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不要孩子不給撫養費要承擔什麼責任

2020-12-22 企法寶

女人離婚不要孩子不給撫養費要承擔什麼責任

我們知道離婚後離婚雙方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和義務,那麼對於離異父母,如果養育子女的一方不向另一方支付有關於孩子的成長生活所需費用。那麼司法部門如何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呢?那么女人離婚不要孩子不給撫養的費,在法律上是否違法了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婚姻法》中有關條文明確規定,女人離婚不要孩子不給撫養費是一種違法行為。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

以上便是關於「如何收集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孩子撫養費如何要求」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當然,夫妻雙方都想要孩子的也可以協商輪流撫養,但是不管你是因為愛孩子還是為了多分到財產才想要爭取的,要注意離婚本身對孩子就有一定的影響了,不要在爭取撫養權時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代理訴訟,儘量避免雙方的爭吵。

婚姻法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準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區,一個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撫養費大約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夠了。但如果非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月工資有一萬多元,讓其按其月工資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標準去支付撫養費顯然是沒有必要的,並且,撫養費還是雙方均應當承擔的義務。因此,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在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如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夫妻雙方可以協商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手段來解決,法院一般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來確定的。對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無固定收入,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綜上可知,女人離婚不要孩子不給撫養的費是一種違法行為,若不支付撫養費也不養育孩子,另一方則可以向有關司法部門進行上訴。即使子女已經成年但如果其不具有尚未獨立生活的能力,而父母此時又具有撫養能力的,則還是需要視情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也就是說成年子女並不是一律不能索要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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