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前,由於受到倫敦海軍條約的限制,日本海軍重型巡洋艦的總噸位不得超過10.8萬噸,輕型巡洋艦的總噸位不得超過10萬噸;此外,對於日本海軍的潛艇和驅逐艦噸位總和,包括排水量與艦炮口徑也做出了相應地限制。
因此,倫敦海軍條約對日本海軍的造艦計劃制約較大,除了輕重型巡洋艦以外,艦隊最基本的骨幹力量,也是水面艦艇中數量最多的驅逐艦也不例外,讓日本海軍憋著一股勁。
1936年12月31日,倫敦海軍條約到期以後,日本海軍就開始掀起造艦高潮,「水雷戰隊」就是重點發展對象,日語中的水雷就是魚雷,迅速啟動了新驅逐艦研製和建造計劃。
早在20年代開始,日本海軍就非常重視驅逐艦的建造,以及雷擊戰術的運用,所謂的「水雷戰隊」就是驅逐艦作戰單位,在戰列艦、重巡洋艦上大口徑遠射程主炮火力的掩護下,讓雷擊戰隊中的驅逐艦憑藉35節的高航速衝陣,對敵水面作戰編隊發動魚雷攻擊,是日本海軍屢試不爽的戰術。
因此,日本海軍需要數量眾多的雷擊艦,用來充當戰時的衝陣主力艦,於是,在二戰時期,日本海軍保有驅逐艦共計14級,包括改型則為20級,不但型號繁雜而且數量龐大的驅逐艦群。
擺脫倫敦海軍條約制約後,艦長118.49米,寬10.82米,滿載排水量2500噸的「陽炎」級驅逐艦,就成為日本海軍有史以來最大的驅逐艦,即便在全球範圍內也屬於一流水平,擁有優良的遠洋性能,是水雷戰隊的新一代核心力量。
採用了適應高航速的飛剪式艦艏,有高幹舷和長艏樓,2臺蒸汽輪機主機輸出功率52000馬力,雙軸推進最高航速可達35節,實測18節時最大續航力6000海裡。
艦載武器有3座雙聯裝127mm主炮、2座雙聯裝25mm機關炮、2座4聯裝610mm魚雷發射管,1座深水炸彈發射架,6條布雷導軌。
太平洋戰爭爆發不久,日本就對「陽炎」級驅逐艦進行了改造,重點是增加雙管25mm機關炮數量,包括增射雙聯12.7mm高射機槍,用來對付美海軍密密麻麻從航母上起飛的艦載機,對日本海軍聯合艦隊的攻擊。
「陽炎」級驅逐艦,拆除了艦艉1座雙聯裝127mm後主炮,增設了12-28座雙聯裝25mm機關炮;拆除了艦艉的布雷導軌,改為4座深水炸彈發射架,另外增設了4座雙聯裝12.7mm高射機槍。
除了「陽炎」級主力驅逐艦以外,日本海軍聯合艦隊還擁有「吹雪」級、「夕雲」級、「島風」級、「秋月」級、「松」級等甲級、乙級和丙級三等驅逐艦,戰時總共的擁有數量為185艘,其中有8艘尚在船廠建造當中未完工。
日本海軍的驅逐艦,注重雷擊戰術,在護航、反潛、防空方面,其性能則明顯不足,在戰爭期間,預想的戰列艦決戰並未爆發,這讓龐大的驅逐艦群不得不承擔並不適合它們的輔助任務,因此戰損十分慘重。
因戰沉、觸雷、觸礁等原因,戰時的日本海軍總計損失了140艘各種類型的驅逐艦,有37艘倖存的驅逐艦,以及8艘未完工的驅逐艦。
戰爭結束以後,日本海軍聯合艦隊解體,留存下來的45艘驅逐艦中,有25艘驅逐艦作為戰利品移交給美、中、英、蘇四大戰勝國,10艘驅逐艦用作防波堤被鑿沉,其餘10艘驅逐艦在1946-1947年間被徹底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