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節在陰曆七月十五日,所以簡稱為"七月半"祭祖。祭拜的儀式一般在七月底之前傍晚時分舉行,並不局限於特定的一天。平常日子要對先人祭拜,到"七月半"祭祖時,則要把先人的牌位一位一位請出來,恭恭敬敬地放到專門做祭拜用的供桌上,再在每位先人的牌位前插上香,每日晨、午、昏,供三次茶飯,直到七月卅日送回為止。送回時,燒紙錢衣物,稱燒「包衣」,或佛門或道教的超度法事。在江西、湖南的一些地區,中元節是比清明節或重陽節更重要的祭祖日。
放河燈
七月十五祭奠亡人,最隆重的要數放河燈了。民家習慣用木板加五色紙,做成各色彩燈,中點蠟燭。商行等單位,則習慣做一隻五彩水底紙船,稱為大法船。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人們依據燈的漂浮狀況,來判斷亡魂是否得救。
傳說可將一切亡靈,超渡到理想的彼岸世界。船上要做一人持禪杖,象徵目犍連。也有的做成觀世音菩薩。如果燈在水中打旋,被認為讓鬼魂拖住了。如果燈在水中沉沒,被認為亡魂得到拯救,已經轉生投胎了。如果燈漂得很遠或靠岸,被認為亡魂已經到達彼岸世界,位列天國仙班了。總之,一切都是良好的祝願!
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現代女作家肖紅《呼蘭河傳》中的一段文字,是這種習俗的最好註腳:"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託生,纏綿在地獄裡非常苦,想託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託著一盞河燈,就得託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燈這件事是件善事,可見活著的正人君子們,對著那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想憑著自己的一份善意,保佑自己的同時,給所謂的「孤魂野鬼」一個重修人道的機會!
每到七月十五夜晚,全城男女老少齊集黃河岸邊的戲臺前廣場,競觀河燈。各色彩燈順水漂移,小孩子緊盯著自家的燈能漂多遠。老太婆嘴裡念念叨叨,不斷祈禱。
生命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