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法庭內,頭髮花白,已經70多歲的,就是這起糾紛案的原告宋先生。去年4月,他與5位球友參加自發組織的羽毛球比賽,被其中一位球友周先生打出的羽毛球擊中,導致右眼受傷。事後,宋先生將周先生訴至法院,索要賠償。此案是我國《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後,法院適用《民法典》的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事件被媒體報導,引發熱議。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 郭天天:他的眼睛現在的最佳的校正視力可能就是0.05,那如果正常人的視力是1.0,那如果這種情況可能真的就像他自己說的,就是接近於失明了。我們確實對於他的這個遭遇很同情。
原本愉快玩耍的球友,事發後,宋先生將被告周先生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8500多元。郭天天是該案的審理法官。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 郭天天:這個案件是2020年10月份才立的案件,在這個案子裡邊,宋先生他主張,周先生是存在重大過失的。那這個周先生主張的是適用自甘冒險的規定,那他不存在重大過失。所以本案爭議焦點就包括到底構不構成自甘冒險。
自甘冒險,是我國《民法典》新規定的一項法律規則,屬於侵權賠償責任的免責事由。表現在此案中,就是宋先生明知羽毛球比賽是一項有風險的競技還要自願參加,將自己置於風險之下。而如果該案適用於自甘冒險,那麼周先生作為共同參加這項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的參與者,雖然他的行為給宋先生造成了損害,但只有當周先生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時,才需要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倘若周先生僅有一般過失或輕微過失,則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庭上,明確此案是否適用「自甘冒險」的一大爭議在於,周先生的行為是否故意或存在重大過失。
原告委託訴訟代理人:是因為大家在一種和平、輕鬆、放鬆的方式中,我們俗稱叫「和平球」,你來我往的,大家適當進行輕微的活動。視頻前段大家都注意到了,他的節奏是非常緩慢,但是就是在這個9點29分0秒開始,被告的這個節奏突然發生了一個巨大的變化,那麼這個一個用力,就導致了這個損害結果的發生,所以說我們認為被告是存在一定的過失。
法庭上,宋先生一方認為,是周先生一個瞬間的扣殺,導致他眼睛受傷。因此對自己人身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應該承擔責任。周先生則表示,自己打球,回球是一個正常的運動動作,沒有問題,沒有過錯,不應該承擔責任。
開庭前,法官郭天天和團隊了解到,作為多年的球友,雙方此前沒有矛盾,應該算關係比較好的。為了判斷周先生當天的打球行為,她反覆回看事發時監控攝頭拍下的一幕。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 郭天天:宋先生也不主張說周先生有故意這樣一個情形在裡邊,我們真的是一幀一幀在看,因為羽毛球它的速度很快,競技類的比賽,它是比較緊張刺激性的氛圍,這個時候他的運動員,他的注意力大部分是要集中在運動上的,周先生他是殺球進攻,然後沒有很多的時間進行考慮、判斷。然後他採用的動作是一個正常的技術動作,所以綜合這幾點來看,它並不構成重大過失的情形。
法官判斷周先生對宋先生的回球行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與此同時,她從雙方的陳述中得知,二人結伴打球已有五年之久,宋先生對周先生的能力水平應該有所了解;此外,宋先生自述,他的右眼在2007年就曾因打羽毛球受傷。
同樣是打羽毛球、同樣被擊中右眼,法官判斷宋先生了解這項運動的風險。在曾經受傷,對風險已有認知的情況下,他還願意參加這項運動,那他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自甘冒險,如此,周先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無須承擔責任。朝陽法院一審作出判決。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 郭天天:在民法典頒布之前,不管是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還是相關的司法解釋,針對此類的糾紛該怎麼處理,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我覺得它是平等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一個是給法院吧,裁判者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裁判標準、規範,同時這個也給公民大家提供了一個行為的指導,它是有一個行為指導,和一個價值的導向的。
《民法典》首次引入「自甘風險」規則,規定其適用於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文體類活動。而一些追求刺激的,甚至不合法的活動,均不能適用該規則豁免。本周一,是《民法典》施行後的首個工作日,除北京這起案件外、廣州、上海等地多個適用案件也開庭宣判,備受關注的有高空拋物案,婚姻訴訟等案也應聲落槌,各地法官通過案件宣判回應了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
白巖松:
與每個人都有關係的民法典,想要真正在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依靠類似的一個又一個判例,更要靠每一個人對民法典更多的了解。但願今後在中國人家庭裡,都能擺一本民法典,沒事翻一翻。
來源: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