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帶兒子離婚的女人坦言,再婚要求:做到這三點,我們再談結婚

2020-12-22 嵐月說情

導語:

離了婚的女人,特別是離了婚還帶著個孩子的女人,其實想要遇見一個真正想要和她共度餘生的人是很不容易的,經歷了一次婚姻的失敗,她們往往會將感情看的更加透徹。

37歲的李女士,在三年之前離了婚,後來再有人給她介紹對象,她都會相當謹慎,不是不想要再婚,而是有了孩子之後,她也有了更多的顧慮和想法。她也坦言,如果要再婚,對方就必須要做到三點。我們一起來看看李女士對再婚有什麼樣的要求。

李女士坦言,現在的她已經37歲了,女人最好的年齡其實早已經過去了,因為和前夫感情不和,她在三年之前帶著兒子離開了前夫,兒子常常會問為什么爸爸不過來看我們,她實在覺得缺乏父愛的兒子,很可憐。所以,其實她也想給兒子找個負責任的好男人,給兒子一個溫暖的家庭。

李女士表示,頭婚的時候自己只有27歲,那個時候對感情一片熱情,恨不得天天24小時和對方黏在一起,也根本不會考慮對方是不是適合過日子、對方會不會花心,只想著用結婚的方式將兩個人綁在一起。但現在隨著年齡的增長,打算二婚的她,早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滿腔熱血的小女生,而是也在心裡有了自己的擇偶標準。

1、人要踏實,不求你有多有錢,但要把我兒子看成是親生的對待

二婚的女人其實往往都不太在乎對方是否有錢了,特別是對於像帶著孩子離婚的這類女人,三十多歲的年紀,其實自己的事業也已經比較穩固了,再婚只希望對方能夠人品好,給自己一個踏實安穩的家。李女士說,就像我離婚再婚,其實很大一部分都是為了給我兒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因為跟前夫離婚,在我心裡,最對不起的其實是那個時候還很小的兒子。所以,我希望他能踏實一點,不要朝三暮四,要對我兒子好,把我兒子看作是他親生的一樣去對待。

如果這個男人沒有辦法給兒子足夠的在乎,或者總是覺得我兒子只是我的兒子,那無論這個人有多麼老實,我都不會和他考慮結婚。

2、我不希望對方是帶孩子的男人,雖然我是再婚

李女士說,雖然我是離過婚,而且我還帶著我的兒子,但是,我沒有辦法接受一個男人也帶著另外一個孩子,對於我來說,這輩子我離開了我的前夫,我已經覺得有點虧欠我的兒子,所以,我不想再分出去一些愛給其他的孩子,我可以愛和我再婚的男人,但他最好不要有孩子,這樣也免得他會和他的前妻因為孩子的事情糾纏不清,我不想讓我的兒子再次陷入到家庭風波裡面。

3、我不會再生一個孩子,我不想讓我的兒子覺得自己好像很多餘

很多男人可能都比較喜歡女兒,不太喜歡調皮搗蛋的兒子,但是,我不想再生一個孩子,也不想讓多一個孩子來分我給我兒子的這份愛。很多再婚的女人,為了能夠留住自己的老公,都會再生一個孩子,但我不會這樣做,我擔心我的兒子會覺得,自己在這個家裡好像很多餘,那樣我會更加覺得,自己虧欠了自己的兒子。我再婚的目的,只是為了給我的兒子一個更加愛他的爸爸,但並不代表著,我準備讓他失去屬於我的這份愛。

結束語:

有些人可能覺得,李女士的做法有點自私,不希望男方帶孩子,也不會和男方再生孩子,這未免有點苛刻。只是,可憐天下父母心,當我們站在父母的角度來考慮的時候,也就能明白李女士的做法了,一個再婚女人成家,更多都是為了能夠給自己的孩子一個比較完整的家,她全心全意想著自己的兒子,這樣的女人,其實恰恰是把家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她也同樣值得去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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