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16:2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夜深人靜四下無人
蒙面男子偷偷潛入某公司辦公室
竊取文件資料的電視劇劇情
竟在現實生活中真實上演
只不過他竊取的不是資料
是整臺電腦!
故事還要從鄭某某離職開始說起,僅在公司工作了兩個多月的鄭某某於2019年6月中旬離職,離職後的他覺得在職期間公司支付的薪酬過低,越想越氣,竟想出了一個損招。
2019年7月28日凌晨2點多,鄭某某獨自穿著黑色連體雨衣,戴著帽子且遮擋面部,使用之前工作時的鑰匙打開了公司的辦公室大門。接著,鄭某某來到總經理辦公室,翻箱倒櫃找了十多分鐘,發現沒有值錢的東西,最後拿走了放在桌上的蘋果筆記本電腦。接著他又進入洽談室,把總監的筆記本電腦也一併帶走,然後開車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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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會驚呼
這是什麼「神操作」!
第二天,公司發現財物丟失,立即調取監控查看,懷疑是鄭某某所為,並在公司微信群裡發了消息,鄭某某一覺睡醒,看見微信群裡發的消息,稱電腦丟失,他一下子就慌了,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下可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呀!鄭某某到案後雖然辯解並非想要偷竊電腦,而是對公司支付的薪酬有意見。但是很顯然這樣的辯解是站不住腳的。
據了解,入職之初,鄭某某等員工確實曾反映過實際收入與其理解不一致的問題,公司為此還專門開會作出解釋,鄭某某就沒有再提出異議,並且在試用期屆滿時也籤訂了勞動合同,這一行為表明他對合同中約定的工資金額是認可的。若鄭某某真是對於公司支付的報酬有所不滿,應該是直接和公司溝通協商,而非採取離職一個多月後深夜盜取他人電腦的方式。
檢察官表示,經過鑑定,兩臺筆記本電腦價值合計人民幣3500元,鄭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鄭某某到案後將電腦歸還給了被害人,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目前,鄭某某已經被湖裡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敲黑板啦:生活中遇到問題是難免的,但切記一定要通過合法的渠道解決,切不可採取非法手段,否則最終的結果不僅是問題無法解決,還可能會讓自己身陷囹圄。
法條連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圖片來源於網絡
顧問/吳華峰 葉斌 蘇水明 鄭新宇
策劃/陳筱婷 林義建 陳向奎 張燕君
文案/黃文昌 張婷
製作/ 林舒婷
原標題:《以案釋法|神操作?男子不滿工資待遇,深夜潛入辦公室偷走上司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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