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新聞線索,可以撥打0451-82898289,也可以在微信公眾號給我們留言或直接發送您拍攝的照片和視頻。也歡迎您加入「夜航拍客」大家庭,微信搜索 yehangpaike 加「新聞夜航」為好友,為我們提供優質的視頻素材!
編者按:我們常說遠親不如近鄰,鄰居之間有事都能有個照應,如果鄰居住著的是好朋友,關係更是進了一步。接下來我們要說的事兒就發生在兩位毗鄰而居的朋友之間,說他們是朋友,其實並不算是真朋友,因為一言不合直接出手,還鬧出了大事。
全文共2123字,閱讀大約需要5分20秒。
旅館內發現男屍
民警對此展開調查
4月30日一大早,訥河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重案中隊的座機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根據以往的經驗,座機一響,必有大案。
我們接到報警以後,立即組織了技術人員,和刑偵部門,和當地派出所配合,立即趕往了案發現場。
案件發生在訥河市一家旅店的客房裡。當天早上,服務員在打掃109房間的時候,在房間靠左的單人床下,發現了一具男屍。
經過現場法醫的初步診斷,該男屍死亡時間在七日左右。
109房間一直沒人住,法醫現場確認,由於存放時間長,屍體已經開始腐敗,而房間被服務員打掃過,現在已經無法提取更多證據。
雖然屍體出現了質變,但是賓館的人還是認出了死者,死者就是賓館的住客金某才,但是他並不住在109房間,而是在對面的102,在隔壁房間,警方確定了案發的第一現場。
通過法醫對屍體的初步分析,基本確認死者是被勒死的,很快,刑警隊員們就找到了疑似的作案工具。
死者死亡時間過長,案發現場被破壞,一度讓案件的推進陷入瓶頸,但是旅店老闆提供的一個信息,瞬間讓案件柳暗花明。
之前在旅館住的一位旅客,姓孟的旅客,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因為在死者消失以後,姓孟的這個人也消失了。
據旅店老闆回憶,姓孟的住客是在一周之前突然退房的,時間和金某才的死亡時間基本吻合,而且金某才生前和孟某是好友關係,孟某的突然消失,的確十分反常,警方立刻將其定為第一嫌疑人,經過查控,警方發現嫌疑人孟某海的最後行蹤出現在五大連池市。
在接警的當日,我們就在五大連池市,將外逃的孟某抓獲歸案。
孟某海歸案後,承認了自己殺人的整個過程,10月29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走進庭審現場的孟某海異常平靜,一如剛剛被警方抓獲時,基本上沒有情緒上的波動,對於庭審現場法官和公訴人的訊問,也可以說是知無不言。
本案的被告人孟某海,和被害人金某才,是同住在一個旅店的房間裡,他是住對門。
被害人金某才住在旅店的102房間,而孟某海則住在對面的110房間,4月22日案發當天,兩人照例坐在了102房間裡,喝起了酒。
事情的轉折點出現在案發當天晚上的11點多,酒足飯飽的孟某海向金某才提出了一個請求。
被告人孟某海,要借被害人的小電視回屋看,金某才呢,因為他自己也想看,他就不借,二人就發生爭吵了。
孟某海說,是金某才的不斷謾罵,讓他逐漸失去了理智,而桌上煮豆腐的小電鍋,成了他的作案工具。
直到扯斷了作案用的電線,才讓孟某海停了手,殺了人之後,他也變得清醒了。冷靜下來的孟某海先是收拾了鍋碗餐具,然後回過頭來才開始考慮如何處理金某才的屍體。
被告人孟某海將被害人金某才的屍體,從案發現場移至了旁邊的一個房間,藏匿起來。
109房間緊挨著110房間,長期無人居住,屋裡有兩張單人床,正好為孟某海提供了藏屍之地。
離開了旅店,孟某海並沒有回村,而是直接逃到了五大連池市,在那裡,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藏匿了起來。
根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訴訟材料,被告人孟某海在殺人之前,曾經多次被判刑。
孟某海毀壞公私財物發生在2003年的2月,這也是距離他殺人最近的一次判罰,在那之前,他還曾兩次入獄。
由於案發時是半夜,所有人都已經熟睡了,沒有人看到孟某海搬運屍體的情節,房嫂接連七八天打掃房間,也沒有發現藏在床下的屍體,以至於直到4月30日,案件才告破。
孟某海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的構成要件,被告人孟某海,故意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他人死亡,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孟某海素有前科,作案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無任何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故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通過法庭調查及辯論,法庭對控辯雙方的事實認定,證據採納,定罪及量刑情節等意見均已聽清,合議庭評議時將以充分考慮,鑑於本案案情重大,合議庭認真評議後,再擇期宣判,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只因簡單的爭吵,就對朋友痛下殺手,孟某海的行為真的可以說是相當殘忍。目前,孟某海的案件合議庭還在合議當中,一審還沒有宣判,對於孟某海本人來講,或許現在後悔,已經為時已晚。
版權歸新聞夜航所有,如需引用請聯繫我們
圖片來源:黑龍江廣播電視臺
《新聞夜航》熱線:0451-82898289
商務合作:18646368811
記 者:杜 鵬
責 編:付雨桐
審 核:劉 兵
監 制:李健宏
總監製:邢 喆
在看的你正在變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