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陪
審
員
看過法院開庭的人都知道
人民陪審員也可以坐在審判席上
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
現在
你也有機會成為人民陪審員!
集美區2020年人民陪審員選任報名開始!
為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有序參與司法,提升司法公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要求,現由廈門市集美區司法局(以下簡稱「區司法局」)、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區法院」)、廈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以下簡稱「區公安分局」)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選任名額
廈門市集美區2020年選任陪審員名額為50名,其中通過隨機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40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10名。
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28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學歷;
6、具有集美區戶籍或在集美區居住一年以上(由集美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推薦不受戶籍和居住地限制,但工作單位需在集美轄區內);
7、熱愛審判事業,能按時參加案件審理工作,認真履行人民陪審員工作職責。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人民陪審員權利義務 、任期及待遇
(一)權利義務
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利。人民陪審員應當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詳見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
(二)任期
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任期屆滿後其職務自動免除。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三)待遇
1、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2、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由區法院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助。
選任程序
(一)選任方式
採取「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隨機抽選:區司法局會同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從轄區內年滿28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5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根據選任要求,本次產生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不得少於250名。在此基礎上,區司法局將會同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對候選人進行初步核查,排除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
2、個人申請: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可以通過個人申請的方式,向區司法局提出申請,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進行報名登記,並現場提交相關基本材料,包括《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和身份、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
3、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在徵得公民本人同意後,可以向區司法局推薦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選,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進行報名登記,並現場提交相關基本材料,包括《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和被推薦人簡歷、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
(二)資格審查確定任命人選
1、對隨機抽選出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區司法局將會同區法院、區公安分局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選任條件的,將向其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並徵求其對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意見。完成審查並徵求意見後,區司法局將會同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在通過資格審查並願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
2、被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區司法局將會同區法院、區公安分局進行資格審查,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並確定擬任人民陪審員人選,最終在通過資格審查的被推薦人和申請人中隨機抽選確定擬任命人選。
(三)公示
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確定後,區司法局將會同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四)提請任命
經審核、公示後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由區法院提請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五)公告
區法院會同區司法局向社會公告人民陪審員名單。
(六)就職宣誓
區法院會同區司法局組織新任人民陪審員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提名事項
(一)申請報名和推薦時間
2020年10月15日— 2020年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
廈門市集美區誠毅大街1號主樓926室(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科)
(三)報名材料
1、《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一式三份,A4紙正反面列印,相關表格可掃描文末二維碼進行個人資料填寫並下載)需個人籤名,屬組織推薦請蓋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居住證(非廈門市戶籍提供)、戶口簿等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藍底照片3張和電子照。
5、《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的電子版、個人電子照請以「本人姓名+登記表」命名後發至以下電子郵箱:linhr@jimei.gov.cn
6、報名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請掃描以下二維碼: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林華榮
聯繫電話:0592-6665152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與審判員擁有同樣的職權,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請被隨機抽選或受組織推薦的公民積極參與,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司法局、區法院、區公安分局解釋。
特此公告。
來源:法治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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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開始報名了!廈門市集美區人民陪審員選任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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