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舊照片
前不久,赤峰市喀喇沁旗一位年高德劭的耋舊向筆者展示一張合影,上寫「蒙古會議全體代表滬杭觀光團靈隱飛來峰合影紀念」、署時「十九年六月十八日」。這幅拍攝於1930年的照片,距今已八十七年了。在徵得老人家同意後,我對照片做了翻拍。
問及蒙古會議是怎麼回事,老人坦言不知。又問照片是怎樣得到的,說是「文革」時從抄沒物品的垃圾堆中拾得。
回到家中,便在電腦屏上仔細端詳起這張照片。照相師選擇的拍攝地點是杭州靈隱飛來峰,其峰雖小,卻為石灰巖質,遍布五代以來佛教石窟造像。小山怪石嵯峨,秀麗幽奇。照相師見這一團體的五十餘位身穿羅綺毛呢、胸前綴圓徽章者派頭不小,若請他們在山前平地上站成一排則過寬而擁擠,列為雙排後邊又無臺階可踏,既遮褎服之華,又抑各自矜持。遂將眾賓安排在袖珍的層巒疊嶂間,坐立自便,皆顯風致。攝影師傅又何曾知道,這些衣冠整齊的人物,雖表情平靜,但各揣心腹之事,甚至相互視若寇讎,這樣率性自選方位姿勢,亦中其下懷。再將石雕佛像、鐫字等納入畫面以凸顯環境,整張合影活潑別致,不落窠臼。
片額上所題「蒙古會議」四字成為解讀這張照片的最大懸疑,只有釐清這次會議的來龍去脈才能讀懂這張照片。
重溫歷史
資料顯示,南京國民政府確實在民國十九年(1930)召開過蒙古會議。那麼,為什麼要開這個會,都有哪些人參加,解決了什麼問題,起到什麼作用,都有待探明,這讓筆者興奮。既然照片發現於喀喇沁旗,庶乎該旗有人與照片有關,甚至就是照片中人,可這人是誰呢?
喀喇沁旗是明崇禎八年(1635)附清成制,為喀喇沁右翼旗,現稱喀喇沁旗,原隸屬於卓索圖盟。這裡民康物阜,崇尚文化教育,無數少年懷鉛提槧,口誦心惟,孜孜求學。很多人受過中等、高等教育,甚至留過學。
於是再赴喀喇沁旗,在幾位文史、考古摯友的幫助下,遍查該旗文史資料和地方史志,終於查到一位名叫吳鶴齡的人參加過蒙古會議。
吳鶴齡,蒙古族,蒙名烏尼伯英,光緒二十二年(1896)生於卓索圖盟喀喇沁右翼旗,為民國十五年(1926)北京大學首位蒙古族畢業生。吳自民國七年(1918)就協助卓索圖盟(清代蒙古行政區域)協理盟長(盟的最高首領),時任清廷內務部蒙藏事務局總裁的喀喇沁旗(清季將蒙古族居住區分為若干旗,歸盟管轄)扎薩克(執政官意,即旗長,由該地的蒙古王、貝勒、貝子、公、臺吉等貴族充任)貢桑諾爾布親王工作,並在蒙藏學校兼教。他還曾任北京基督教青年會副總幹事。在新思潮影響下,他主張用民主的方法促進蒙古民族的統一和強盛,力推蒙古自治,保存蒙古族文化。同時,主張改革封建性的盟旗制度。盟旗制度是清廷為分化蒙古民族,控制其上層而施行的政治制度。天命九年(1624)後金統治者對歸附的蒙古部眾按八旗組織原則在其原有社會基礎上編置盟旗,以後復以此法安置歸附的蒙古諸部。清朝入關後沿襲了這一制度,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土爾扈特部返回中國後,全部蒙古部眾悉數納入盟旗體制,此制從初置到完備,歷時140餘年。
後來,吳鶴齡在北洋政府蒙藏院任秘書。當時,整個內蒙古地區(現內蒙古自治區,外蒙已分裂出去,另組政府)的局勢雲譎波詭,岌岌可危。自清末至民初,毗鄰各省都在覬覦內蒙古土地。到了民國,大漢族主義更形膨脹,「篤信藉宏懷柔遠馭之略」,以達「在蒙藏尤當共體(中央)德意,悉泯畛域之見,鹹趣同化之軌」,充斥了當政者的腦際。
民國十七年(1928),南京政府頒布政令,將原綏遠、察哈爾、熱河三個特別區和青海、西康、寧夏等少數民族邊陲地區正式改設為制同內地的行省。這樣,內蒙各盟旗被分別劃歸黑龍江、吉林、遼寧、熱河、察哈爾、綏遠和寧夏七省。此令頒後,國人愕然,與論界指出「內蒙古之名詞實已不當存在」,「內蒙古及青海之名稱不復存在」。
一語成讖。急不可耐的各省軍隊挾武而動,強行實施大規模軍墾,造成蒙古族牧民賴以生存的大面積草地被強佔。僅舉一例:張學良誘使哲裡木盟科左中旗扎薩克等上層同意放墾該旗土地,在短短兩年多時間丈放土地345萬餘畝,被佔草地的牧民生計不存,流離失所。這一狀況遭到廣大蒙古族民眾的強烈反對,在國民政府策劃改設行省時,反對之聲迭起。民國十七年(1928)八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恩克巴圖在中央全會上提出應取消將綏、察、熱改行省方案,並提交《內蒙古及青海各盟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幾乎同時,聚集在北平的各盟旗代表聯名致電國民政府,要求取消改省計劃並予盟旗自決自治權。九月,察哈爾盟旗代表杭錦壽、尼瑪鄂特素爾等專程到南京,向國民政府提出設立「察哈爾內蒙自治委員會分會」,並且強調未經內蒙自治委員會議決同意,不得擅自開墾蒙地的主張。
最激烈的抗爭出現在哲裡木盟科左中旗,梅林(蒙古部落裡獨有的官職,即總兵,執掌王府的全部兵馬)郭爾羅斯·那達睦德(即嘎達梅林,嘎達為東北話「老疙瘩」的仿音,喻最小的兄弟)揭竿而起,武裝抗墾。隊伍多達七百餘人,屢次擊敗圍剿的軍隊。後遭張學良重兵殘酷鎮圧。其事跡被編成民歌廣為傳唱,至今膾炙人口。
這時,蒙古各階層人士關注的焦點集中到盟旗地位和與各省縣的關係上。民國十七年(1928)十一月,聚集在北平的各盟旗代表推舉前北洋政府蒙藏院秘書吳鶴齡等十餘人組成蒙古代表團赴南京請願,向南京政府遞交了《蒙古各盟旗與中央發生密切關係又與新改各省切實合作辦法》,痛切指出:「方期中央依照『三民』主義免除蒙古歷年所受侵略及圧迫而予以生存及發達之機會,不謂中央竟將蒙眾痛心疾首之改省一事首先實行,在中央方面固有種種理由。而內蒙民眾則皆抱內蒙滅亡之痛,尤恐盟旗組織亦將連帶消失,所以還我內蒙之聲至今不絕於耳。」他們還提出在各省設蒙旗自治委員會,增加各省政府委員中的蒙古委員名額等要求。南京政府則推諉:「盟旗自治由蒙藏委員會會同各省擬定辦法呈核。」僅同意增加蒙古委員名額的要求。
吳鶴齡和幾位代表旋即被蒙藏委員會聘留任職,吳任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參事兼蒙旗駐北京辦事處主任,翌年初擢蒙藏委員會矇事處處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民國十八年(1929)二三月間,哲裡木盟和錫林郭勒盟王公上層各自集會,以全盟名義向南京政府強硬提出,「應本自決自治原則,所有各盟旗固有之管理土地人民權利,自當一仍其舊」,「各盟直隸於中央政府」,「維持蒙民遊牧生計,凡內蒙未墾之土地不得藉何等名義再行開墾,其已經開墾者,土地所有權仍由蒙人自主」等要求。
五月,被劃入察哈爾省的錫林郭勒10旗、烏蘭察布8旗各旗王公上層,在新建的察哈爾省為示懷柔籠絡而召開的蒙務會議上突然發難,再次提出「請中央將前頒布之蒙古待遇條例明令頒布有效」,「聲明盟旗制度、地方權利及世爵一律照舊,以取信於蒙民」,「請保留盟旗未墾之地永為牧場,俾資養畜以維持蒙民生計」。
在內蒙古各階層不同形式的抗爭聲中,國民政府決定在民國十九年(1930)於首都南京召開全國性的(包括新疆、青海蒙古各部)蒙古會議。
一冊「彙編」
說來有緣,經過廣泛探詢,居然在呼倫貝爾市友人處得到信息,有位資深收藏者有一冊《蒙古會議彙編》(以下簡稱《彙編》)可以參閱。大喜過望的筆者遂買車票徑趨海拉爾,輾轉看到這冊《彙編》,蒙古會議的情況漸次浮出水面。
蒙古會議的會期是民國十九年(1930)五月二十九日到六月十二日,會期十五天。規定蒙古各盟(部)分別推選代表十人,盟以外的特別旗每旗二人,官民各半。有關省府亦各派代表一人,並指派內政部部長和蒙藏委員會正副會長為中央代表。
當時,正趕上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中原大戰」,津浦路中斷,又加馮、閻對內蒙古西部及新疆蒙古部參會代表的攔截,最終只有內蒙古東部代表四十二人從海上浮泛到達南京,青海右翼盟代表一人由西南赴會。與會者還包括國民政府代表一人,蒙藏委員會代表七人和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熱河省代表各一人,共計五十五人。
主席團由馬福祥(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恩克巴圖(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克興額(候補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孔祥熙(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工商部部長)、蔣夢麟(教育部部長)、張我華(內政部常任次長)、袁慶恩(遼寧省政府代表)、李芳(卓索圖盟代表)、吳鶴齡(卓索圖盟代表)輪值擔任主席,另有蒙藏委員會總務處長唐柯三任會議秘書長。在四十三位蒙古代表中,哲裡木盟代表十人,昭烏達盟代表十人,卓索圖盟代表十人,呼倫貝爾盟代表六人,東布特哈旗代表二人,西布特哈旗代表二人,依克眀安旗代表二人,青海右翼旗代表一人。
列席會議人員有:中央秘書處、組織部、國府文官處、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內政部、教育部、工商部、交通部、衛生部、農礦部、司法行政部、鐵道部、海軍部、銓敘部、外交部、軍政部、財政部、章嘉呼圖克圖[從清代起掌管內蒙古地區喇嘛教格魯派最大的轉世活佛。呼圖克圖為「聖者」意,當時為五世。民國後授宏濟光明大國師。民國十六年(1927)任蒙藏委員會委員]代表、建設委員會、禁菸委員會、班禪(西藏藏傳佛教格魯派中兩大活佛系統之一,時為九世)代表二人及參謀本部、東北政務委員會諸代表。
會議期間,與會代表共提交民政類、財政類、教育類、衛生類、宗教類、特種事務類、司法類、交通類、實業類提案百餘件。
但會議的焦點仍聚集在盟旗制度上,幾乎所有的盟旗代表異口同聲提出保障盟旗制度的要求,強調盟旗應與省縣分治,旗隸於盟,盟直屬中央。而內政部和各省政府代表認為內蒙古已改省設縣,盟旗作為行政單位已無存在必要,遭盟旗代表激烈反對。
又有蒙古代表提出設「內蒙古地方政務委員會」或「蒙古行政委員會」以「完全實現蒙古之自治自決為職責」,亦遭各省府代表反對。
會議上,盟旗代表與國府、省府代表成為對立的兩派,方枘圓鑿,舌劍唇槍,勢如冰炭。不唯如此,以哲裡木盟賓圖王旗代表博彥滿都為首的一些蒙古平民代表還提出為貫徹孫中山三民主義精神應廢除蒙古王公制度,人人平等。強有力的呼聲,直指世襲王公貴族的要害。一些王公代表氣急敗壞,命儔嘯侶,惡言相詈,甚至作勢拳腳,一時大譁。經會議主席馬福祥和孔祥熙竭力勸解,方予散會。不僅如此,在會議期間,還有人暗唆賓圖王旗輔國公假「該旗人民」名義致電蒙古會議,誣博彥滿都「冒充民選代表」,遭博彥滿都痛斥,挫敗了驅其離會的陰謀。
蒙古會議最後通過了向行政院提出的幾十項決議案,其中最重要的是確定保留現有盟旗制度的《蒙古盟部旗組織法》,這一法規還是國民政府在會後延宕了一年之後,於民國二十年(1931)十月,由蒙藏委員會矇事處處長吳鶴齡主持,幾經修訂後通過並公布的。其要點為:
1.確認蒙古各盟部旗對現有區域和境內蒙古人的管轄治理權,各盟部和特別旗均直隸於中央行政院,與省縣不相統屬。
2.各盟部特別旗遇有涉省事件,盟所屬旗遇有涉縣事件,應分別與省政府或縣政府會商辦理。
3.盟旗的盟長、扎薩克、協理等職官設置一仍其舊。
4.改良旗政,各旗均設旗務會議和旗政代表會議,等等。
《蒙古盟部旗組織法》是國民政府時期頒布的關於蒙古地方政治制度的重要法令,從法律上保留、延續了蒙古盟旗制度,並使盟旗獲得與省縣同等地位。
從歷史的角度看,蒙古代表的不懈抗爭遏止了各省瓜分內蒙古,欲使內蒙古消失的趨勢,為以後乃至今天內蒙古自治區的存在起到一定作用,為廣大牧民爭得了最基本的生存權。
誰帶回了照片
這張照片是吳鶴齡帶回喀喇沁旗的嗎?也不盡然。《彙編》中「蒙古委員會會員一覽表」雖列有每個參會者的姓名、別號、籍貫、出席資格、履歷,但卻十分簡單,如卓索圖盟來的十名代表,都只填卓索圖盟,而卓索圖盟轄有喀喇沁左、中、右旗和土默特左、右旗,現在的喀喇沁旗即原喀喇沁右旗。據筆者在該旗尋訪得知,當年參加會議的,有一個名叫陳子善的人,他光緒十八年(1892)生於喀喇沁旗,畢業於王府崇正學堂,後任熱河省經界委員會委員、喀喇沁右旗旗務委員兼財務委員長等職,繼到喀喇沁中旗任職,又任喀喇沁旗警察分所長,後代表喀喇沁旗參加蒙古會議並任蒙藏委員會設計委員。在《彙編》裡明確寫有卓盟參會代表陳效良別號子善,則陳效良參會無疑。另據喀喇沁旗文史專家掌握,其胞兄陳效蕃也參加了蒙古會議,而《彙編》中雖有陳效蕃之名,但他未在該旗任過職,詳細情況亦不甚了了,只在網上查到陳效蕃時任國防部少將部員,服刑特赦後,任呼和浩特政協委員。鑑此,初步認定帶回這張照片的人為吳鶴齡、陳效蕃、陳效良三人之一。
捎帶傳遞的信息
照片上的說眀顯示,蒙古會議於六月十二日閉幕後組織了觀光團赴上海和杭州旅遊,逛了大上海以後又遊杭州,於六月十八日拍了此照,箇中之意不外安撫懷柔。
查合影人數為55人,與參會人數相符,且照片上的說明寫著「全體代表」,則國府代表、蒙藏委員會代表本該在觀光團之列。筆者找到孔祥熙、譚延闓、恩克巴圖、馬福祥等人的照片與照片中人逐個比對,以筆者瞀目,終無相似者。而吳鶴齡的形象卻一對即中,是坐在最前排右邊石上那位。
從照片可以看出,當時飛來峰的環境不錯,估計遊人不多,沒有現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圍觀擋鏡,也沒有護欄遮擋。從照片的尺寸和在底版上熟練題寫摻了行體的楷書分析,照相者似為當地照相館派出的師傅使用八英寸玻璃版(溼版幹版待考)的笨重外拍機支三腳架所拍。在紅黑帘布遮擋下用毛玻璃觀察並調焦,取景範圍得體,影像調適清晰,曝光準確。顯然是在該處定點拍攝多次乃至多年的高手所為。再揣測便是將版匣(裝底版的暗盒)急送暗房衝洗晾乾,刮去局部感光劑題字後按數接觸印相,再烘乾(不知那時是否有電鍍版上光機,若沒有,通常用牛膽汁塗極潔玻璃板上,再貼照片曬乾),裁切後粘在寫有照相館字號的精美卡紙上送交顧客。這一過程也說明此照絕非隨行記者用便攜鏡箱所攝。
在照片上,人們的著裝也和現在大不相同:有著長衫的,有長衫加馬褂足踏禮復呢尖口鞋的,有穿中山裝腳蹬革履的,有穿西裝系領帶的。這些來自塞外草原的代表抵金陵時已是仲夏,到杭州時逢伏月近望之時,氣溫較高,這樣披掛整齊,恐有些熱了,不少人似乎應時購置了南方人常用的淺色巴拿馬草帽和摺扇用以御暑,但也有個別人士用著可能從家鄉帶來的黑呢禮帽(立於右側山坡穿深色馬褂左手持帽者)。
一點點體會
因了自己的孤陋,費了很大勁才對區區一張照片有了略為清晰的認識。筆者拙見,這張照片還算珍貴。雖然不是會議的正式合影(《彙編》中有全體合影,以三排拍攝,侷促而呆板),但從另一角度反映會議、人員和行蹤,讓人重溫歷史,可謂劍走偏鋒。通過一張照片而近乎偏執地求個水落石出的過程,也是一種享受的過程。本人拙於表達,裒輯冗雜,魯亥難免。竊思淘一幀老照片不易,便不揆檮昧、不憚絮聒地冗塗一通。馮克力先生《當歷史可以觀看》一書中說:「有時候一幅照片就像是社會肌體的一個切片,所承載的信息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像。」惶然之心,始稍熨帖。細忖「切片」之喻甚好,可以想見眼睛靠近顯微鏡目鏡觀察載物臺上切片的微觀情狀而剖析辨白之,心大明,實佳境也。
通過對這幀照片的研究,自己也學到了很多知識,頗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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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文選自《老照片》第115輯
民國十九年蒙古會議留影
文圖 | 孫國輝
馮克力 主編
2017年10月 山東畫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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