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愛好者周刊(第 143 期):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
當年,我在奧美公關快要離職了,只剩最後幾個月。我看到一個報導,新線影業投資3億美元,要籌拍《魔戒》,找了一個紐西蘭很奇怪的導演彼得·傑克遜。
我覺得我可能有機會了,許多人也許會因為電影而喜歡小說《魔戒》。以前,臺灣最大的出版社之一聯經出版公司,曾經出過一個《魔戒》的譯本,賣得超爛,一共印了3000套,幾年都沒賣完。封面上面寫著"西方世界的《西遊記》",你覺得看到這種宣傳語,你想買嗎?
我寫信跟聯經說,我想要重新翻譯這套書。我已經翻譯過23本奇幻小說,像《龍槍》和《黑暗精靈》,臺灣沒人翻譯得比我多。對方想,莫名其妙跑出來一個20幾歲的年輕人,自稱臺灣翻譯奇幻小說最多的人,卻是電機系畢業,又在公關公司工作。他根本不信。
我就說,我知道你們不相信,不覺得我能做到,但是沒關係。你們前面那個版本賣得那麼爛,我跟你保證,我可以讓它賣得比較好。我跟你們籤合同,我保證每一冊都要賣過10000本,如果不到這個銷售數字,我一毛錢都不要。但是,我有一個條件,銷售超過10000本以後,我要拿版稅。當時,臺灣沒有譯者可以拿版稅,都是拿翻譯費。但是,我堅持所有我的翻譯都要拿版稅,因為我和我的翻譯榮辱與共,一起同進退。
我還保證,年底電影上映的時候,我一定交稿,如果交不出來,你可以起訴我違約。聯經同意了。
我就從奧美公關離職,專心翻譯。我這時發現,翻譯時間只剩下六個月。電影12月上映,當時是3月,我必須在9月份完成翻譯交稿。《魔戒》總共有三冊,120萬字。那六個月真是痛苦死我了,一天必須要翻譯6000字,如果翻不到,就會累積到第二天,這樣連續180天,比馬拉松還像馬拉松。
我後來沒有辦法,這種工作真是太辛苦了。我就每天早上去健身房,在跑步機上跑10公裡,只為了振奮自己的精神。其他時間除了吃飯和睡覺,都在翻譯。實在是太累了,如果我不去跑步,每天光是打字,我會打瘋掉,你一個月要打20萬字,而且裡面還有古英文、精靈文、矮人語,查資料都會天翻地覆。
最後,我終於按時交稿了。但是出現一個問題,聯經擅長出版,不擅長行銷,只有一個行銷人員,我必須全程配合行銷。聯經想出來的辦法,就是到處辦籤書會。那時候多慘,沒有人推銷,我只好自己來,在網絡上到處求爺爺告奶奶,說這是20世紀最偉大的奇幻小說,要出版了,我們第一次首賣會,請大家務必來,求求你。
我覺得出版社的這個主意太糟糕了,沒有人知道這本書,而且之前賣很爛,居然要辦首賣會。更糟糕的是,聯經把首賣會安排在半夜12點,他們真是很天真的讀書人,覺得《哈利·波特》可以在半夜首賣,《魔戒》也可以。我心想,哪裡來的勇氣啊,《魔戒》第一冊是1930年代出版的,1960年代出完,距今40年了,怎麼跟《哈利·波特》比啊。我那個時候也沒名氣,除了奇幻小說的讀者,沒人知道我。如果半夜12點首賣,一定沒人買,出版社和其他單位都會因此喪失信心,以為我之前都在吹牛,這套書多好多好,結果根本沒人買。我只好到處網上拜託。
結果,上天疼惜努力的人。首賣會的那一天,我晚上9點到了誠品書店的現場,排隊的人已經從二樓排下來了,排到一樓大廳。說實話,那天我帶了幾千塊,要是現場沒有人,我就自己買20本。我心想,我的號召力原來這麼大,就去跟排隊的人說,謝謝謝謝,我就是朱學恆。他抬頭看著我,說你誰啊。原來他們根本不是因為我來的,而是因為他們從朋友的朋友那裡聽說,這書很棒,一定要來首賣會。我那個時候超感動,覺得書本身吸引人,才是最重要的,不是靠我那些狗屁行銷、那些唬爛。12點一到,現場300本賣光光。
那一場成功了,你以為就成功了嘛?沒有,大家還是不知道這本書。後來,我又去臺北國際書展籤書。因為真的沒有人,又去臺中和高雄籤書。那裡的書展規模很小,小到好笑,隔壁就在賣鮑魚。我以前沒有這麼厚臉皮,也討厭演講,但是沒辦法,除了我就沒人可以做宣傳了。還有一次,《魔戒》出版兩三個月後,聯經在金石堂書店5樓安排了籤書會,我去了以後,時間到了,現場只有兩個人,都是工作人員。
後來,《魔戒》電影三部曲一部比一部成功,還得了奧斯卡獎,書的銷量也跟著水漲船高。聯經不太會行銷,但是有的地方很棒。第一次印刷他們就只印了9990本,因為銷量低於1萬本,他們一分錢也不用給我。
忽然之間,聯經發現,這本書在全臺灣大賣,不停地加印,還缺貨。保守估計,他們因為這本書賺了3到4億新臺幣。他們恐怕想不到,一個找上門自薦的無名譯者,會給他們賺這麼多錢。我真感謝,電影《魔戒》拍得這麼好,要是拍得不好,我就完蛋了。
我離職後,整整有一年,一毛錢的收入都沒有。那又怎麼樣?翻譯《魔戒》就是我想做的事。很多人講,你怎麼敢籤那樣的合約,要是賣不到1萬本,你怎麼辦!但其實,聯經和我想的是不一樣的東西,聯經想的是這本書如果賣不動,也不會有損失。我想的是,我翻譯了這本書,就算一毛錢也拿不到,將來可以跟孫子說,你爺爺當年翻譯了《魔戒》,這就夠了。你要知道,人生有的事情,我們做的時候是因為覺得值得,不是因為能夠賺錢。只是有的時候,你做了值得的事情,就自然賺到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