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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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忠是臺灣「二二八」事件親歷者,前後兩次入獄共21年。他是臺灣最後一位政治死刑犯,「統派」的旗幟性人物之一。年過八旬,回顧一生,他說:「亂世的人本來就不如太平時代的狗,我不過生錯了時代,並沒有走錯路。」
1950年夏天,因被懷疑是共產黨員,我(註:本文作者陳明忠)在高雄岡山農校被捕,先被送到岡山憲兵隊,又轉移到彰化憲兵隊,然後是臺南憲兵隊、臺北「保安司令部」、「保密局」南所、北所,最後到「軍法處」。
1960年7月,陳明忠第一次被捕出獄後,攝於家中頂樓。
在彰化憲兵隊,被刑求(即刑訊逼供),先是灌水、夾手指,然後老虎凳。老虎凳的磚頭一塊一塊往上加,我都不承認。刑求的人說:「再加一塊,你腿骨會斷,人可就終身殘廢了。」我一想,是啊。於是招供。招什麼?我說:「我參加了『社會革命黨』。」他們查來查去,查不到這個組織。他們說我不老實,把我移交到臺南憲兵隊。
在臺南憲兵隊牢房,同房有一憲兵,因為開玩笑玩槍誤殺了同事,也被關在這裡。晚上,有憲兵來跟他聊天。那人問:「陳明忠是哪一個?」「裡面那個。」「隊長說,這個人要死了。」「他不承認是『共匪』啊!」「當然不會承認啦。你知道××師長,查出他姨太太是『共匪』,他自己把她斃了。自己的姨太太都殺,他知道沾上『共匪』的厲害啦……」我聽到他們聊天,心想,看來定案了,必死無疑。
監禁期間,獄方每年為政治犯拍攝一張照片。
幾天後的一天早上,聽到叫我的名字,我就把手錶、雜物整理好,交給同牢房的黃介石,準備去死。我那時21歲,黃介石22歲。少年人不懂安慰,傻傻捧著我的東西,看著我,一句話也說不出。(註:後來知道,黃介石是臺中師範中共地下黨支部書記,判死刑。)
走出牢房時,我覺得腦袋頂部突突地跳,有點緊張。出來才發現,是要移送臺北「保安司令部」情報處,不是槍斃。
後來又從「保安司令部」情報處轉到「保密局」南所,這裡環境最差,因為抓的人太多了。房間不夠,一個房間關24個人,所以只能8個人躺下睡覺,16個人站著或蹲著,三班輪換睡。這樣站了一個禮拜之後,腦子連思考的能力都沒有了。
一九五一年「新生訓導處」成立,負責監管、密集勞改和教育政治犯。
我到「保密局」第一天就被打。這天早上喝稀飯,裡面有綠豆,我一口氣喝了好幾碗,結果老是想上廁所,打了幾次報告都不許。後來,看守把我叫出去一頓暴打。原來,這裡的規矩是每三小時開放一次上廁所。之前在憲兵隊時,有人趁上廁所逃跑,所以他們加強戒備,犯人在裡面大便時,門是開著的。開著也算了,衛兵還站在門口,舉槍對著你。
再後來,我又從「保密局」南所轉到北所。北所原來是辜顏碧霞(註:辜嶽甫之妻,後來的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的嫂子)經營的高砂鐵工廠,聽說附近有呂赫若(著名臺灣本土作家)的大安印刷所。
一九八一年八月八日父親節,家人探視。
呂赫若變賣了自己的祖厝,又從辜顏碧霞那裡拿到一筆錢,開辦了這個印刷所,表面上印樂譜、歌譜,實際印地下黨的宣傳品,包括《光明報》。
1950年《光明報》案發,呂赫若關閉了印刷所,辜顏碧霞被捕,高砂鐵工廠被沒收,就改為「保密局」北所。北所房間較寬,終於可以睡了,每個人都可以躺下來睡覺。最後,我被移到「軍法處」。
「軍法處」有二層樓,關押犯人的地方分幾個區。一區、二區在樓下。二樓是三區,關女犯,後來成為我太太的馮守娥就關在那裡,那時我們還不認識。
馮守娥
這裡給犯人穿的囚衣是紅色的,紅內褲和短袖紅內衣。早上放出去洗臉五分鐘,要求必須穿這種囚衣,因為醒目,方便衛兵監視。很多人都不喜歡,只在那五分鐘穿。我因為被捕以後,轉移來轉移去,幾個月就一身衣服,穿得都快爛掉了。所以,我一拿到紅衣褲,二話不說就換上。同房難友說,這個人很乾脆。
我們這個房間三十多人,分兩班睡覺。我認識了同房的張伯哲,最初是他叫我過去,問:「你叫什麼名字?」我說:「陳明忠。」他說:「哦。」然後,他就把我的情況一一都說出來。
我嚇了一跳。他說:「不要怕,我是你上級的上級。」他是臺灣地區中共地下黨的重要領導,臺中地區地委。他在魚池鄉林業試驗所擔任總務科長,那裡離我工作的茶葉試驗所不遠,他曾偷偷地來觀察過我兩三次。所以,我不認識他,他記得我。
我進二十房不久,有一個叫馮錦輝的被叫出去槍決了。他走出去之前,和同房的每個人都握手,帶著微笑走出去。和我握手時,他的手是溫熱的,我非常佩服。我在臺南憲兵隊誤以為要被槍斃時,因有點緊張而感覺到自己腦袋頂部突突地跳,他居然這麼鎮靜。
馮錦輝
我們唱著安息歌送他走,很久以後,我終於知道,馮錦輝是宜蘭地區的地下黨負責人,他早就知道一定會死,所以視死如歸。也是後來才知道,我太太馮守娥是馮錦輝的妹妹。
又過了幾天,基隆中學校長鍾浩東(臺籍共產黨員)也被叫出去了。本來,「基隆中學案」,凡是外省中共地下黨員一律判死刑,本省人一律判感訓。鍾浩東和其他本省人被送到內湖小學「新生訓導處」,但他堅決不接受感訓,被調回「軍法處」。
按照慣例,我們唱安息歌送他,鍾浩東要求我們加唱《幌馬車之歌》。他說,他太太跟著他到大陸參加抗戰,他太太很喜歡這首歌。
張伯哲告訴我,「基隆中學案」外省人都槍決,本省人都判感訓,讓本省人產生了不該有的幻想,以為國民黨對本省人比較寬大,加上大家以為臺灣快解放了,於是,許多人被捕後就坦白交代關係。張伯哲說,其實,這是國民黨一貫的欺騙手法,沒有國民黨統治經驗的本省人太天真了,國民黨對共產黨是絕對不會手軟的。
果然,以後的判決狀況證實了張伯哲的說法。抓了一大批人(如臺北市委案、臺中市委案、學委案等等)後,大約四分之一的人會被判死刑,也就是支部書記以上的人都會死。
南日島俘虜
不久之後,判死刑的「行情」提升為三分之一,於是,小組長以上的都死了。再過一段時間後,行情更上一層,提到二分之一,如此一來,連參加小組會議的人,以及繳過黨費的人都要死。
張伯哲在大陸時是東江縱隊團級政委,來臺後是臺中市、臺中縣地區的地委委員,他當然一定死。但他每天都很平靜,好像等待的不是死亡,我問他:「你不怕死嗎?」他說:「孔子不是說過嗎,朝聞道夕死可矣。」對他來說,「道」就是共產主義。
張伯哲是廣東東江地區的人,地主家庭出身,家境蠻好的,全家只他一個人參加革命。他寫了遺書,給我看過,其中有一段大意是這樣:你們反對我參加共產黨,可是你們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這證明我們是對的。那時候共產黨在大陸已經打贏了內戰,建立了新中國,所以張伯哲覺得革命基本上已經成功,他死而無憾。
張伯哲
張伯哲死後十年,他的家人接到以他的名義寄來的西裝料,家人很驚訝,以為他還活著。據我判斷,這個西裝料是蔡寄天寄的。蔡寄天是臺灣地下黨領導蔡孝乾和宣傳部長洪幼樵之間的聯絡員,蔡孝乾跟洪幼樵都投降了,所以,國民黨也讓蔡寄天自新。蔡寄天和張伯哲可能是同鄉,或者組織上常會接近,知道他家的地址。
「解嚴」以後,有人回大陸探親,特別跑到張伯哲家,跟他們家人講張伯哲犧牲的經過,因為這個原因,張伯哲被大陸追認為烈士。
後來才知道這個人叫作謝漢光,是張伯哲所服務的「魚池林業試驗所」的所長,是由張伯哲吸收入黨的。臺中地區地下黨被破後,張伯哲通知謝漢光趕快離開。謝漢光逃難到臺東縣山地後,剛好有一個少數民族往生,他就用少數民族那張身份證,躲過了三十多年的「戒嚴」恐怖。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日,五十年代政治案件殉難者春季追悼大會。(中:陳明忠)
我看到馮錦輝、鍾浩東、張伯哲臨刑前的勇敢與堅定,他們的影子一直留在我腦海中,讓我下定決心,要跟著他們的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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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黨史天地》《新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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