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大年的年味,是逐漸濃起來的。「送信的臘八」之後,再一個節點是祭灶。民國《天津政俗沿革記》:「小除日祀灶。」祭灶這天,稱為小除、小年。上世紀20年代初,天津文化人士李琴湘詼諧記年俗,《過年歌》講春節前的祭灶:「還有一個紀念日,就是臘月二十三,糖瓜祭灶新年到,灶王爺照例的要上天……」
灶神又稱灶君、灶王,津地俗稱灶王爺,是舊時民間普遍信仰的神。居家常在鍋臺牆上懸灶王龕供灶神。與平日的祭拜並行不悖,這裡說的是歲末祭灶,又稱餞灶、送灶、辭灶,是燒香升紙送灶神上天的祭禮。
祭灶日期,康熙《天津衛志》記為十二月「二十四日,相傳灶君朝天,設糖果而餞之」。乾隆《天津府志》關於天津縣的記載,亦然。同時纂修的《天津縣誌》,也有「二十四日,備糕飴祭灶」的記述。可是,在乾隆府志中,天津府所轄州縣,祭灶日期出現臘月二十三日或者二十四日兩種情況。前者如鹽山、慶雲;後者如青縣、靜海、南皮。同治續修天津縣誌,記為二十三日祀灶。
以上所引,是在天津城編纂的地方志。當年各縣(州)所編志書又如何呢?考各方志,康熙年間者,靜海、武清、薊州都在二十四日祭灶。至乾隆年,武清仍為二十四日,寶坻、寧河二十三日祭灶。道光薊州志載「二十三設香燭祭灶」。
原本「二十四日歲小除,家家祀灶上燈初」,後來時間起了變化,道鹹年間津門竹枝詞:「灶王要見玉皇神,臘月廿三屬下旬。」光緒年間,津人徐士鑾注意到祭灶日期的變化,並據明代《帝京景物略》二十三日祀灶,「謂灶君翌日朝天去」的記載,認為清初北京在二十三日祭灶,後漸漸蔓延於畿輔地區。
天津民間另有傳說。在大沽,祭灶日期二十三、二十四並存。相傳燕王掃北時移民大沽地區,這些居民的後代沿襲二十四日祭灶的習俗。這種情況清末北京也有,「惟南省客戶用二十四日」。這就為京津北方地區相關問題的討論,引進南方因素。
對於廿三祀灶的解釋,津南有月相一說,別具一格。從「過了臘八就是年」,到「臘月二十三過小年」,這兩個時間節點之間,是過年的前預備期。臘八至廿三相隔恰好半個月,都是弦月,先上弦,後下弦。載於劉景周《沽帆遠影》。
祭灶,臘月廿四還是廿三,雖為細枝末節,粗略梳理卻可見習俗的流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