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現在房價一年比一年貴,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在外打拼也只能選租房子住。畢竟還是得有個容身之處,不然怎麼生存呢?
特別是對於剛剛畢業出來工作的年輕人,沒什麼錢,連租房都成問題。一個月的工資基本上都花在了租房和吃上了,月月「月光族」。
於是就會有些人為了可以減輕自己的負擔,就找人一起合租。這樣兩個人都能減少點壓力,畢竟一個月的房租也得好幾千。
小李是一名大學剛剛畢業的學生,因為想留在上海工作,但是身上又沒什麼錢,就選擇在上海租房子。
小李是去年畢業的,畢業以後就在上海工作了,但因為是外地人,並且父母都是農村人。所以小李什麼都得靠自己,她找好工作之後,就找房子租。
可是公司附近的房子都不便宜,最便宜的一個月都要三四千。
但小李沒有太多錢,所以這筆租房費用成為了她很大的負擔。她曾經和房東商量過說,能不能先讓她住,等她工作兩個月發工資了,再付錢給房東或者是分期付款。但房東直接拒絕了小李的要求,畢竟現在想要租房子的人多的去了,根本就不愁租不出去。
如果小李沒辦法按月交款的話,就沒辦法把房子租給她。這讓小李十分頭疼,如果不租房子的話,自己就沒地方住,況且這裡的房租還比別的地方便宜。
最後小李居然和房東達成用身體換房租的交易。
從聊天記錄裡,我們可以看出,小李讀書時一直都是住在學校宿舍裡的。可是大學畢業了,小李就得從學校搬出去了。房東和小李說,最低房租也要3000多,如果錢不夠的話,就可以用身體來換錢。可是小李是有對象的人,如果被男朋友知道了這件事,那麼後果肯定不堪設想。
所以,小李向房東提出,男朋友來的時候,絕對不可以來找她,也不可以發生什麼事情。但是她男朋友並不會經常來,只有在周末的時候才有可能過來。
房東表示,如果男朋友不在,就確定可以過夜嗎?小李表示可以。房東又說,如果一個月房租3500的話,大概每周要做三四次,那麼大概就是一個月15次。最後他們商定一個月暫時16次。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小李小小年紀為了錢居然出賣自己的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