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二剛剛過去,一大波快遞來襲,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現在能送到手上的快遞越來越少了……
要麼是被放在快遞櫃,要麼送到快遞驛站,反正基本上都得你自行前往領取,而且要是你去拿晚了,還得給快遞櫃付臨時保存費。
最近微靖江論壇上就有人發帖吐槽這個個問題——
真是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樓主的一腔怨氣……
但想想也完全能理解,要是住的離快遞點遠一些,每天都得花個二十分鐘左右去取快遞,那真的會很讓人窒息!
對此大部分網友表示——
@清風竹影aa:沒辦法,現在好像只有郵政順豐京東唯品會韻達送貨上門,其餘的都自說自話往驛站一放,電話都不帶打的!
@劉大旺:應該是你家附近設有集中投放點吧,現在好像只有順豐快遞是送至手中的!什麼韻達、中通、圓通、郵政、EMS都不送至你手中!
不難看出,快遞不上門已經成了普遍現象。
而且據消協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40.89%的消費從未接到派件徵求意見的電話。
針對這種現象,網友們眾說紛紜。
有人認為我花了錢,當然要享受應有的服務,「我理解快遞員,那誰理解我?」
但也有人認為就是多走幾步路的事情,「互相理解一下,大家都不容易。」
大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其實我國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對此已有明確規定:
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如果收貨人將收件地址填的是自己家,快遞公司必須按照規定送貨上門,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快遞員無權直接將快遞放在代收點。
但規定歸規定,很多「打工人」天天早出晚歸的,讓快遞員把每個快遞都送貨上門也不現實。
有人希望快遞到家,但也有人離不開快遞寄存點的存在……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快遞員每天派件的數量又十分巨大,由此才造成了各種矛盾。
那麼遇上這種矛盾該如何解決呢?
@一個大白菜:雙十一的時候投訴過一個,完美解決。都是慣出來的脾氣。
@劉子驥:可以直接電話快遞員投訴他。
@冰君雨:不管什麼情況,按地址將快遞投送到戶是快遞的基本義務。一個個用戶都去拿,時間、精力、油費不是成本?
本來是快遞員集中投送的,現在每個人都要到網點去拿,是社會資源的浪費,從中受益的估計只能是地方快遞承包商。網上買東西的價格沒變,以前每件能送到戶,現在為什麼送不了?讓收件人去快遞點拿是快遞服務的倒退,更是浪費了收件人的時間,精力和社會資源,違背了相關法規,為啥違法違規的事被默認,正如樓上網友所說,都是給慣出來的!
對於快遞不上門這事,網上有快遞員這麼說:店裡只主動幫兩類人上門配送快遞,第一種,是家裡有老人腿腳不方便,另一種則是黑名單顧客。
客人態度強硬且有過投訴記錄,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他會記住這些顧客,為他們提供上門服務。
而那些只是內心不悅,卻沒有做出實質性投訴的居民,他們的快遞仍然會被放在快遞櫃裡。
就這樣,「誰兇誰得利」似乎變成了快遞配送的潛規則。到最後,利益受損的,反而成了那些更好說話的居民……
這麼一說,很多人肯定已經覺得快遞不上門這事完全是快遞員的鍋,但事實也並非完全如此。
根據大部分快遞網點的要求,下午兩點之前,業務員需要完成75%的派送,才能拿到每件1.25元左右的足額佣金,達不到就會面臨50元的罰金。而如果有人投訴快遞小哥沒送貨上門,那麼快這單就會被列為虛假籤收,一次就要罰200元。
看到這裡,很多人估計又放下了手裡準備撥出的投訴電話。
確實,快遞員每天派件十分辛苦,我們應該給予一份理解,但同時消費者付了錢,也不能道德綁架他們接受「消費打折」。
所以,在電商如此發達的今天,快遞行業改革已經迫在眉睫。
據快遞行業專家推測,未來快遞企業可能會推出不同的派送套餐,上門或不上門、配送的具體時間、運輸的交通方式等都可以由消費者自行選擇,價格不同,服務也不同。
但未來畢竟還未到來。快遞企業、驛站、快遞員、消費者,四者之間的矛盾,急需一個解決的方案。不管怎樣,市場成本的調節始終不能以拋棄服務作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