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的故事大部分來自野史,真假難辨。不過魯迅說過:「野史和雜說自然免不了有訛傳,挾恩怨,但看往事卻可以較分明,因為它畢竟不像正史那樣地裝腔作勢。」
公元1641年正月,離大明王朝壽終正寢只有三年的時間,闖王李自成帶兵攻克了洛陽。洛陽的藩王是福王朱常洵,他是當時崇禎皇帝的叔叔。
福王是個360斤的大胖子,實在跑不動,被農民軍抓住了,帶到李自成面前,渾身的肉篩糠一樣顫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哭泣,表達著放他一條生路的強烈願望。李自成一開始厭惡地看著他,後來可能看他實在是太胖了,又被逗笑了。他靈機一動,下了一道名垂野史的命令。
農民軍裡能人多,幾個大廚出身的士兵上前將福王扒去衣服,先裡裡外外洗乾淨,然後剃去毛髮,拔掉指甲,又在福王庭院裡找來幾頭鹿,將哀嚎的福王和鹿一起丟進大鍋,嬉笑看著肥肉在滾湯裡翻滾,讀史的人讀到這毛骨悚然,當時闖軍美其名曰「福祿宴」,解了讒也解了恨。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不能太胖,外號也不要取的太好。當然這是淺顯的道理,更深層次的道理在於福王咎由自取,歷史上並未獲取同情。
福王朱常洵的爸爸萬曆皇帝最喜歡他這個兒子,想讓他接班,因為不符合大明的祖制宗法,大臣們極力反對,引發了明朝歷史上著名的「國本之爭」,過程很複雜也很冗長,鬥爭也很激烈,總之朱常洵沒幹上皇帝。
大家了解一下,別以為專制社會就沒有制度,皇帝也不可能為所欲為。為了補償他,萬曆給他分配了一個好地方作藩王,賞賜他無數的金錢良田和大豪宅。這哥們在洛陽就幹三件事:喝酒泡妞斂財,最終把自己整成了一個四捨五入就是400斤的大胖子。
河南大旱遭災,有人勸他拿出一點錢糧賑災,他脖子一耿,那是我叔叔的事,與我何幹?其實他比他叔叔有錢的多。結果農民活不下去,闖王一來,全部入了夥;官軍經常發不了糧餉,這哥們也不管不問,還在斂財,結果大軍殺到,沒人替他賣命,裡應外合,堅固的洛陽城門不攻自破。
說到福王,不能不說他媽媽,鄭貴妃。鄭貴妃自幼就天生麗質,氣質不同凡響,但家道敗落後實在太窮,13歲的時候被狠心的父親賣給了一個老頭作妾,結果這個老頭看她氣質不俗,身世可憐,覺得無福消受,就放她走了(也有一說,是老頭的兒子放走她的,鄭氏為表感激,特地脫下一隻繡花鞋送給他兒子作信物,這個說法因暗示和聯想過於豐富,可信度要打折扣)。
一年後,鄭氏入宮,被萬曆皇帝一眼相中,自此寵愛無以復加,一直到萬曆故去。鄭貴妃好像吃了朵兒膠囊一樣,散發著由內而外的魅力,她既有與生俱來的氣質和容顏,又有在民間疾苦中磨鍊的情商和手段,牢牢地佔據了萬曆的心,哪怕後來人到中年,萬曆仍然對她不離不棄。
肉體是暫時的,精神才永恆。萬曆已經視萬貴妃是他的精神伴侶。對於他們的愛情結晶,自然是想扶上位的。
事與願違,朱常洵沒能當上天子。這個鄭貴妃不是凡人,圍繞著愛子上位的爭鬥過程,明朝的幾大奇案,妖書案、梃擊案、紅丸案(明朝皇宮奇案多,奇葩皇帝也多,可以慢慢聊)都與這個女人有扯不開的關係。
按道理,有這樣的媽媽,朱常洵應該智商不低,他沒當上皇帝,破罐子破摔,用享樂來對抗社會,以肥胖來抵禦內心的鬱悶。當他在洛陽像吹氣球一樣膨脹的時候,鄭貴妃也在萬曆死後被打入冷宮,苦苦地思念他的愛子,至死沒有見到福王。
思想來自八方,文字皆為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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