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是被稱作「鐵飯碗」,可見其穩定性還是有保障的。黨政機關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只要不是違法犯罪,或者嚴重違規違紀,或者因個人原因,給國家和單位、公私財物造成重大損失,一般是不可能被辭退或者開除的,這一點可以放心。不要說別的,即使是醉駕入刑,行政拘留十幾天,在一些地方,都不會被開除公職,只是會受到黨紀、行政紀律處分,或者降低級別和待遇而已。
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如果個人能力不行,或者專業不對口,分配的工作幹不動,不會幹,或者不出成績,失誤多,可以通過培訓或者「傳幫帶」的方式,提高個人素質和能力,以更好的適應工作崗位。如果還不行,可以在單位內部調整工作崗位,幹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比如辦公室接聽電話、收發文件、分發報紙等。現在入職的公務員、事業人員,基本上都是大學文化程度,只要肯學習,無論是參加培訓提高自己,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總能在單位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如果通過單位和同事的努力,還是幹不好工作,這多半是個人態度問題,不是工作能力問題。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一般會被冷落一旁,不再使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上都有富餘,不會因為一兩個人不幹工作,影響單位整體工作進展。別的不說,單是單位中的老領導老職工,退居二線,不承擔工作,或者只是承擔少量輔助性、協助性工作的,幾乎各個單位都有。或者也會被調整到其他較為清閒,或者工作更為單純的事業單位。其實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大致都差不多,即使調整,也還是要幹工作的,不可能從管理或者專業技術崗位,調整到糊紙盒吧,即使是事業單位,也沒有這個職能。因而還是儘量通過個人努力,適應工作、適應崗位要求,以實現個人的發展,也對得起自己的工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