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國市監處〔2020〕27號
當事人:閱文集團(China Literature Limited)
住 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6號樓
根據《反壟斷法》,本機關於2020年11月4日對閱文集團(China Literature Limited,以下簡稱閱文)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New Classics Media Limited,以下簡稱新麗傳媒)股權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該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本機關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向閱文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其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證據、處罰內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聽證權。
閱文書面來函放棄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一、基本情況
(一)交易方。
收購方:閱文。2013年4月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2017年11月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通過協議控制境內運營實體上海閱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主要從事閱讀服務、版權商業化、作家培養及經紀等業務,最終控制人是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約為59.18%。閱文2017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幣種下同),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
被收購方:新麗傳媒。2018年5月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通過協議控制境內運營實體新麗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視劇製作、電影製作、網絡劇製作、全球節目發行、娛樂營銷和藝人經紀等業務,原最終控制人是(略)。新麗傳媒2017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
(二)交易概況。
本交易為股權收購。2018年8月13日,閱文與曹華益等籤署購股協議,以51億元的現金和約104億元的閱文股票作為對價,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2018年10月31日,新麗傳媒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二、違法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閱文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取得單獨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
閱文2017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新麗傳媒2017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達到《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018年10月31日,新麗傳媒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本機關就閱文收購新麗傳媒股權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三、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反壟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對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罰款,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具體罰款數額時,應當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的時間等因素」。
根據上述規定,基於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給予閱文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當事方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根據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攜繳款碼到12家中央財政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工、農、中、建、交、中信、光大、招商、郵儲、華夏、平安、興業)任一銀行網點或者網上銀行交納罰款。繳款碼:0000002000041865。
當事方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12月14日
———— / END / ————
相關閱讀
行業監管|中制協:堅決抵制演員不背臺詞等行為;抵制重演員、輕編劇等現象
行業監管|廣電總局強化網絡影視劇畫面、景觀、音樂等細節把關
情況通報 | 中消協發布「雙11」報告,汪涵、李佳琦等被點名
權威發布 | 發改委等13部門發文支持短視頻、微電影、網絡直播等創業就業
網絡監管 | 網信辦擬劃定影音、教育、遊戲等App必要個人信息範圍!
網絡監管|網信辦、教育部加強涉未成年人網課平臺規範管理
熱點案例|北京高院:世界盃體育賽事構成類電影作品
熱點案例 | 未公映電影因委託方過失被公開?出品方索賠9000餘萬元!
熱點案例|北京高院:世界盃體育賽事構成類電影作品
熱點案例|App分時段出租愛奇藝帳號 法院全額支持300萬索賠
熱點案例 | 電影演員身著葫蘆娃服飾也被美影廠起訴?
熱點案例|D站創始人溫博特獲刑三年三個月 侵犯著作權罪未獲諒解
熱點案例|球王馬拉度納去世 曾起訴中國遊戲公司獲賠300萬
業內分析|當前文化產業發展的十大問題
業內分析|王遷:體育賽事現場直播畫面著作權保護若干問題——評「鳳凰網賽事轉播案」再審判決
長按下方二維碼,關注「文化產業政策與法律」
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法律分享、解讀與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