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摩託車與電動自行車相撞致交通事故,害怕賠償兩少年逃逸,上演實力坑爹一幕。近日,佛山高明公安交警部門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排查出2名肇事少年,其父母可能面臨11萬元的民事賠償。
近日,高明公安接群眾報警稱,荷富路輔道白土屋村路段,發生一宗摩託車與電動自行車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受傷及兩車損壞,現場血跡斑斑,物品散落一地,但摩託車駕駛人駕車逃逸。
接到報警後,高明公安交警大隊西安中隊迅速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將傷員送醫院治療,隨即開展對肇事逃逸人員的追捕工作。監控視頻顯示,摩託車逆向行駛,與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在事故中打了個跟鬥,最後摔倒在地。
通過調查走訪,最終鎖定兩名涉嫌肇事逃逸的駕駛人身份。但令交警驚訝和揪心的是,肇事者竟是兩名16歲的未成年人,存在無牌無證、逆向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經查,兩人為堂兄弟關係,案發當天堂兄駕駛無牌摩託車搭載堂弟,從荷城沿荷富路輔道往富灣方向逆向行駛,途中與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看到電動自行車騎行人腿部受傷,兄弟倆害怕賠償醫藥費,兩人在思考片刻後,不顧被撞電動車騎行人的傷情,選擇逃離現場。
因堂兄在事故中也受了傷,慌亂之時堂弟當起了司機,搭載堂兄繼續逆行離開現場。然而這兩個人均沒有駕駛證,也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因兩名涉案人員均未滿18周歲,辦案交警通知其家長,到場陪同接受事故調查。最終,「堂兄」因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後,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需賠償傷者11萬元。
「堂弟」因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逆向行駛、未戴安全頭盔,也受到1400元的罰款。其監護人均面臨相應的賠償責任。
民警提醒,未成年人不能考取駕駛證,對交通規則和路況缺乏判斷力,容易導致傷亡交通事故,因此絕對不能駕駛機動車。同時家長要加強對家中機動車的管理,並嚴格約束教育孩子。同時,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需要承擔未成年人的相應民事責任。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劉鵬飛 通訊員:何翠雯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劉鵬飛 通訊員:何翠雯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霍澤凱