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據北京海澱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因認為北京心正意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心正意誠公司)、北京心正意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海澱餐飲分公司(下稱心正意誠海澱分公司)、雲海餚(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雲海餚公司)在其共同運營的「雲海餚雲南菜」餐廳裝飾物上使用了《月光》舞蹈等系列作品,侵害了雲南楊麗萍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楊麗萍公司)的著作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楊麗萍公司將三被告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0萬元。
日前,海澱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心正意誠公司、心正意誠海澱分公司就其侵害《月光》舞蹈作品複製權的行為連帶賠償楊麗萍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心正意誠公司就其侵害《月光》舞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賠償楊麗萍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通報稱,宣判後,原告提出上訴,三被告均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