所有你需要的都拿去吧,你不需要的零頭落下來給我。
什一稅的類別
什一稅的希伯來文叫Maaser,意思是:十分之一。妥拉規定了以下四類什一稅:
Maaser Behemah(牲畜什一稅):所有潔淨的牲畜排隊過一道窄門,每逢數到第十頭作為奉獻,送到聖殿作為獻祭。
Maaser Rishon(頭什一稅):農民土產的十分之一奉獻給利未人。因為利未人沒有產業,所以,這十分之一土產是利未人的生活來源。
Maaser Sheni(第二次什一稅):按照每七年一個安息年的周期,在第一年,第二年,第四年,和五年,在奉獻了「頭什一稅」之後,剩下的土產需要奉獻「第二次什一稅」。這個稅需要拿到耶路撒冷享用。
Maaser Ani(窮人什一稅):在上面提及的七年周期裡,第三年和第六年的「什一稅」只能給窮人,他們可以任意享用。
上面是妥拉的誡命,因為今天沒有聖殿,所以這些什一稅沒有可執行性,但律法的精義是,百姓應該繳納什一稅,用於資助神的工作(妥拉,教會等等,相當於利未人)和窮人。因為今天絕大多數人也不是居住在以色列地的農民,所以拉比傳統將什一稅裁定為個人收入的十分之一。
如何計算什一稅
第一個問題是:何為個人收入?
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個人收入是指扣除個人所得稅後的薪水收入。對於經商的人來說,這是淨利潤。
如果饋贈禮物不是現金(而是物品),不算收入;如果饋贈現金有指定用途(比方說:買具體的物品),也不算收入。
現金形式的禮物(包括遺產)在扣除所得稅後算作個人收入。即使你自己靠救濟為生,如果領受了現金資助,也算作個人收入,也要繳納什一稅,除非救濟你的是自己的父母,在此情況下,你不用繳納什一稅,因為這樣會加添你父母的負擔,除非他們事先同意。
經商的人有的月份青黃不接,有的月份的進帳可以吃一年,所以每年應該定時結算,按照每年同一時間的淨利潤繳納什一稅。
公司福利,比方說保險,如果你本來打算自己買,但現在公司幫你買了,算作收入;反之,如果你本來不打算買,即使現在公司幫你買了,也不算作收入。
按照同樣的原則,如果你打算買車,突然你父親幫你買了車,買車的錢算作收入,應該繳納什一稅;反之,如果你不打算買車,突然你父親幫你買了車,則不算收入,不用繳納什一稅。這裡遵循的原則是:你本來要花錢,現在不用花錢了,這筆本來要花掉的錢就算作你的收入。
如果繼承父母的房產居住,因為不是現金,所以不算收入;但如果將其轉賣,生成現金,則需要繳納什一稅。
有提問說:向政府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能不能做抵扣?上面的哈拉哈是嚴厲裁定,但也有寬鬆裁定,認為可以抵扣,具體抵扣應該按照政府稅收的用途而定。
比方說:以色列的最低所得稅是10%,而政府公布的開支中9%用於醫療,14%用於保險,養老,和殘疾人,這兩部分支出(23%)可以算作周濟窮人(有需求的人)。如果一個人繳納了10%的所得稅,其中的2.3%可以算作周濟窮人,他還必須拿出自己收入的7.7%來資助妥拉和窮人。
以加拿大為例,政府公布的稅收中超過25%用於百姓福利,可以算作周濟窮人,所以每繳納10%的所得稅,其中的2.5%可以算作周濟窮人,他還應該拿出自己收入的7.5%資助妥拉和窮人。
每個人都需要拿出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施捨,即使是吃救濟的窮人也要如此行。一個人奉獻的最低標準是收入的十分之一,拉比裁定最高不能超過五分之一,免得你自己變成窮人,需要他人施捨。
施捨的等次
施捨的希伯來文是Tzedekah צְדָקָה,本來的意思是「公義」。公義和施捨有什麼關係?拉比解經說:施捨周濟窮人並不是憐憫,而是行出公義,因為神讓部分人有錢的目的是周濟窮人。
為什麼世上總是有窮人?拉比解經說:窮人的存在是給有錢人施捨創造機會,所以,有錢人應該感謝窮人,因為如果沒有窮人,就不需要施捨,也就不會有有錢人了。
所以,有錢人施捨時必須充滿憐憫和喜樂,而不是自高自大,因為他們在施捨的時候,同時也是在領受窮人給他們施捨的機會。
拉比認為施捨有以下八個等級之分:
1. 最高級別:你的施捨讓窮人能夠最終獨立自主,自食其力;
2. 你不知道你施捨給了誰,而窮人也不知道自己的施捨來自誰(比方說:通過令人信賴的慈善機構);
3. 施者知道自己在救濟誰,但被救濟的人不知道自己的施主是誰;
4. 窮人知道自己的施主,施主不知道自己在救濟誰;
5. 施主主動幫助窮人;
6. 窮人求助後,施主救濟其必需品;
7. 施主只救濟窮人所求的部分,整個過程充滿了同情心;
8. 救濟窮人的過程沒有同情心。
我們可以因此得出結論:施捨的人不能因此高傲,領受的窮人不能因此而蒙羞。所以,人不能夠誇口自己所行的施捨,誇口後的施捨將失去價值,他甚至會因此犯罪。
什一稅的優先權
凡窮人都可以享用施捨。給成年子女的錢(特別是用於妥拉學習)也是施捨,可以作為抵扣。但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錢不是施捨,不能抵扣。贍養父母的錢(如果父母需要)也遵循相同的原則,屬於施捨,可以抵扣,但如果父母有收入,不需要贍養,則不能算作施捨。幫助親戚先於幫助外人,也是施捨,可以抵扣。父家的親戚先於母家的親戚,而窮親戚先於本地的窮人。本地的窮人先於外地的窮人(即使外地在以色列地),即使是外地人,來到了你的城市就算作本地窮人。如果其他條件相同,以色列地的窮人具有優先權。
照顧自己先於照顧他人,如果你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你沒有義務幫助他人。在照顧了自己後,下一個具備優先權的是父母親(如果有需要的話),接下來才是你自己的子女,然後是你自己的弟兄姊妹,然後是親戚,鄰舍,國人,最後是外國人。
照顧自己的窮親戚總是優先於其他國人。如果可能的話,窮人可以住在你家裡。
讓飢餓的人吃飽優先於讓赤露的人穿衣。女人優先於男人。
如果人要飯吃,立即給他,不用調查他是否真正需要。如果是要衣服穿,應該先調查,但如果你認識他,沒有必要調查。
出去召集施捨的人可以使用所得的施捨作為開銷,若他在募捐的半路上沒有錢,可以使用施捨作為經費,即使有錢後也不用償還。
如果窮人礙於面子不要施捨,可以以借錢或饋贈的名義給他。周濟窮人的施捨不用償還。
不要輕易接受他人的施捨,除非不得已,免得成為他人的負擔。只要能吃飽,就應該誠實地工作,而不要依靠救濟。如果一個人貪圖施捨,冒領施捨,在他死之前必定會淪落成需要施捨的窮人。
反之,一個真正需要施捨的人,比方說因為疾病,年老,沒有工作能力,子女眾多等等,寧願全家挨餓也放不下面子領受他人的施捨,這是在犯罪。但如果他靠著自己的辛勤勞動,能夠養活全家,即使是粗茶淡飯,儘管有資格領受施捨,但卻不領受施捨,他必定在未死之前得提升,最終成為施主,能夠幫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