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沙氏煮海為鹽,從滷鹹聲。春秋管仲開創「鹽鐵官鹽」,江山社稷。長卷《鹽鐵論》,開創官退民進先例。這沾滿鹹味的史頁上,演繹著無數朝代的興衰成敗。黃海,波濤洶湧。泥沙,隨潮聲在盡頭沉積,壘起片片苦澀的海灘。早在春秋戰國時,我們的先民們靠海吃海,靠水吃水,在無垠的海灘上壘灶煮海,「煙火三百裡,灶煎滿天星」,瀰漫了數千年的煮海為鹽的煙火燻紅了海灘上的一片片鹽蒿草。
據史書記載,大豐煎鹽的歷史,大致可以上溯到西漢或者更早一些。南北朝時,有「海中沙洲鹽亭百二十三所」的文字記載。唐初沿海沙洲並陸,鹽業趨於興旺,唐武德九年(626),朝廷在海陵縣(今泰州)設置鹽官管理鹽業產銷。大豐時為海陵縣的海濱鹽場,自此開始了延續千年的鹽業文明。北宋年間,朝廷在兩淮設有鹽場管理體制,大豐境丁溪、竹溪、南八遊、北八遊、紫莊等5個鹽場(元代更名為丁溪、小海、草堰、白駒、劉莊5場)屬之。從南宋、元、明、清直至民國初年,大豐的鹽產量一直為淮南各鹽場之冠,且質地也好。大豐的鹽通過水陸交通銷往全國的四面八方,惠及全國各地。
大豐鹽場概況古老的大豐,原本是海鹽生產重地,一派生機盎然,它東倚黃海,有著112公裡長的海岸線,沿海灘涂廣闊、地勢平坦。浩瀚的大海、廣闊的灘涂、茂密的鹽蒿草蕩,是鹽民「煮海為鹽」取之不竭的「糧倉」。古人曾經說過:「因利所以聚人、因人所以成邑」。海鹽成就了揚州、泰州、淮安、鹽城等名城重鎮,也使大豐的草堰、白駒、劉莊、小海、西團、沈灶等小集鎮浸透著濃濃的鹹香。
黃海,波濤洶湧。泥沙,隨潮聲在盡頭沉積,壘起片片苦澀的海灘。早在西漢時,我們的先民們靠海吃海,靠水吃水,在無垠的海灘上壘灶煮海,「煙火三百裡,灶煎滿天星」,瀰漫了數千年的煮海為鹽的煙火燻紅了海灘上的一片片鹽蒿草,這就是大豐的根。
這裡原本大海,濤聲漫境,隨著海岸線不斷東遷,成長為海邊灘涂。先民們在漲潮時潮水不及的近海灘涂上,經過整平壓實,就成了理想的煮鹽場所。另在大片灘涂上,到處生長著高稈蘆葦和獐毛草、白茅草,還有鹽蒿及矮稈雜草等,這些都是取之不盡的天然的煮鹽燃料。然而,江淮之間煮海為鹽的時間,卻比山東沿海晚了數百年。根據史料記載,第一位在江淮間興起煮海為鹽之業的是吳王劉濞。是劉濞最早發現了江淮沿海的這塊寶地,在古老的海陵大地上,開始書寫出中國淮鹽歷史的宏偉篇章。據《史記》記載,漢高祖十二年( 前195),吳王劉濞在封國(古揚州),「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煮海為鹽」,以增加財源,擴張勢力。從此,開創了大豐鹽業生產的歷史。
歷經兩千餘年的歷史沉澱,這裡的一切無不打上「鹽」的烙印,散發著濃鬱的鹹鹵味。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這裡的河曾經是運鹽的河,這裡的土曾經是出滷的土,都與鹽有著這樣那樣的聯繫,就連從南到北全境域的地名,也無不深深蘊含著海鹽文化的意蘊。
經濟和文化猶如地區發展的兩翼,文化伴隨經濟而生,最終會積澱成為一個地方的靈魂。自從第一枚酷似月牙形狀的人的腳印踏上這片泥沙的海灘,大豐就開始了她獨具風格的文明史。無論是早期匆匆捕魚拾貝的漁民,還是後來安營紮寨煮海為生的鹽民;無論是從啟海遷來墾荒植棉的老鄉,還是「上山下鄉」從四面八方漂泊而來的移民;從當初第一個英勇無畏的探險到此的「下草灣人」,到今天意氣風發、闊步前進的大豐人民,千百年來,正是他們創造了這裡的歷史,創造了這片土地燦爛的鹽業文明、農業文明和溼地文明。
(一)劉莊場
始建於五代十國,初稱紫莊(《太平寰宇記》有載)。宋紹興十八年(1148),因王晌措置,創添五場,其中就有劉莊場。至民國元年(1912),並歸草堰場。至此,劉莊場歷時800多年終結。
弘治《運司志》載:「裡至,北至淮安分司三百七十裡,南至運司(揚州)三百二十裡;北至伍佑場五十裡,南至白駒場十八裡。……泉溪墩(也稱前溪墩)場北三十裡。」
雍正《兩淮鹽法志》載:「劉莊場東至海四十五裡,西至圍子河十五裡,南至白駒場界九裡,北至伍佑場界三十二裡。」「 運鹽河由西南經興化至高壩,南由白駒、草堰等場至泰壩。場北有泉溪,場西北有新港、黃浦港,場南有橫子港,場西有筆濫港,場東有七灶河,東北有八灶河、小團河、大團河。範公堤一道,南自白駒場界,北至伍佑場界止。」
光緒《兩淮鹽法志》載:「劉莊場在興、東兩邑之間,境歸興化兼轄,舊隸淮安分司。乾隆元年(1736),改隸泰州,距分司八十裡。東至鬥龍港,即牛灣河,西止圍子河,南至白駒,北至伍佑,範堤亙南北,長五千五百九十一丈,沿堤串場河一道,堤東西團灶撇舍二十餘處,列潮墩二十座,場北舊有泉溪,西北有新港,南有橫子港,西南有筆濫港,東有七灶河,東北有八灶河、小團河、大團河。今之灶地包環草、伍兩場腹裡,以致東不通洋,滷氣日薄,各處港河潮汐既隔亦漸於墊,自七灶河以下舊有嚴家環尾閭,猶可稽考。場轄有青龍、八灶、大團三閘。土壩循例春堵秋啟。光緒十四年(1888),挑浚八灶、大團兩河,兼越河各一道,水利稱便,運鹽河由白駒、草堰經海道口掣驗而達泰壩,凡一百九十裡,若運自大團逐垣遠二十五裡,緝私隘口大團、青龍、八灶三閘以及白駒交界等處,而以大團為最扼要。」
(二)白駒場
始建於五代十國,初名「北八遊」(《太平寰宇記》有載),清乾隆元年(1736),並歸草堰場,白駒場單獨存在的時間,先後有800多年歷史。其實白駒場早在清順治十六年(1659),奉文清查新漲淤沙,遂作沙蕩升科。至康熙十六年(1677),就「地不產鹽,灶不煎燒。」
弘治《運司志》載:白駒場裡至「北至淮安分司三百八十裡,南至泰州一百八十裡,至運司(揚州)三百裡;東南至草堰場三十裡,北至劉莊場十八裡。」
雍正《兩淮鹽法志》載:「白駒場東至戚家團,西抵興化海溝河,南界草堰場,北界劉莊場。」「運鹽河東屬泰州,西屬興化縣,南至草堰場界,北至劉莊場界,場西海溝河,場西南白塗河,俱自興化縣一百二十裡到場。逾運鹽河東經牛家(灣)河閘口下注入海,牛家(灣)河東三十裡至戚家團,又三十裡至鬥龍港木椿,系前明制以防海者,到清朝(清雍正時)開海,遂不復設木椿,下線通海迂迴曲折百餘裡始至大洋,其運鹽出場,西由海溝經興化至高壩共二百四十裡,南由草堰至泰壩一百七十五裡。」「範公堤一道,亙南北,西居民,東草蕩,東南十五裡有馬家舍,東三十裡有戚家團、朱家團、瓜蔞團,共東西北三團,團之下鬥龍港兩岸數十裡許,北屬劉莊場,南屬草堰場。」「石閘四,場北二,場南二,建範公堤上,四支合一下牛家灣河,系高寶興泰四州縣洩水之門,場北近場第一閘,名牛家閘。」
(三)草堰場
唐代為鹽城監、海陵監交接之地,當有漁鹽生產活動。五代十國(907—960),始建南八遊場,北宋範仲淹修築範公堤時,以草築堰,故名草堰,從此更名為草堰場。草堰場至1956年底全部廢灶興墾止,共有1000多年歷史。
弘治《運司志》載:草堰場裡至「西南至分司(泰州)一百五十裡,至運司(揚州)二百七十裡;北至白駒場,南至丁溪場八裡,北至鹽城縣一百二十裡,西至安豐(屬興化)巡檢司六十裡。」
雍正《兩淮鹽法志》載:草堰場「東至海,西至興化縣界,南至小海場界,北至白駒場界,運鹽河自石閘由串場河至高壩二百九十裡,至泰壩一百五十裡。範公堤一道,南自小海場界,北至白駒場界。閘一座,西通泰州興化,運河北通各團,海河在場之北,以為蓄洩。」
光緒《兩淮鹽法志》載:「草堰場隸屬東臺、興化兩縣境,東至海,西至串場河興化縣界,南至丁溪之小海舊場,北至劉莊界。範堤南自丁溪,北至劉莊合白駒舊場共長五千一百四十丈,計三十裡有奇,堤外潮墩舊設十有八,新增六座。距分司(東臺)二十八裡。運鹽河自石閘南串場河經丁溪、何垛至泰壩一百四十五裡。緝私隘口六處,曰:圍子港、五孔閘、白塗河、海溝河、吉六港、東洋河口。」
又據民國《中國鹽政實錄》載:「草堰場隸於東臺縣,位縣城東北,南界距縣城5,18公裡,北界距縣城161,28公裡,鹽場公署駐西團鎮,場境轄沈灶市(丁溪並場)、小海鎮(小海並場)。全境東至黃海,北至鬥龍港,南至海堰鄉,西至興化縣瓜蔞鄉。全場東西距離92公裡,南北距離144公裡。南與安梁場毗連。」
(四)小海場
始建於五代南唐國,時稱竹溪場,後改稱小海場。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小海場並歸丁溪場。小海場單獨存在的時間有900多年歷史。
弘治《運司志》載:小海場裡至「西至分司(泰州)一百五十裡,運司(揚州)二百七十裡;北至白駒場三十裡,南至丁溪八裡,北至鹽城縣一百二十裡,西北至安豐(屬興化)巡檢司六十裡。」
《揚州府志》載:「小海場有虎墩,範仲淹築堤捍海經虎墩即此地。」
雍正《兩淮鹽法志》載:小海場「東至海,西至興化縣,南至丁溪場七裡,北至草堰場。運鹽河自範公堤閘口南,由串場河經丁溪、何垛等場至泰壩共一百五十六裡,西經興化縣至高壩共二百三十裡。」「範堤一道,南至丁溪場界,北至草堰場界。」
(五)丁溪場
始建於五代十國時期。《太平寰宇記》中記載鹽城九場,就有丁溪場名稱。南宋初鹽業生產已初具規模:「丁溪場三十六灶,紹興二十七年(1157),歲煎鹽三十三萬零八百五十石。」(《宋會要輯稿》)。民國20年(1931),丁溪場連同小海並場,撤併於草堰場。丁溪場單獨存在的歷史近1000年之久。
弘治《運司志》載:丁溪場裡至「南至分司(泰州)一百四十裡,至運司(揚州)二百六十裡;北至小海場七裡,南至何垛場十八裡,西至興化縣一百二十裡,西北至安豐(屬興化)巡檢司六十五裡,北至鹽城縣一百二十裡。」
雍正《兩淮鹽法志》載:丁溪場「東至海,西至興化一百裡,南至何垛場十八裡,北至小海場五裡。」「運鹽河由石閘南,串場河經何垛場至泰壩共一百五十五裡,西經興化至高壩共二百二十一裡。範公堤一道,南自九裡墩,北至煙墩。閘一座在本場之南,曰:南閘,其水南自泰州會江淮之水,由東寺橋折場後又西折,由永寧橋環繞於一場之中。」
光緒《兩淮鹽法志》載:「丁溪場在東臺境,西至興化、東臺界,南至何垛,東距海,北本小海境,小海歸併後,遂與草堰接壤,範公堤南自何垛九裡墩,北至草堰界,合小海而計長二千三百二十七丈五尺二,場堤外列潮墩十七,場署(沈灶)距分司(東臺)五十裡,離小海十八裡。正場之南有閘,曰:南閘,其水南自泰州會江淮之水,由東寺橋折而西循永寧橋環繞一場之中。丁溪有四壩,用以禁私,今都不存。小海有閘二,曰正閘,曰越閘,丁溪海口,曰天開河,即俗呼古河,今海口東遷,曰竹港,小海曰王家港,近淤淺不通宣洩,運鹽河由石閘南串場河經何垛以達泰壩,共計一百四十五裡,走私隘口向有十二處,今並為總隘七處,正場四處,曰九裡庵,曰丁溪閘,曰沈灶關,曰古河口,並場三處,曰小海閘,曰小海關,曰萬盈墩。」
(六)何垛場
始創於五代十國時期。民國30年(1941),抗日民主政府接管東臺的兩淮鹽務管理局後,東臺、何垛兩場合併,稱東何總場,下轄安梁、東臺、何垛3場,此時何垛場的新鹽區大部分在今大豐境。
《中國鹽政實錄》載:「東何場分九灶,南為新亭灶曹昌丿;北為川東灶;東為孫家丿、江家丿、東套灶;西為潘丿灶、華丿灶、顧丿灶。東西距離最近四十餘裡,南北最近約三十裡。」其實何垛場早在明末清初就把產鹽重點移至今大豐境的潘丿、大橋一帶了。清順治十六年(1659),何垛場興築鎮海墩(又名川港岸墩),位大橋鎮東南三裡;定海墩(又名金家丿)位潘丿東一裡;塌港岸墩,位潘丿北六裡。乾隆十三年(1748),何垛場興築15個潮墩,其中就有13個在今大豐潘丿、大橋一帶,它們分別是葉家鍋、朱家鍋、解家鍋、獐茅套、塌港岸、冷家環、北蕩、潘家丿、江家丿、陳柏鍋、鄒八撇、北川港、觀音柳(以上均在今大橋鎮境內)。上述事實說明,從清代開始,何垛場的產鹽重點地區是在今大豐境潘丿、大橋一帶。
(七)伍佑場
始建於五代十國時期,明末灶區已發展到今大豐境方強一帶,清末就迅速發展到了今大豐的三龍一帶。
乾隆十二年(1747),鹽政吉慶於通泰各場修築潮墩時,潮墩已築到小泡港、西漕港、陳家港、三總一帶(均在今新豐鎮的方強地區)。光緒九年(1883),署淮揚道徐文達在通泰兩屬各場築墩,伍佑場筑西漕口、牛汪塘、老墩子潮墩,均在今大豐三龍境內。這時伍佑場的鹽業近30%在今大豐新豐、三龍一帶。
註:1、上述鹽場圖選自明嘉靖《兩淮鹽法志》和清乾隆《兩淮鹽法志》
2、文字多選自鄒迎曦主編《大豐鹽政志》
二、大豐各鹽場對國家的貢獻
大豐在串場河沿岸有7大鹽場,佔兩淮30個鹽場的23,3%,而食鹽產量卻佔兩淮總產的30%—40%,由此可見,大豐各鹽場歷史時期對國家的貢獻是很大的。鹽稅是國家的重要財政收入。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稅目和稅額。鹽稅一般佔國家財政收入的50%,元代鹽稅最重,佔全國財政收入的50%—80%。
(一)鹽產。
歷史時期大豐各鹽場鹽產(額產)統計表
註:1、表中除宣統年間為實產外,餘為額產。
2、計量單位:A 每石50斤;B每引:大引400斤,小引200斤;C每桶200斤;D每柦100斤。E司馬秤每柦127斤。
3、本表取材於《宋會要輯稿》、明弘治《運司志》、明嘉靖《兩淮鹽法志》、清乾隆《兩淮鹽法志》、清雍正《兩淮鹽法志》、清嘉慶《兩淮鹽法志》、清光緒《兩淮鹽法志》、《南鹺志要》、《鹽法通志》
4、何垛、伍佑兩場明以前與大豐無涉,明末清初以來,逐步在大豐地域置灶煎鹽,清代何垛場產鹽區50%、伍佑場產鹽區30%在大豐。
5、表中空格未填,是缺資料。
(二)鹽稅
鹽稅是國家的重要財政收入。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稅目和稅額。鹽稅一般佔國家財政收入的50%,元代鹽稅最重,佔全國財政收入的50%—80%。
歷代鹽稅徵榷以灶戶和鹽商為對象。以灶戶為納稅人的稱灶課,其中一部分為官撥滷地草蕩的地租,一部分為鹽丁承擔的徭役;以鹽商為納稅人的稱商課或引課;實即政府的專賣利益。灶課多納實物(鹽貨),商課多納糧錢。
「自古煮鹽之利,重於東南,而兩淮為最」,這是千百年來人民對於兩淮鹽利的一致評價。雍正《揚州府志·鹽法》載:「吳王濞封廣陵,煮海為鹽,國無賦而用饒,此兩淮鹽利見於載籍之始。」唐宋以後,鹽利之巨,竟居天下賦稅之半,《宋史·食貨志》云:「唐乾元初,第五琦為鹽鐵使,變鹽法,劉宴代之,當時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北宋元祐間(1086—1094),淮鹽與解池等,歲六百萬緡,佔唐天下之賦三分之二。南宋紹興末年(1162),泰州海陵一監,支鹽三十餘萬席,為錢六七百萬緡,海陵一州之數過唐舉天下之數。由明至清,兩淮鹽業更達到極盛時代。嘉慶《兩淮鹽法志》載:「天下六運司,惟兩淮鹽運司為雄,治蒞三分司,惟泰州分司為最。商灶淵藪,鹽利甲東南之富。」嘉慶《兩淮鹽法志》序中所稱:伏念我國家列聖相承,……而佐司農之儲者,鹽課居賦稅之半,兩淮鹽課又居天下之半,山海天地之藏,其有關於國計民生者,與農桑等。
古人云:「兩淮歲課當天下租庸之半」。以清順治十年(1653)為例,全國稅課入庫212.8萬兩,而兩淮鹽稅入庫就達119.7萬兩,佔全國鹽稅的56.3%,康熙三年(1664),兩淮鹽稅佔全國稅課的64.5%,就是到嘉慶八年(1730),淮鹽課稅仍佔全國的40.8%。串場河承載著淮南鹽的運輸任務,發揮的作用在當時是無可代替的。當時串場河沿線是「煙火三百裡,灶煎滿天星」的煮鹽景象。串場河是「運鹽商船,充實四運,舳艫往來,百舸爭豔」。由此可見,串場河沿線的淮鹽產區在全國的位置是多麼重要。難怪歷朝地方官員和鹽政官吏為了保住頂戴花翎,不斷創造政跡,始終把串場河及運鹽灶河的修浚作為執政的第一要務。
大豐各鹽場地處串場河中段,東濱黃海,有豐富的雜草資源,可作充足的煮鹽燃料,因此,鹽產豐富,產量高,且品質又好,很受歡迎。大豐7個鹽場佔兩淮30個鹽場的23,3%,但從上表可以看出,7個鹽場的鹽產量在明代佔兩淮鹽產的15%左右,而進入清代以後發展迅速,鹽產量佔兩淮鹽產的30%—40%。鹽的產量高了,鹽稅自然也就高了,可以用「水漲船高」來做比喻。由此證明大豐鹽場歷史時期對國家的貢獻了。
(三)食鹽
「民以食為天」。百姓不可以一天沒有食鹽。因為鹽是關係國脈民生的大事。
串場河沿線大豐段有7個鹽場,他們是丁溪、小海、草堰、白駒、劉莊5個整場和何垛、伍佑兩個半場。歷史時期他們生產的淮鹽,暢銷大江南北。以清代為例:綱岸銷往4省31府2廳3直隸州188州縣;食岸銷往2省3府3直隸州21州縣。
元代,淮鹽行銷浙江、江西、河南、湖廣等行省所轄各路,分為上江下流。
明代,淮鹽行銷直隸應天府、寧國府、太平府、揚州府、鳳陽府、廬州府、安慶府、池州府、淮安府等9府及滁州、和州等2州;江西布政司的南昌府、九江府、南康府、建昌府、臨江府、撫州府、袁州府、瑞州府、饒州府、贛州府、南安府、吉安府等12府;湖廣布政司的武昌府、黃州府、漢陽府、嶽州府、荊州府、常德府、長沙府、衡州府、德安府、辰州府、承天府、鄖陽府、襄陽府、寶慶府等14府及靖州1州;河南布政司的河南府、汝寧府、南陽府等3府及陳州1州。正統二年(1437),令兩淮官鹽聽任商人於貴州地方貨賣,於是貴州亦食淮鹽。行開中法時,並輸甘肅、延綏、寧夏、宣府、大同、遼東、固原、山西、薊鎮等9邊諸堡。又有貢奉皇室用鹽,上供光祿寺、神宮監、內宮監。
清代,淮鹽銷地分為綱岸、食岸兩大類。綱岸有安徽的14個縣、江西的1州1廳和54個縣、湖北的7州和53個縣、湖南的5州1廳和52個縣。以上共計4省31府2廳3直隸州188州縣。食岸額定行鹽口岸有江蘇江寧府的7個縣、揚州府的1州3個縣、通州的1個縣;安徽寧國府的6個縣、和州的1州1縣、滁州的1縣,以上共2省3府3直隸州21州縣。
大豐鹽場所產的鹽斤,都是通過串場河運往泰州泰壩,然後在泰壩翻船(泰壩摯驗後,裝入大船入江進儀徵淮鹽總棧,解小包載入湖廣銷售)。從這裡就看出串場河的歷史作用了。
作者簡介:
鄒迎曦,1937年9月生,大豐草廟人,中共黨員,大專文化,高級農藝師。一向從事農業科學研究和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曾任鄉、區農業技術推廣站站長、縣農業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市農村能源辦公室副主任等職。曾獲農業部科技成果三等獎,被國家計委、農業部授予「全國省柴節煤先進工作者」稱號。退休後,潛心研究鹽文化和鹽墾文化,現為中國鹽文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張謇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海鹽博物館專家顧問,江蘇省海鹽「非遺」傳承人。主要業績已被載入《共和國農業專家名人錄》。
編輯:吳勇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