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多數男方投資公司以此來增加自己的經濟收入,同時也有部分的男士創建自己的公司,這樣結婚前,男方擁有企業部分股權;結婚後,公司苦熬多年終於上市。但是婚姻中也是存在變數的,夫妻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提出離婚要分割公司的財產。所以生活中,我們經常會接到這樣的諮詢,男方婚前投資,婚後公司上市了,那麼離婚我可以分嗎?
由於公司法人制度,公司具有自己獨立的經營策略以及財產,男方婚前投資入股公司,男方不會直接對公司的財產具有可支配的所有權,其出資僅會轉化為公司股權,根據股權份額相應的行使股東權利,且股權會伴隨著公司經營產生經營性收益,常指分紅。在涉及公司的離婚糾紛中,大多數都是就股權及經營性收益進行分割。
所以離婚時,男方婚前投資,婚後公司上市了可以分哪些財產,怎麼分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男方婚前投資入股公司,若與女方沒有籤過任何關於股權變更的協議,則股權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依然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但男方的股權,婚後產生的經營性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如何確認經營性收益,由於該公司屬於上市公司,國家監管較為嚴格,信息披露義務也更高,女方可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男方公司的收益情況,離婚時公平分割經營性收益。
(2)婚後男方若追加投資,以便獲取更多股權及收益,則新獲取的股權,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利要求分割追加的股權份額及婚姻存續期間男方名下股權產生的全部經營性收益。建議留意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及家中大額支出,保障分割股權及收益的權利。且在實踐中,還會出現一種情況,公司為了上市,向原始股東配股,募集資金,若配股發生在婚後,則所配股份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可以主張分割。
(3)還有一些重要的提示,由於上市公司需要考慮到整個市場安全及投資者的利益,對於上市公司發起人及大股東的股權轉讓有諸多限制,例如轉讓比例,通常每年轉讓的股權不能超過持有股權總額的25%;交易稅費高昂;轉讓方式包括大宗交易及其他非交易類型股權轉讓;因此,即使離婚協議約定了股權轉讓,但操作起來也十分複雜,建議與律師面談為宜。
綜上所述,因為離婚公司財產分割涉及情況複雜,公司析產較為複雜;建議根據自身情況諮詢專業離婚律師,通過專業離婚律師分家析產,結合實際情況給出建議及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