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後沒錢做手術,肇事者也遲遲聯繫不上,蘇先生十分苦惱。
11月16日下午,商洛市洛南縣村民蘇先生駕駛三輪電動車行駛中,與殷某駕駛的一輛輕型貨車發生碰撞,致蘇先生嚴重受傷。洛南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顯示,當事人殷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蘇先生無責任。「頸椎、髖關節骨折,腦出血以及全身多處挫傷,在當地縣醫院救治了一個多月,因為髖關節手術當地醫院做不了,近日才轉到西安市紅會醫院治療。」蘇先生說,在洛南縣當地醫院治療時,肇事者支付了2萬餘元費用,但轉到西安後,對方卻不管不問,「12月25日在肇事者陪同下來到西安,當天送我到醫院後,對方就走了,電話也再聯繫不上。」
「我在家務農,也沒成家,本身也沒有什麼積蓄。聽醫生說髖關節的手術費用至少需要十多萬元,我根本承擔不起。」蘇先生說,交通事故認定上認定為殷某全責,應該由對方負責他的治療,但是現在人都聯繫不上了。
華商報記者在蘇先生提供的西安市紅會醫院CT影像診斷報告書上看到,診斷為頸5椎及附件骨折,左側多發肋骨陳舊性骨折等病情,同時根據其發來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確認當事人殷某被認定負全部責任。
12月27日,記者撥打了當事人殷某電話,對方稱「我給他說了,該治療先治療,治好了該我承擔的我來承擔。」隨後便掛斷了電話。
隨後,記者也聯繫到了洛南縣當地交警部門,處警交警回復稱,經過聯繫,肇事司機殷先生表示,正回去湊錢負責對方的治療費用。
華商報記者 于震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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