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臺灣《聯合報》5日晚間報導稱,一名21歲香港籍男子和其女性友人去年參與「反修例」抗議活動後,赴臺灣讀書。近日,該男子因性侵該女子被臺灣警方依涉嫌性侵罪移送法辦。
《聯合報》稱,兩人抵臺後一起就讀於臺灣北部一間師範大學的僑生先修班,由於原本熟識加上背景相似,兩人因此有時下課後會相約逛街。不料今年2月底,兩人到西門町吃飯喝酒後,該女子不勝酒力,男子提議在西門町就近找一家旅館休息,但進入旅館後,男子看到女方酒醉,竟不顧對方意願將其性侵,該女子清醒後立即離開旅館。
報導稱,事發後該女子心情低落,在朋友詢問下才透露自己被侵犯經過。朋友鼓勵其報警處理,她在4月底決定向臺灣警方報案。
據報導,警方接到報案後,循線到學校宿舍找人,並發現該男子藏有一把空氣槍。男子到案後否認性侵,聲稱兩人在香港就已認識,一起來臺念書後兩情相悅,才會發生性關係。而女子則堅持提告,男子因此被警方依涉嫌性侵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