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由張國立執導,張鐵林、 張博、高曉菲主演的話劇《我愛桃花》全國巡演第一站第一場在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大劇院上演。
該劇結構巧妙,布景唯美,舞步妙曼,但最值得稱道的地方在於其戲劇結構。
《我愛桃花》創作靈感來源於唐傳奇《馮燕傳》,故事概括為:
「話說唐朝時,漁陽人馮燕與牙將張嬰的妻子(劇中名為「如花」,《馮燕傳》中沒有名字,後文不在備註)私通。某日兩人正私會,張嬰卻醉酒回家。馮燕慌忙躲起,不覺把頭上巾幘落在床中。馮燕示意如花取巾幘,誰料她會錯了意,以為他要拿刀殺張嬰。
如花欣喜若狂,將丈夫腰間的刀遞給他。馮燕卻心想天下竟有這等惡婦,不念一絲夫妻情義,遂一刀將她殺死。
最後,這則故事有一個中國式的傳奇結局,張嬰被官府當作殺妻兇手抓走,快要定罪時,馮燕不忍,出來自首,後被赦無罪,被稱為『奇俠』。」
這則故事在今人看來,馮燕的選擇實在無法理解。以今人視角,去看待同為唐傳奇故事中的聶隱娘、紅拂女,也會無法理解他們的抉擇,畢竟一千多年了,人們的看法、觀念改變了太多太多,因此,當侯孝賢拍《刺客聶隱娘》、王小波寫《紅拂夜奔》時,都對原來的唐傳奇故事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編,使其具有了一定的現代性。相信編劇鄒靜之在讀到《馮燕傳》時,也產生了諸多疑問,馮燕如此行徑,殺人不僅不需要償命,還被人稱作「奇俠」(原文是真古豪矣),真是咄咄怪事。
那如果接了刀的馮燕是一個現代人,他會作何抉擇。於是,編劇設想了幾種可能,而這幾種可能,像極了編程中「if語句」,每一次if可以概括為:馮燕接到刀後,如果.則.
巧妙的戲劇結構初步達成。
但這還不夠,如果只是單純的把幾種「if」演出來,就不像一部完整的戲劇了,更像是一齣戲劇表演練習課而已。於是,編劇將整部劇做成了戲中戲,馮、張、如三人的唐傳奇故事,是劇團排的一齣戲,飾演馮燕、張嬰、如花的三個演員,如類似戲中戲般,有著不同的感情難題。三人有著各自的家庭,如花的演員和馮燕的演員如戲中戲般,保持著情人關係,張嬰的演員,對待感情的態度,也和戲中戲裡面一樣,難得糊塗,對於現實中愛人的婚外情,視而不見。
在面對不同抉擇造成的不同結果時,各人因自己的人生際遇,因各自的感情難題,分別做出了不同的假設,於是「if程序」進入了新的假定中,共四次:
1、馮燕接到刀後,如果殺了如花,則——
2、馮燕接到刀後,如果殺了張嬰,則——
3、馮燕接到刀後,如果殺了自己,則——
4、馮燕接到刀後,如果把刀放了回去,誰也沒死,則——
經歷了四次循環後,無論是如花的演員,還是戲中戲裡的如花,終於明白了,馮燕並不愛她,如果他愛她,是沒有把刀放回去的選項——要麼殺了張嬰,為了愛情佔有她;要麼殺了自己,殉了這段不道德的情緣;甚至,馮燕不堪重負,一時衝動,想通過殺了如花,結束這段感情,愛情也是可能存在的,唯獨把刀放回去,裝作無事發生,是不可能存在愛情的。惡意一起,不想著做了斷,裝作無事發生,妄圖繼續維持三年以來的情人關係,享受偷人的樂趣,享受床笫之歡,如此抉擇,無疑,愛情從來就沒出現過。
戲劇結構之外,舞臺的布置、燈光及轉場也十分出彩。
圖片來源於:張國立微博
話劇《我愛桃花》的舞臺很是簡樸,一張床、一席靠椅、一個箱子,僅此而已。但簡單的舞臺設計,給了演員更多的發揮空間,劇中出迎、送別等一些動作,全都是通過演員生動的表演展現出來的,張鐵林老師演繹得尤為出彩。同時,布景方面,隨著人物心態的改變,桃花時不時的落下,燈光也時而溫暖,時而肅殺,時而寒氣逼人。在戲劇衝突最強烈的一幕裡,馮燕和如花作別,準備告別這段關係,輕盈的白色綢布出現,將舞臺上所有的道具都吊走了,一切都沒了,舞臺上,只剩下空蕩蕩的二人,一切是那麼的安靜。
常看戲劇的朋友應該也感覺到了,話劇《我愛桃花》,和賴聲川導演著名的話劇《暗愛桃花運》的有多處相似之處,同樣都是關於婚外情的故事,也同樣有著戲中戲的內容,甚至,話劇《我愛桃花》中,出現的略顯突兀,卻很是唯美的舞蹈,也很像《暗戀桃花源》中尋找劉子驥的女子,不知是巧合,還是主創有意為之,致敬經典。
最後,談談「桃花」這一意向,想起來十分晦澀,細細品來,反而沒那麼複雜。筆者認為,「桃花」指得是露水情緣中的「激情」,不必負責,對應《詩經》中著名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這麼理解,也沒什麼問題。馮燕的演員大喊「我愛如花」時,他認為他愛得是「如花」這個人,但其實,他愛得只是自己的欲望,愛得只是桃花的美豔罷了。
對於婚姻,對於一段感情,沒有了爭吵,沒有了愛情,甚至沒有了得失心,人便總會想著去尋得一處寄託。寄託呢,終究也只是寄託,並不會是愛情,當一切挑明的時候,偷人帶來的片刻歡愉,也會一點點隨之抽離。而身陷旋渦的三人,甚至沒辦法苛責對錯,若要怪,便只怪,那年陽春三月,桃花開得如此旺盛,漫山遍野,紅豔豔的,映灼在眼前人的眸子裡,像極了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