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被人造謠的杭州吳女士,再次成為輿論焦點。此前,她被人偷拍並被造謠出軌,真相早已查明,造謠者被予以行政拘留處罰。不過,此事對吳女士的困擾並未結束:不時被謾罵,工作被辭退,身邊人議論紛紛,找不到新工作,甚至患上抑鬱症……幾個月過去了,吳女士生活在陰影之中,自視被「社會性死亡」了。這樣的遭遇令人心悸,應在更大層面上引起重視與警覺。
近來,吳女士的遭遇並非個案,前有「羅冠軍事件」,近有「某校學姐學弟事件」,以及最近的「成都感染新冠肺炎女孩事件」。細究這些事件,或裹挾著情緒衝動,或夾雜著不明真相,或摻和著輿論聲討,隻言片語描述下的「事實」經由網際網路放大,在無形中對當事人造成了極大傷害。這種充斥著網絡戾氣與暴力色彩的現象,不得不嚴加提防。
造成「社會性死亡」的,究其本質而言,是網絡暴力乃至輿論暴力。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利用網絡輿論、公眾情緒,一開始就設定了結果,即想盡辦法讓當事人「付出代價」。這樣的有意為之,是濫用了表達權利,與惡意中傷、造謠誹謗、肆意恐嚇並無二致。正如吳女士的遭遇一樣,加害者終究逃不脫法律的懲罰。
(圖源網絡)
不過,為類似事件推波助瀾,最終讓人「社會性死亡」的,卻是「眾口鑠金,積毀銷骨」。類似事件不斷出現,一方面在於造謠中傷的成本低、代價小、懲戒輕,造成的傷害卻比較大,這樣的「不對稱」容易讓人鑽空子;另一方面在於「鍵盤俠」們的圍觀、吃瓜,基於隻言片語、一鱗半爪就急於發表主觀判斷,武斷輕易地進行道德審判,形成偏激的輿論。二者「合力」形成了主觀惡意與客觀傷害的疊加。這警示我們,網際網路空間雖是虛擬的,但網際網路背後的人是真實具體的,任何言論、行為都要克制審慎,更要依法依規,切忌隨意帶歪節奏、輕易站隊。
吳女士的遭遇之所以再次引起關注,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網絡上的「社會性死亡」外溢至現實世界後,讓正常人難以回歸正常生活,也缺乏有力的救濟渠道。就其當前處境而言,吳女士的「自我救濟」能力較弱,而其他救濟渠道相對缺失。比如社會救濟,人們期盼的同情和理解、聲援和幫助尚有不足;又如司法救濟,我國現行法律對網絡造謠者的懲處力度有限,法律在如何幫受害者恢復名譽、如何評估和彌補受害者的各種損失等方面也沒有更為明確的規定。這從另一視角說明,當人們遭遇網絡暴力、不公對待時,澄清事實很重要,暢通救濟渠道也同樣重要,這需要個人、社會與法律多方面共同努力。
有人說,讓人「社會性死亡」,如同網際網路時代的「數字謀殺」。雖然有些言過其實,卻道出了背後的擔憂。網際網路是科技給人的饋贈,使用得當,人人都是受益者;使用不當,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自覺維護健康有序、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理性圍觀、小心求證、謹慎發聲,不做網絡暴力的「遞刀者」,或許是我們都應該學到的一課。
【來源:人民日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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