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當全國人民的目光都焦聚在《北京審判之快播》這場「開年大戲」的時候,一則由鬥魚TV播出、主播「放縱不羈123」出演的大尺度調味廣告半路插播,成功抓住萬千網友……和網警的眼球,製造出一起「現象級」事件。不得不說,這段「廣告」投放角度之精準、創意之大膽,想像之奇絕,堪稱「典範」……當然,其事態之可忿,用意之可恨,也不得不讓人深思。
近兩年,作為國內新興行業之一的網絡視頻直播市場呈現爆發式增長。數據顯示,2015年該市場增長率高達58.8%,規模超過50億元。天價薪酬、大咖入局、資本競賽等等,打造出一派繁榮景象。不過華麗背後必有齷齪,視頻直播火熱的背後也暴露了太多的問題,主播們的頻頻「出事」則為一大患,從YY女主播事件到直播飆車釀車禍,再到這次的直播造娃,亂象迭生,一次又一次打破公眾可以接受的底線,治理已成當務之急。
典型案例:鬥魚「涉黃」
圍繞快播涉黃的爭論尚未平息,又一例網絡色情事件曝出。這次發生在遊戲直播領域鬥魚TV的身上。
1月10日,一名鬥魚主播在該平臺上播放涉黃不雅視頻,有數千人觀看,一時引發廣泛熱議。事發後,鬥魚TV將該直播間封停,並向警方報案。武漢警方回應,已接到相關舉報,目前正在進行調查。
當晚,鬥魚TV發布公告稱,鬥魚直播間全部為實名認證,對該主播涉黃不雅視頻事件,平臺管理員已經在第一時間將其直播封停,並向警方報案提供了涉事主播的個人身份信息,其行為已經觸犯國家法律,鬥魚TV保留對其啟動訴訟程序的權利。
事實上這並不是第一次鬥魚TV出現類似的事情。鬥魚直播平臺上時不時就會出現諸如女主播「露點門」、「更衣門」等畫面,以打擦邊球的方式來互動,獲得高人氣。
據了解,鬥魚等遊戲直播平臺,顧名思義,是用戶可以在該平臺上觀看到當下最為流行的遊戲賽事、職業選手、人氣玩家等的視角操作,並實現互動。有表現欲望的用戶也能在平臺上開直播頻道,展現自己的遊戲操作。
除了遊戲,「秀場」也是直播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畢竟網際網路上,最能吸引宅男的,永遠都只是那一類人。她們叫做美女。
但問題是,在直播平臺上,只有少數籤約的遊戲職業選手能夠比較輕鬆地獲得高人氣。大多數平臺上的主播,都需要使出渾身解數,來獲得關注、訂閱等人氣數值,以及虛擬禮物等。後者則意味著利益,由用戶送出,主播與平臺參與分成。
一般主播的收入由底薪加提成構成,每月幾百元到一二十萬不等。「有實力的主播靠本事,有很多明星主播多為職業選手,很受歡迎,而沒實力的就只能想點歪路子了。此外,不排除有的主播是為了出名,或者出於娛樂等目的。」成小可表示道,這種情況下,擦邊球的手段就層出不窮。
「經常在某直播間看比賽時,會有用戶發彈幕:『看球了,看球了』。於是瞬間發現該直播間的觀眾人數降了一半,而某位美女主播直播間人數則暴漲。」他說道,尤其到夜間鬥魚TV的部分直播間,都會出現不少衣著暴露、動作誘惑的美女主播。
一位不願具名的直播平臺人士表示,這種擦邊球用來吸引人氣的手段,事實上自有秀場模式以來便一直存在,各平臺運營者也都心知肚明。雖然在直播平臺的官方宣傳中,均表示嚴加重視對不良有害信息的防範,但是實際操作中卻很難有效防止和避免。
「就拿這次來說,鬥魚主播的個人行為很難去監管。雖說鬥魚建立了一套『超管』(超級管理員)審核機制,並在很短時間內便封禁了涉事直播間,但不良影響已然造成。並且由於頻道過多和24小時都可能有不肖主播出現,這也使得脫序內容的不斷出現。」該人士表示。
「野蠻生長」的直播軟體們
就在上個月,花椒直播結束了歷經半年的綜合直播平臺的艱難嘗試,徹底轉型為美女直播軟體。這是手機直播產品尋找新直播場景的一次失敗,這場努力最終只證明了一句廢話——非美女直播內容的數量與觀看量遠少於美女內容,人類的眼球最終還是屬於美女的。
事實上,有9158、六間房、YY直播等「珠玉」在前,「直播」這個字眼從一開始沒那麼單純,所以2015年問世的大部分手機直播產品從開始到現在都沒有擺脫「秀場」的影子:
臺灣直播軟體「17」與國內「在直播」在去年10月份就因為露骨內容而被蘋果App Store下架;
「易直播」雖然號稱要做嚴肅內容,但經常有一些女性播主在直播裡做一些露骨動作,順便售賣自己用過的絲襪與內褲;
最早打出「高顏值直播」的口號並上線經濟系統的「映客」,其美女主播經常在深夜「發福利」。
有意思的是,為了讓自己區別於9158、六間房這樣的傳統秀場,去年不少新晉直播軟體都願意把自己定位為「直播社交」。在我看來,這個說法的掩耳盜鈴痕跡太重。社交的本質是表達,表達者的地位應對等;而美女直播的本質是表演,互動雙方地位嚴重不對等——直播時的打賞道具與男人在脫衣舞場給舞娘胸罩裡塞的錢沒有兩樣,這種關係怎麼會是社交呢?
直播是一種內容呈現形式,並不是一種拓展人脈的方法,「直播社交」的噱頭或許能讓產品在融資時稍體面些,但改變不了「嘴上說不要,身體卻很老實」的現狀。據說,一家正在轉型的手機直播產品的運營總監私下曾說:「給我30個頂級網紅,我就能撐起一款直播APP"。這種運營可不就是在打造「線上夜總會麼」?
「線上夜總會」或許不好聽,但確實是相對靠譜的賺錢方法。畢竟,夜總會是有剛需的,而且需要的資源並不多。只要你的產品團隊別太水,有錢買CDN,願意在網紅播主上做投入,打造一個小有名氣每年還能賺幾百萬的「線上夜總會」不是什麼難事。很多大公司都有自己的秀場產品:新浪有9158,網易有BOBO,愛奇藝有奇秀。對於有流量有技術的大平臺,做美女秀場是很高效的流量變現手段。從商業角度看,秀場與遊戲直播一樣,都算是穩妥的投資項目。
但是,秀場有其天然的發展邊界——這是一個註定無法壟斷的行業。全國有價值的美女播主全國最多也只有幾十萬人,算上潛在人群也不會超過一百萬。CP的數量恆定、質量相同,意味著身為渠道的直播平臺們處在一個存量市場裡售賣同質產品。所以不可能有公司獲得市場支配力,播主價格必須由市場定,行業的競爭核心必然是爭搶主播資源。
除了直播美女和遊戲,沒有其他的麼?
綜合類直播做不起來。事件類直播的本質是新聞,遊戲直播的本質是遊戲,秀場直播的本質是夜總會。新聞、遊戲、夜總會屬於不同行業,但直播本身並不算一個行業。直播只是一種技術手段,還不算是顛覆性的技術手段。任何試圖借「直播」這股潮流來再造門戶、甚至妄圖囊括所有類型內容的直播平臺都很難成功。無論從資源投入還是用戶使用習慣,這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花椒的轉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新聞直播有希望。新聞直播的核心是滿足用戶對新聞事件的求知慾與好奇心。但要想達成這個目標,視頻直播只是一部分,圖文內容也必須有,所以新聞直播產品註定需要巨大的內容池與完善的新聞報導機制。從這一點看,各大聚合內容產品、新聞客戶端與微博都有希望在新聞直播上成功。
長尾直播非主流。從業者千萬不要把「無聊直播」當作直播產品的典型案例。譬如某人直播自己睡覺火了,那是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很火的遊戲解說;某人直播自己吃飯火了,那是因為播主是美女,而且很會聊天。把這種案例普適化、認為「所有直播自己吃飯睡覺健身都會有人看",其實是過度放大了用戶的窺私慾。以我的觀察,大部分吃飯睡覺健身直播都很沒意思,用戶停留時間極短。同理,導購與導遊類直播也不應該作為單獨的內容類別出現。做導購或導遊直播其實是在變現播主過往的影響力。譬如「女流」是鬥魚上的知名遊戲播主,她去年的「帶你逛ChinaJoy」直播十分火爆。但是,如果女流沒有長達5年的小遊戲解說積累的人氣,她帶別人逛CJ的視頻也不會有多少人看。
離開手機照樣行。想要達到最好的直播效果,就需要在特定場景下使用最適合該場景的設備。比如運動時直播,用智能眼鏡最方便;直播某個固定區域,攝像頭最穩定;直播自己的臉,手機合適;直播某場活動,攝像機效果最好。終極的直播平臺應該提供各種接口,來接洽各種拍攝設備。「只用手機做直播」看起來是噱頭,其實是平臺方在偷懶。
監管之路:人之罪,須先治人
這次的直播「造娃娃」,不論其背後有什麼說不明的商業幕後,主播和平臺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一個有失職業操守,打法律「擦邊球」,一個沒有盡到分內職責,疏於監管。事實上,所謂網絡直播,大抵離不開主播和平臺,當這兩個最重要的因素都出問題時,說明這個行業還完全不成熟。
網絡視頻直播業前景廣闊,但距離成熟還太遠,因為首先,所謂從業者之一的網絡主播,沒有相應完善的職業準入體系和規範體系,簡單說,就是不成體統。藉助網際網路的大熱,似乎任何人,有些漂亮臉蛋或奇技淫巧,就可以走馬上任。而要成為平臺籤約主播,最主要的準則還是看人氣,看能否為平臺帶來最大化的經濟效益,例如此前曝光的鬥魚平臺籤約細節,主播的工資也是按照觀眾數量(也就是人氣)進行折算。正是這些單一的準入原則,導致目前網絡主播們的素質層次不齊,加上招攬人氣的壓力,以及獲得最好的推廣位置,多少主播為了尋上位而頻頻秀下限?輕則髒話穢語,重則如上述直播不雅內容,觸及法律。甚至事後作態「忘關攝像頭」,這種打法律擦邊球的行為俯拾皆是,給執法機關的取證造成困難。但「傳播淫穢物品」已構成事實,法律並不會真的拿這一條理由沒辦法,更重要的是,輿論的譴責已是鐵錚錚的事實。其實,網絡直播平臺不乏優秀的主播,無論是遊戲解說還是生活周邊類,同作為用戶,我也經常能夠看到很多主播在直播過程中說話不帶任何髒字,沒有任何出格的行為,同樣也能獲得巨量觀眾。所以,經濟效益和職業道德並不衝突,關鍵在於主播本身素質如何,怎樣取捨。而目前,最重要的,莫過於完善網絡主播的準入體系,與其疲於監管直播內容,不如分一些精力放在對「人」的篩選上。
對於直播平臺,我們需要承認的是,隨著平臺規模的增大,確實會對內容監管方面增加難度,並且諸如本次直播「造娃」這樣小概率偶然性事件更加難以預估和發現,但是,越是規模增大,內容複雜,越是考驗一個網絡平臺的監管能力。這似乎是個悖論,但確是互相依存的,正如人越大,身上肩負的責任也越多,企業、平臺也是如此。「直播造人」事件在鬥魚TV發生就必然是鬥魚的失職失責,深究到監管層面,就是鬥魚在直播內容監管方面存在疏忽或體制漏洞,同樣,在其他任何一家直播平臺發生也是這樣。無論平臺最終採用什麼樣的技術手段或人事手段予以解決,最終的結果都應是「杜絕低俗淫穢的直播內容出現」。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言人此前就快播事件表態,所有利用網絡技術開展服務的網站,都應對其傳播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則。在國家尚未出臺相關分級制度之前,任何一家直播平臺都應該恪守現有的規範準則,這樣,才能為自己和整個行業的未來留下更寬廣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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