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每個地區都有不一樣的結婚習俗,在東北也不例外!這些傳承已久的結婚習俗,為婚姻增添了許多樂趣,也寄託了昏嫁雙方的美好期待。至今在東北的廣大城鎮和農村,還保留著一個古老的結婚習俗:「偷親」。也就是在新婚夫婦舉行婚禮的那一天,在隨新郎一同前往新娘家迎親隊伍中,要安排一位帶著有特殊使命的人(俗稱「三隻手」),趁新娘家人不備,悄悄地偷回幾件新娘家的碗碟或杯子、筷子等,這種行為被稱作「偷親」。被偷的新娘家不會因此生氣,反而會十分開心,因為在當地人看來,這就是「偷親、偷親,越偷越親」!
而據說,這種古老的結婚習俗有著悠久的歷史,是由一千多年前的遼金時期的「放偷日」傳承演化而來的,東北人完美了繼承了這項傳統。據資料記載,在遼金時期,雖然懲治偷盜行為的處罰十分嚴厲,案發告官以後,一般都要處罰偷盜之人給以被偷者七倍的賠償。但卻把每年的正月十六日設為以偷人為樂的日子,名曰「放偷日」。有趣的是,在「放偷日」這一天,人們可以敞開手腳、放心地大偷特偷,充分享受「偷盜」的樂趣。妻子兒女,車馬牛羊以及金銀財寶,都可以來偷,保證不受懲罰。當然,到了「放偷日」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要嚴加防範,遇上「偷兒」上門,主人要客氣地禮送出門。
但不甘心空手而歸的「偷兒」,往往也會順手牽羊,大模大樣地拿走主人院子裡不值幾個錢的生活用品或勞動工具,主人也不能硬性阻攔。有的貴婦人到其他顯貴人家做客,也會趁主人出門迎客的時候,指示隨從悄悄竊走主人家的餐飲用具。日後若主人察覺或客人坦然相告,那麼貴重的器物,主人須設宴款待才能索回,不太昂貴的,也要提一壺上等好酒登門索回,便宜的也要送上糕點才能取回被盜之物。更有甚者,還可以「偷人」,其實就是男女偷情,男人事先與某女私下約好時間,到時就悄悄潛入其宅,女人願意的話即可留下來。
在「放偷日」裡盜物、竊女視為合法,而不加懲罰。這項特別的節日,傳承至今,成了東北民間婚姻中的一種習俗,這是原始社會財產公有和搶婚的一種遺風,都是當年人們依稀保留對公有制的朦朧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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